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简述操纵股票价格及内幕交易的危害
内幕交易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内幕交易虽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与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因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性:
(一)违反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内幕交易则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内幕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使其有更多的获利或减少损失的机会,从而增加了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内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的投资人。
(二)内幕交易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持股的公司,必须定期向广大投资者及时公布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建立一种全面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买卖,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发展。
(三)内幕交易扰乱了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秩序。内幕人员往往利用内幕信息,人为地造成股价波动,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内幕信息与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又称内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或市场管理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利用其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⑵ 那些炒股成功的人,他们背后是不是都经历了很多次失败
在今天这样一个资讯爆炸时代,如果要真正能够打动人心,做得好,必要达到木匠告诉我们一个朴素而又玄妙的道理,要穿越三个阶段:忘利、忘名、忘我。如果能做到这三点,你就会知道世间大道的规则,做到“以天合天”。这个很难吗?并不难!这只是需要我们在心中,把很多朴素的东西重新捡回来,这就是所谓的“见素而抱朴”。
拥抱困境,吸取足够的经验,武装好自己的交易认知。在困境中生存,在困境中勃发,这是交易大成必经的过程。
十几年摸爬滚打,从一个亏钱的投资者到如今实现稳定收益,收获最大的是经验和沉淀下来的对市场的研究。
⑶ 股票就是骗人,就是国家交易所在幕后操纵
这点我非常赞同,他们有第一手的资料,都可以提前买出和卖出,都我们知道消息买入了就见光死了,消息的不对等
制度的不对等,大户可以做空股指期货赚钱,而散户只能做多,要股票上涨才能赚钱,所以做空赚钱就更容易了。
内暮交易有很多,这个就不多说了,上市公司 上市就是一种圈钱的行为,而分红多的公司 却没有几个。融资和分红不成正比,股民的回报率低。
⑷ 在股票市场上,什么事内幕交易呢
答: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内幕交易丑闻会吓跑众多的投资者,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信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最终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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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股票内幕交易罪得判几年刑罚
构成内幕交易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1、行政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对于证券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期货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警告。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
除行政处罚外,内幕交易行为人还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措施,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2、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内幕交易罪: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4)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
(5)股票交易背后残忍真相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⑹ 股票交易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股票交易的真正目的是转移风险和增值财产。
卖出股票的人认为它现在不值这个钱,有风险,所以卖出去,把风险转给别人。
可是,他不是金口玉牙,不是他认为什么就是什么。而买入股票的人认为它值这个钱,买入以后会增值。
⑺ 股票内幕交易是什么
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管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发行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它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书、打字员,以及其它可以通过履行职务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2.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员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权或者监管权的人员,包括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发行人的主管门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经济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4.由于本人的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合同关系或者工作联系,有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新闻记者、编辑、电台主持人以及编排印刷人员等。
我国《证券法》第74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⑻ 中国股市的谜底究竟阴暗在哪
在中国股市发生的那些故事,谜底总比你想象得还要阴暗,不过,看过谜底的你们还有“勇气”再去相信一次吗?
