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成交的原则都有哪些呢能具体说说吗
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的采购订单优先于较低的采购订单,较低的销售订单优先于较高的销售订单;对于相同价格的应用,首选第一种。计算机终端申请竞价和板价时,除上述优先原则外,市场价格交易优先于限价交易。交易时间优先原则是指:口头唱标时,按照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进行安排;在计算机终端进行投标时,应按照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进行安排;在竞购信用卡时,它们按照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无法区分顺序的,由中间人组织抽签决定。
在没有充分信心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采取批量购买和分散购买的方式,这可以大大降低购买的风险。但是,单独购买的股票类型不应太多,通常少于5种。此外,应根据自身的投资策略和资金状况,有计划地实施批量收购。中长期买入股票的最佳时机应在底部区域或股价刚刚突破底部上涨的早期阶段。应该说,这是风险最小的时候。虽然每天都有短期操作的机会,但我们应该尽量考虑短期底部和短期趋势的变化,快速进入和快速退出,同时不要投入太多的资金。
⑵ 股票价格的具体成交原则
价格优先然后是时间优先
卖5 10.05
卖4 10.04
卖3 10.03
卖2 10.02
卖1 10.01
买1 9.99
买2 9.98
买3 9.87
买4 9.86
买5 9.85
每当价位后面都有手数,10.5直接主动成交9.5排队被动成交,以上面的报价单为例,如果你挂的是9.99的第一手买单,有别人发单9.99卖出,成交的就是你,你叫被动成交,那个别人叫主动成交,如果9.99的买单只有你一手,而有人发单9.99卖出2手,这是只会成交一手,卖出的2手中剩下的一手会显示在报价上,就是挂出来,报价会变成9.99对9.98,即9.99被击穿。
总之谁的价格优谁先成交,价格一样谁先发单谁先成交。
⑶ 股票成交,是按什么原则划分的
股票成交是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
1.如果相同的股票交易,你们挂单价格一样,那么先挂单的人先交易,这是时间优先原则;
2.如果相同的股票交易,你们交易时间一样,买入价格高的先成交,这是价格优先原则;
3.正常情况下,买卖交易要想马上成交,可以高挂或者低挂3,4分钱,这样就能够保证成交。
股票交易有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出现乱套的现象,对于股票交易,这些原则大家还是比较了解清楚,因为交易中我们也会使用到这些策略。股票交易原则是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时间优势指的是同一笔买卖,价格相同,先挂单的人成交;价格优先指的是相同的时间买入的股票,价格高的投资者先成交。
三、为了快速成交可以提高2,3个价位
很多投资者为了能够快速成交,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降低价格,这其实不是好的策略,有可能你买到最高点,卖在最高点,正常情况下,只要你交易的时候,比当时股价高或者低2,3个价位,基本上都会成交,没有必要把价格挂到太高或者太低。
⑷ 股票成交的原则是什么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一、成交的基本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二、竞价交易作业程序
(一)板牌竞争交易
1.作业程序
(1)场内电话员在接到其营业处所转告的买卖证券事项时,应依序记载于《委托电话记录簿》,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2)场内出市代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应先看申报价格是否达到《竞价告示板》公告价位。假如达到,场内出市代表将买卖指令填写在竞价告示板的价格栏内,并在适当的栏内填上证券商的代号和买或卖的数量。如申报未达到板上价位,场内出市代表应将未公告的买卖指令,按证券名称和价格归类汇总,即每种证券按买入价由高到低、卖出价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价位达到时,再登录于《竞价告示板》。
(3)每笔买卖成交后,卖方出市代表应立即填写《成交记录》并签章,交买方出市代表确认后,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柜台打印成交时间及成交号码,然后将红色一联交买方收执,黄色一联交证券交易所清算柜台,兰色一联则交给其电话员。
(4)电话员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买卖记录簿》所记载的买卖数量,将已成交的数量删减或注销,并将成交情况电话通知其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有关凭证。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提示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随时向场内出市代表提示买卖指令。
(5) 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代码、总金额及收付净差额与交易所核对,全部对帐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
2。 竞价告示板填写原则
(1) 竞价告示板限填四个价位,即未成交的最高买入价、次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次低卖出价,每个价位上的数量申报应依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2) 每日开市时,在板上未登录价格以前,证券场内出市代表应以昨日收市价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将符合该标准的申报价格填写在《竞价告示板》上,买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低于前手;卖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高于前手。
(3) 开市时,在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均可在《竞价告示板》上挂牌。假如出现混乱拥挤等情况,证券交易所场内工作人员有权决定由买方或卖方先行挂牌。每日开盘后的申报价格,须以《竞价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录的价格或成交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
(4) 买方(卖方)申报价高于(低于)《竞价告示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一个价位时,后手申报者应先将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改写,再将次高买入价(次低卖出价)一栏的内容移到右边一栏,在左边一栏里填上后手的证券商代号和买卖数量。
若买方(卖方)后手申报价格高于(低于)前手在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两个价位时,后手可以在改写价格后,将原先前手登录在买方(卖方)栏内的内容全部擦去,然后登上自己的代号和买(卖)数量。
价格改写时被擦掉的板上登录价,在其再次达到《竞价告示板》申报价位时,须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写。
(5) 板上登录的内容,不得任意撤销或减少申报的数量,但若变更价格或增加数量时,须依板上价位重新申报。
板上内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撤销,否则,以违约处理。
