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股票指数期权
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
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
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
股票指数期权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指数模拟整个股市的运行变化。
第二种按某个特定行业的股票表现作为指数基础。
第三种则依据某个外国股市的运行变 化作为指数制定的基础。
B. 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的股指期权分类
股票期权分为两种: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认购期权是以指定价格在特定日或在特定日之前买入特定股票指数的权利。认沽期权是以指定价格在特定日或之前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权利。
认沽期权的情况与认购期权类似,认购期权赋予持有人权利以行使价买入指数,而认沽期权则赋予持有人权利以行使价卖出指数。
C. 股指期权是什么意思 股指期权功能及作用有哪些
一、定义
股指期权,亦作:指数期权、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指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以某种价格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基于股票指数的标的物的权利。
二、功能:
期权在投资者管理风险时还能抓住收益机会。期权具有“保险”功能,这是有目共睹的。期权买方可以通过支付权利金获得权利,在到期日(到期日前)依据约定价格要求卖方执行合约,而卖方收取权利金就有义务执行合约。
三、作用:
可以有效衡量及管理市场波动风险。在金融投资过程中,投资者们不仅要面对方向性风险,还要面对波动性风险,所以投资者们既要管理方向性风险,还要管理波动性风险,保持股票投资组合价值稳定。
(3)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的目的扩展阅读:
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权利义务不同。
股指期货赋予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即合约到期时,持有人必须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指数。股指期权的多头只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空头只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二、收益风险不同。
期货交易双方承担对等的盈亏风险。而在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承担有限风险(即损失权利金的风险),而盈利确有可能无限放大;期权卖方则相反,享有有限收益(以所获得权利金为限),而其潜在风险很大,因此交易双方在风险收益配比上是不对称的。
三、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货交易,无论是卖方还是卖方,都需要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抵押。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不受保证金制度拘束,保证金仅对期权卖方有所要求。
D. 股票指数期权交易 的定义是什么
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
股票指数期权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协议指数与市场实际指数进行盈亏结算的权利。由于股指期权没有可作实际交割的具体股票,所以只能采取现金轧差的方式结算。
E. 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的区别
由《期货与期权交易——理论和实务》一书中有如下定义:
股票期权是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股价指数期权,简称股指期权,是指以某一股票市场的价格指数或者某一股价指数期货合约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
F. 股票指数期权的简介
股票指数期权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协议指数与市场实际指数进行盈亏结算的权利。由于股指期权没有可作实际交割的具体股票,所以只能采取现金轧差的方式结算。
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一种赋予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事先议定的敲定价格选择买(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还是不买(卖)该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股指期权必须用现金交割。清算的现金额度等于指数现值与敲定价格之差与该期权的乘数之积。
股指期货可以进行卖空交易。股票卖空交易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必须首先从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数量的股票。国外对于股票卖空交易的进行设有较严格的条件,而进行指数期货交易则不然。实际上有半数以上的指数期货交易中都包括拥有卖空的交易头寸。对投资者而言,做空机制最富有魅力之处是,当预期未来股市的总体趋势将呈下跌态势时,投资人可以主动出击而非被动等待股市见底,使投资人在下跌的行情中也能有所作为。
G. 指数期权的股票指数期权
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股指期权必须用现金交割。清算的现金额度等于指数现值与敲定价格之差与该期权的乘数之积。
股票指数期权赋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欧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权利,但这并非一项责任。股票指数期权买家需为此项权利缴付期权金,股票指数期权卖家则可收取期权金,但有责任在期权买家行使权利时,履行买入或者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义务。
最早的股指期权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数期权交易,紧接着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场指数(MMI)期权,2008年CBOE和AMEX分别将二元期权列为正式的交易品种,其中就包括股指二元期权交易。尽管股指期权交易是在股指期货交易之后产生的,但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权的交易量已超过了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成为股市衍生产品市场中的又一颗明星,而较晚出现的股指二元期权,因交易便捷简单同时风险可以预先控制等特点而发展得更为蓬勃,目前在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权交易平台Meetrader,股指二元期权已经成为第二大交易量的品种,仅次于外汇二元期权。
H. 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的简述
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
股票指数期权赋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欧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权利,但这并非一项责任。股票指数期权买家需为此项权利缴付期权金,股票指数期权卖家则可收取期权金,但有责任在期权买家行使权利时,履行买入或者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义务。
I. 股票指数期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需要
股票指数期权的重要功能就是能为市场投资者提供一种套期保值的有效工具,达到规避投资风险的目的。
2、中国内股票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由于中国股票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许多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感到目前进入A 股市场的风险比较大,股票指数期权的推出必将激发这些机构投资者们入市的兴趣,使交投更加活跃,推动整个股票市场的发展。
在股票二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若采取包销的方式来发行股票,证券承销商必将面临大的市场风险。但是,若能推出股票指数期权,将为国内证券公司提供了一种规避股票发行市场风险的工具,最终来推动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发展。
长期以来,中国B股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的状态,B股市场的融资与再融资功能不断弱化,A股与B股市场互相分割、相关性较小。因此,若能够推出B 股指数期权,该期权主要对境外投资者及国内特定的机构投资者开放,以美元或港元进行交易,则一方面可以规避B股承销商所面临的发行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规避二级市场投资者因B股价格下跌而带来较大损失的风险。
3、中国内资本市场的国际化需要
中国加入WTO后将促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经济接轨,扩大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已成必然。为迎接这一挑战,国内各金融机构需积极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进行有关金融产品的创新研究与应用实践,不断提高金融创新与金融服务水平。因此,在适当时机推出股票指数期权是非常必要的。
4、股票市场规模与结构已为指数期权的试点准备了一定条件
中国上海与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总市值已接近2.8万亿元,其中流通市值已接近8500亿元,A股市场投资者已超过4300万户,并发行了17 家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规模有了较大的扩张。并且,随着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数量不断增加,如证券投资基金、国有企业以及保险资金的入市,市场会逐渐改变过去那种机构对散户的非均衡格局。因此,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想人为地操纵股票指数已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另外,上证综合指数、上证30指数、深圳成分指数及深圳综合指数已运行多年,较为成熟,已被市场投资者普遍接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因此,在中国推出以这些股票指数为基础的指数期权已具备一定的市场条件。
J. 什么是股票指数期权
股票指数期权是建立在市场指数基础上的一种派生证券;股票指数期货则是股票投资者用来降低股票投资宏观系统性风险的一种常用的套期手段。
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以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股指期权必须用现金交割。清算的现金额度等于指数现值与敲定价格之差与该期权的乘数之积。
股票指数期权赋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欧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权利,但这并非一项责任。股票指数期权买家需为此项权利缴付期权金,股票指数期权卖家则可收取期权金,但有责任在期权买家行使权利时,履行买入或者卖出特定股票指数的义务。
最早的股指期权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数期权交易,紧接着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场指数(MMI)期权。尽管股指期权交易是在股指期货交易之后产生的,但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权的交易量已超过了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成为股市衍生产品市场中的又一颗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