2014年下半年中国的股市可以用“任性”来形容——上证综合指数[-0.35%]从2050点一路攀升,到2014年12月31日以3235点收盘,涨幅约60%。
作为经济的晴雨表,股市仿佛在告诉大家经济疯狂上行的预期,可惜不是。业内专家普遍预测2014年全年经济增速为7.4%,未能万能7.5%的目标,而2015年多家机构预计经济增速将为7.0%。
别树一帜的“中国股市”给了冷静的人们一个巨大的谜面,现在我们来认真地猜一下这个“谜面”的谜底到底是什么。
财经作家吴晓波曾说过一句话,放在这里很合适:中国股市是“秃鹰们”的冒险乐园,在中国股市发生的那些故事,谜底总比你想象得还要阴暗。
其实,中国股市从诞生的第一天就是“怪胎”,只不过它这次又“献丑”一次罢了。
上海和深圳的两个交易所分别成立于1990年底,始创之初,制度构建十分粗鄙,几乎没有顶层设计,第一批上市的公司大多为华东及华南两地的地方中小公司, 沪市的所谓“老八股”中好几家是注册资本在50万元的区属企业。
1992年8月,深圳发生120万人争购股票认购证事件,场面火爆失控,北京在失控中发现了一个“超级大油田”,两个月后,证监会成立,股票发行权逐渐上收,至1997年,两所划归证监会统一监管,在这一时期,决策层形成了一个非常诡异的战略设计:中国资本[1.00%]市场应该为国有企业的脱困服务。
大量陷入困境的国企“搓泥洗澡”,打扮成白富美的样子被挂到了市场上,有一位叫张化桥的香港证券分析师甚至认为,当时的国企上市很少有不在财报上动手脚的。连续亏损的国有企业做假账上市交易,从股民的口袋中收拢资金。贩卖上市指标成了当时公开的秘密。
那些“白富美”在财务报表上打扮得很漂亮了,但体制和制度几无改变,掀开假面,当然不堪一睹,在上市数年之后,企业很快再度陷入泥潭,成为了所谓的“壳资源”,这时候,在二级市场上就出现了狙击手,他们被叫做“庄家”。
庄家们通过低价收购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成为这些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然后在二级市场上大兴波澜。他们用新题材重装壳资源,具有强烈投机色彩的庄家经济渐渐形成。
1999年5月19日,沉寂多年的股市突然井喷,构成“5 19行情”,一些从来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如亿安科技、银广厦、中天科技[0.96% 资金 研报]等等,忽然日日狂涨,激荡得人人心旌荡漾,在它们的背后则是庄家们的贪痴狂欢。
这时第一代庄家出现了,K先生的粉墨登场掀起了以炒作为主角的股市热潮。K先生的名字叫吕梁,他常用这个古怪的名字在证券类媒体上写股评文章。吕梁是个虔诚的文学爱好者,早年写小说。
1992年,吕梁去深圳闯世界正好碰上了“8 10”事件。那时的他还是一个好奇的旁观者,与那些排队的民众交流后,写了长篇纪实报道《百万股民“炒”深圳》,赚了不少稿费,并受到了股市的洗礼,开始凭借一支笔炒作概念股。
股票市场第一代庄家中,吕梁与他的操盘手将股市完全纳入麾下,能够纯熟并精准地操纵其走势。在他掌控下的“中科创业”和“中西药业”等股票,涨势一片向好,形成了中科系概念,风光无限。
当时,庄家对股价的控制几乎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2000年2月18日,当时第一大庄家、中科创业的实际控制人吕梁新婚大喜,他的操盘手们用“科学而精密”的手法控制股票起伏,硬是让中科创业的收盘价恰好停在了72.88元。操盘手们用自己的方式给老板送上一份别人看来瞠目结舌的礼物。
但我们知道,纵然是今时今日, 对散户来说,股市亦不是久留之地。这是一个危险无比、令人窒息的资本游戏。中国的股市不是一般股民能够预测的,它的身上依旧缠绕着难解难分的线,而线的另一头,从来不是我们。
2000年10月,《财经》杂志发表《基金黑幕》一文后,公众表达了极大的关切和义愤,但揭开还是捂住黑幕的交锋还处于对峙之中,在几乎所有的股市经济学家三缄其口之时,经济学家吴敬琏将中国股市直接比喻为赌场,甚至认为前者还不如后者有规矩,“赌场里面也有规矩,比如你不能看别人的牌。而我们的股市里,有些人可以看别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诈骗。坐庄、炒作、操纵股价可说是登峰造极。”
吴敬琏进而揭示了中国股市的制度性缺陷:“由于管理层把股票市场定位于为国有企业融资服务和向国有企业倾斜的融资工具,使获得上市特权的公司得以靠高溢价发行,从流通股持有者手中圈钱,从而使股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寻租场’,因此必须否定‘股市为国企融资服务’的方针和‘政府托市、企业圈钱’的做法。”