(6) 买卖成交时,买方或卖方应将对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数量删减或划去,然后在黑板上方写出每笔的证券部代号 成交价格与数量,成交后剩余的部分应写在《竞价告示板》上,待下次继续成交。
3.成交的先后顺序
(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申报。
(2)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3)同价位申报,客户委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各证券商出市代表在执行客户委托时,应参照以上原则执行。
(4)取消市价委托。
4.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5.两边客的买卖
两边客买卖是指买方及卖方经同一证券商达成交易。当同一证券商在接到同种股票、相同价格的买和卖的委托单时,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进行两边客交易。
(1)一项交易成交后,可立即采用该成交价进行两边客买卖。
(2)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一个价位时,成交价在牛市时,可以是买入价,熊市时可以是卖出价。
(3)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两个价位以上,或没有买卖价,或只有买价或卖价的时候,出市代表必须在板上写出适当的买卖价,令价位符合(1)或(2)的条件,然后缓步离开《竞价告示板》,给予其他出市代表机会交易,如无人与他交易,他方可依据(1)或(2)的方法进行两边客买卖。
(4)所有两边客成交时,场内出市代表应喊出两边客,同时在《竞价告示板》下方标上证券商代号和标记C以及成交价格和数量,并应立即填制《成交记录》,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专柜打印时间及号码。
6.开市价和收市价的确定原则
(1)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即为开市价。
(2)当日收市钟响前,由证券交易所场内职员在成交记录上划上一线,在线上最后一笔成交价即为收市价。
如当日无成交,证券交易所根据大市走势及叫价情况,按开盘价决定当日收市价。
7.证券交易所业务执行人员应随时检查、监督出市代表的电话记录簿及其他情况,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彻于交易始终。
⑸ 股票成交优先原则
价格越高,就会越优先成交,如果一支票突然有大笔买入,而且不停的买入成交,如果你又非常看好它的话,那么你可以挂涨停价格,这个时候,系统会对出价不低于卖一的价格进行排序,那么因为你的出价最高,所以会优先处理你的订单,但是成交的价格是卖一的价格。
如果11:35之前卖一9.1元的价格没有成交,那么甲的委托9.2元买入100股就会成交,而且成交价格是9.1元。
然后当乙于11:50以9.5的价格进行委托买入100股的时候如果此时的卖一价格不大于9.5那么就以当前的卖一价格成交,如果卖一价格大于9.5那么就等待有人主动以低于卖一的价格卖出。
所以请记得,任意一个时刻,谁的价格最高那么优先成交;同样的价格,谁的委托时间越早谁的委托就会优先成交。
⑹ 股票的成交原则是什么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有三:
1.价格优先原则、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1、价格优先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⑺ 股票成交有哪些原则呢
股票成交的有三种办法:1.口头竞价买卖、2.板牌竞价买卖、3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那么股票成交有哪些准则呢?
证券商在承受客户托付,填写托付书后,应当即告诉其在证券买卖所的买卖人去履行托付。因为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经过双方拍卖的办法来成交,也便是说,在买卖过程,竞赛一起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证券买卖所内的双方拍卖主要有三种办法:即口头竞价买卖、板牌竞价买卖、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股票成交的先后次序
(1)较高买进限价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限价申报;较低卖出限价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限价申报。
(2)同价位申报,按照申报时序决议优先次序。
(3)同价位申报,客户托付申报优先于证券商自营买卖申报。
各证券商出市代表在履行客户托付时,应参照以上准则履行。
(4)撤销市价托付。
股票成交价格的决议准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优先成交。
两头客的买卖
两头客买卖是指买方及卖方经同一证券商达到买卖。当同一证券商在接到同种股票、相同价格的买和卖的托付单时,能够按照下列准则,进行两头客买卖。
(1)一项买卖成交后,可当即选用该成交价进行两头客买卖。
(2)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一个价位时,成交价在牛市时,能够是买入价,熊市时能够是卖出价。
(3)当场内买卖价相差两个价位以上,或没有买卖价,或只有买价或卖价的时分,出市代表必须在板上写出恰当的买卖价,令价位契合(1)或(2)的条件,然后缓步脱离《竞价告示板》,给予其他出市代表时机买卖,如无人与他买卖,他方可依据(1)或(2)的办法进行两头客买卖。
(4)所有两头客成交时,场内出市代表应喊出两头客,同时在《竞价告示板》下方标上证券商代号和符号C以及成交价格和数量,并应当即填制《成交记载》,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至证券买卖所指定的专柜打印时刻及号码。
开市价和收市价的确认准则
(1)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即为开市价。
(2)当日收市钟响前,由证券买卖所场内职工在成交记载上划上一线,在线上最终一笔成交价即为收市价。
如当日无成交,证券买卖所依据大市走势及叫价状况,按开盘价决议当日收市价。
证券买卖所事务履行人员应随时查看、监督出市代表的电话记载簿及其他状况,以保证公开、公平、公平准则遵循于买卖一直。
⑻ 股票竞价成交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股市开盘前的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上午的9:15分——9:25分,由投资者根据自己能够接受的心里价格自由的买卖申报,然后由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获得各种股票的开盘价的过程。
目前,开盘价是由交易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目前,在9:15分——9:20分,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在9:20分——9:25分,投资者只能进行申报,不可以撤销申报。
而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保单如果没有成交,那么将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应答时间:2020-12-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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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股票成交的原则怎么理解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
1、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2、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