⑴ 如何养成从容面对调整的好习惯
养成良好的习惯,有四个步骤:提示,渴求,反应,奖赏。提示可以触发渴求,因为渴求而做出反应(采取行动),行动会获得奖赏,奖励会满足我们的渴求,并激励我们寻找更多提示,继续行动获得奖励,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
一、提示,让习惯显而易见
1、制定执行意图,为实现目标确定的具体行动计划。具体形式是“如果发生情况A,我就采取行动B”。这里的情况A通常指的是特定的时间、地点,比如到晚上八点,我就去xx健身房锻炼一小时,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执行意图。
2、突出习惯对应的环境提示,来培养好习惯。例如:如果你想多喝水,那就在每张桌子上放上一瓶水,让自己随时能看到;你想睡前背单词,那就把单词书放在床头。
二、渴求,让习惯有吸引力
3、把需要做的事和喜欢做的事联系起来。比如你喜欢玩游戏,同时又希望培养自己读书的习惯,你就可以规定自己只有看完一定量的书之后才可以玩游戏。这样一来,对玩游戏的渴望就会让你更有动力去看书。
4、加入特定的群体,接受群体的熏陶来改变行为。比如你想培养自己多读书的习惯,就多和爱读书的人做朋友,或者加入一些读书圈子。
5、改变思维模式,多关注好习惯可能带来的益处。比如你想通过学习“精英特速读记忆训练”掌握快速阅读的能力,就可以多想想掌握快速也读之后可以帮你提高阅读效率,这样我每个月就能多读几本书,实现自我的快速提升等等。
三、反应,让习惯简便易行
6、削弱习惯的阻力。比如健身这个行动,在选择健身房的时候,就要尽量选择离家近,上下班顺路的地方。再比如你想早起做早餐,就可以在睡前把做早餐要用到的工具、食材提前准备好,早上起床立刻就能开始做。
7、采用微习惯策略,让自己没有行动压力。比如你想养成每天读书的习惯,那就先从读一页书开始。读完一页之后的行为就属于超常发挥了。
8、建立承诺机制,强制你行动和改变。比如:你想想学英语但又怕学不来、坚持不下来,那就花点钱报个如“新东方”的课;或者想学快速阅读,又怕学不会、学着学着就放弃,那就花点钱买个如“精英特速读记忆训练”的软件。这样一来,如果不去学,那钱岂不是白花了,这种厌恶损失的心里会逼着你去行动。
四、奖励,让习惯令人愉悦
9、进行即时奖励。我们的大脑非常重视及时的奖励。但好习惯带来的益处通常是没办法立刻获得,比如锻炼、读书、存钱,其主要的益处都需要时间才能看到,直接收获的却是辛苦、不舒服等。对此,可以通过额外的奖励来激励。比如每读完一本书之后,就奖励自己看一部想看的电影、吃一顿大餐(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额外奖励与好习惯造成冲突,比如锻炼的奖励如果是周末去大吃一顿,那锻炼就没意义了)。
10、记录下自己的习惯养成轨迹。比如,每当你完成了每天读书的习惯,就在对应的日期上打一个√;或者再详细一点,如读了5页书。这样你就能直观地看到自己的习惯轨迹了。这样做的好处是:把记录这种行动本身变成了即时奖励,看着记录,就能让自己觉得在不断变好,从而得到满足,做到坚持。在培养习惯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挫折、想放弃时,看看已经坚持那么久了,放弃太可惜了,提醒你不要半途而废。
⑵ 打击A股老鼠仓形势将越来越严峻
今年年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老鼠仓”案做出判决,认定其犯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这起刘某“老鼠仓”被查处或是最“窝囊”的一起“老鼠仓”。刘某的老鼠仓案发生在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间,当时他正担任一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投资经理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管理资金规模数十亿。其间,他将自己研发的选股模型应用于公司大账户,同时应用于私人小账户,进行大规模趋同交易,累计交易金额高达6700余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刘雄军的“模型”并没有给私人小账户带来收益,反而造成32万元亏损。同时,雄军不是为了自己赚钱,也没有跟委托人商定盈利怎么分成、亏损怎么解决,主观恶意较小,但是法院认定,客观上依然构成了趋同交易,符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认定。因而也属于“老鼠仓”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什么是老鼠仓呢?
