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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比例转换为普通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5-01 21:03:17

1. 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二节交易席位 第三节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第五节交易主体 第三章证券买卖 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 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委托 第四节申报 第五节竞价与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开盘与收盘 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三节除权除息 第四节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 第二节行情揭示 第三节股价指数 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 第七章交易纠纷 第八章交易费用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 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2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 ")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 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 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 第二节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简称"席位" 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 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2.2.4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 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第三节交易品种 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一)股票; (二)投资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 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为连续竞价时间。 遇国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 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板市场交易时间。 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五节交易主体 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 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 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

2.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单笔最低申报数量维持不变,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同时,创业板股票调整了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要求,限价申报不得超过 30 万股,市价申报不得超过 15 万股。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 900% 以内,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 10%。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执行前述 2% 价格笼子的规定,其他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和涨跌幅范围一致。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除外。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下面分别以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各举两个例子说明:
例一,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买入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 8.00 元 /股,那么,小深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 元 / 股,那么,小深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 元 / 股。
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加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同于深市其他板块,创业板股票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这三种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时间、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

3.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有哪几个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有A股、B股,创业板和中小板股票。
深市A股的代码是以“0”、“2”和“3”开头,其中:“000”开头的是主板股票、B股“200”开头、“300”开头的是创业板股票、以“002”开头的是中小板股票。

4.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1.4 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1.5 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进行监管。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5.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具体交易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为了防止过度投机,股票交易规则还规定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委托规则规定:

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无法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规则还有很多,但是对于新手来说,了解基本规则便可参加股票交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