老鼠仓(Rat Trading)是一种无良经纪对客户不忠的“食价”做法。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从中可以看出刘某确实有点“冤屈”。他貌似不是最典型最标准的“老鼠仓”。比较典型的老鼠仓行为是公司大账户买股票之前,私人小账户先埋伏进去,然后用大账户去托,专门让小账户赚钱。刘某的交易手法不一样,可以认为是一种“搭便车”。
笔者认为,从更加广义上理解,中国A股一级二级市场都存在严重的“老鼠仓”现象,一级市场或更加恶劣。一些利用手中权力或各种手段地位,进行地下黑幕交易,在IPO阶段提前购买原始股或低价购买股份,然后IPO成功上市,二级市场股价翻几倍,不明真相的中小散户成为接盘侠后,他们圈钱套现卖出离场跑路,获取暴利。这才是“老鼠仓”中的硕鼠,冯小树们、某经济学家等都属于这类硕鼠“老鼠仓”。无论是二级市场的“老鼠仓,还是一级市场的硕鼠“老鼠仓”,其本质都是利用权力、特殊地位、特殊关系,提前进入,股价拉升谋取非法暴利后溜之大吉的行为。
必须认清楚“老鼠仓”的巨大危害性。老鼠仓就是一种财富的非法隐蔽转移方式,是权力人、特殊地位人、特殊关系人化公共资金为私人资金的一种方式,本质上与贪污、盗窃没有区别。例如二级市场臭名昭著的垃圾股也是著名的庄股东方电子和银广夏,不知道使多少老鼠仓神奇地变成了百万、千万、亿万富翁;冯小树们、某经济学家之类的一级市场硕鼠“老鼠仓”瞬间都成为亿万富翁。他们的钱从哪儿来得呢?表面上亏空的是公共池子里的资金,而这些资金都是从中小散户那里骗取来的钱、融来的钱,以及二级市场上手无寸铁散户投资者的血汗钱成为硕鼠“老鼠仓”们巨额财富的被掠夺对象。
对于“老鼠仓”必须严打,严肃查处。不过,客观地说,打击“老鼠仓”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形势越来越严峻了。
最早法律打击范围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在股市期市为私人谋取利益行为,后来扩充到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现在看来不仅上述机构,而且银行、保险、财务公司、互联网金融等的资产管理项目都存在“老鼠仓”的行为。更加严重的是,“老鼠仓”以往频发于公募基金,近年开始蔓延至私募基金。而一些银行理财、保险基金证券资产管理等通过通道渠道以及各种五花八门的途径开始向私募基金转移,不乏是给“老鼠仓”提供更加隐蔽的藏身之处。7月13日,厦门证监局在私募专项现场检查中加入“老鼠仓”检查项,发现厦门5家私募存在问题,并披露了2起“老鼠仓”事件。而私募基金发展之迅速,使得打击“老鼠仓”就如老虎吃天、无从下口。
截至6月底,在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近2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超过5万只;认缴规模达13.59万亿元。随着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私募通道业务也开始兴盛起来。因投资标的广泛、设计灵活等特点,私募基金成为券商、信托、银行等各家通道,承接相关业务的聚集点。此前,有报道说“去年一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老鼠仓案件就有35起,是移送案件当中比例最高的一类。”笔者哑然失笑。这也好意思当作成绩来公开标榜?
同时,监管部门本身存在较大问题。冯小树们案件频发,管理监管者本身与“老鼠仓”蛇鼠一窝,本身就“不干净”,本身就是“老鼠仓”的既得利益者或保护伞,怎么有决心查处根除“老鼠仓”呢?
根除“老鼠仓”必须要下壮士断腕之决心,从严刑峻法,强化监管者责任,确保监管者自身干净,切断银行、券商、信托公司、保险与私募基金各种通道,建立起强大的防火墙、隔离板做起。尽快从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制度法制建设着手包括IPO的多项制度,才能铲除各种“老鼠仓”存在的土壤。
⑶ 副处冯小树被罚4.99亿 副处为何如此大权利
副处冯小树被罚4.99亿,真是让人震惊,一个官不大的副处干部竟然能够贪腐如此巨款,可以说,不管多大的官,只要有了这种贪婪的欲望,那就是无休止的腐败,冯小树是证监会兼任发审委委员的职务,正是有了这种职务的便利,使之接触到了大量的上市公司,也深知其中的一些行情。
做一些低买高抛的股票,而且冯小树也是纵容自己的家人也参与进来,和企业互相勾结,非法获利,完全视国家法律于不顾,以为自己不参与其中,就不会牵连到自己,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是一种官员惯用的贪腐伎俩。
由于冯小树参与的是股票发行审核的工作,可以说冯小树的话语权对于一个公司是否上市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也使得许多公司也会配合冯小树的上市之前的买入,上市之后的高抛行为,而且冯小树在职的时间达到了十几年的时间,经历中国股市的起起落落,也深谙其中的路数,也就使得冯小树大把钱财得之容易了许多。
⑷ 冯小树被罚4.99亿是怎么回事
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线索,证监会查明前深交所工作人员、曾任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
⑸ 冯小树 买卖哪些股票
得看每天的行情,好不好买卖也得看个人技术好不好。
⑹ 杨家才被查是怎么回事
近日多方信源显示,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已经从4月10日起不再具体分管银监会有关部门工作,也不在银监会办公楼上班,极有可能已被带走协助有关纪检"
⑺ 冯小树违法买卖什么股票
冯小树借用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获取利益的涉案股票共三只,分别为鱼跃医疗(20.580, -0.02, -0.10%)、宝莱特(25.500, 0.21, 0.83%)、三川股份(现更名“三川智慧(5.510, -0.03, -0.54%)”)。
⑻ 中国证监会如何处罚冯小树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冯小树)
〔2017〕31号
当事人:冯小树,男,1965年8月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冯小树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应当事人的要求举行听证,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冯小树具有以下违法事实:违法买卖三股票赚取违法收入。
以上事实,有相关任职信息、证券账户资料、交易记录、银行账户资料、电子证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⑼ 冯小树被罚4.99亿 违法买卖股票有多严重
炒股是法律允许的,是现行社会形态中的公民可参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