吕梁等第一代庄家折戟于2001年春季之后的一次股灾,随之出现了以德隆唐万新等人为代表的第二代庄家,他们的手笔越来越大,高举混业经营的旗帜,动辄以并购题材拉抬股价,靠高额民间吸资来构筑资本平台,用唐万新自己的话说,“用毒药化解毒药”,最终在2004年的另一次股灾中玉石俱焚。
在此后的岁月中,如吕梁、唐万新这种招摇于台面之上的著名庄家似乎减少了,但是,庄家文化确乎从来没有消亡,他们开始隐身于各个证券营业所里,以“地下敢死队”的身份继续战斗,而吴敬琏所总结的股市特征似乎也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2007年前后,吴晓波为了探寻上市公司的真相,特意选择了五、六家股价表现非常优异的公司做样本调查—其中就包括前段时间爆出丑闻的獐子岛[0.47% 资金 研报]。 吴晓波到这些公司实地考察、访谈董事长、查阅公司业绩及股价波动,结果得出了一个并不出乎预料的结论:这些公司的业务波动,与它们的股价波动,几乎没有任何的对应关系。
在一家公司,吴晓波问董事长,“为什么你们的股价最近震荡很大?”他请摄像师把镜头关掉,然后很小声而体己地对我说,“因为这几天券商在换手,换手的成本价是12元,吴先生,你可以在这附近进一点货的。”
有人疑问,赌场遵循的是你输我赢的零和游戏,而股市是个融资→生产→回报股民的内外流动市场,有各种分红、配股、等双赢制度,但是,此说法立即招到股民和学界的嘲讽,因为正是中国股市中分红回购等惠及投资者的制度缺失,才让中国股市像个赌场,甚至不如。
近日,有学者表示,中国股市就如同妓院,用以指责A股臭名昭著的新股暴炒现象,嫖客和嫖资(股民和资金)总量在一定时期相对是固定的,而老鸨们则不断地推出新的处子头牌(新股),甚至不惜装处(作假和联合炒作),同时收买专家和媒体鼓吹,让处子(新股)显得供不应求,意图买个好价钱。这就如同如今A股市场中对新发行股的联合炒作,最终接盘者,就是那早已被引诱的欲火焚身且稀里糊涂的散户。
2010年,A股首发新股共有347只,几乎是每天都有一只新股发行,2011年A股市场也有277家公司上市,新股首日暴涨后套牢散户的现象频频出现。这几年既有拓邦电子这样首日暴涨577%随后陷入漫漫跌途的中小板新股,也有中国平安[0.59% 资金 研报]这样连续四周下跌套牢上百亿元资金的大盘新股。
如2012年10月9日,洛阳钼业[3.28% 资金 研报]发行价3元/股,上市首日暴涨221%,当日收报9.63元;但13天后,业绩突然变脸,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大降34.73%,令投资者大跌眼镜。11月2日,浙江世宝[-0.07% 资金 研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众目睽睽之下,连破A股市场新股发行六项纪录,首日涨幅高达626%。
就在去年A股疯牛的同时,在年末中国股市迎来2万亿规模的打新潮。包括国信证券、中矿资源等12只新股IPO发行15.6亿股。自12月18日起12只新股密集发行,募集资金约133.6亿元。
这可是“妓院”论活生生的素材。
吴晓波表示,股市从诞生的第一天就是“怪胎”,它从来为国有企业—现在叫蓝筹股服务,为国家的货币政策背书,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墙上写着一句话:“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就是保护了所有股东的利益”,此言在我国股市是一个错误。
吴晓波说,这个股市的基本表现,不但与上市公司的基本表现没有关系,甚至与中国宏观经济的基本表现也没有关系,它是一个被行政权力严重操控的资本市场,它的标配不是价值挖掘、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而是“人民日报社论+壳资源+并购题材+国企利益”;
甚至这个股市里的企业也从来没有把股价视为公司价值的晴雨表,因此,信奉巴菲特“价值投资”理论的人从来没有在这里赚到过一分钱。
在今年四季度以来的这轮股市大波澜中,上述特征不但没有得到改善,甚至有些股票的表现更证明了“劣币”的能力,很难想象,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在十几年前提出股市赌场论的吴敬琏教授就去年火热的股市行情提出了担心。他认为,现在所谓“牛市”的制度基础是不稳当不牢固的,股市的缺陷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需要非常谨慎的对待,而且应该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到怎么把这个股市正常的秩序建立起来。
吴敬琏认为,中国股市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于信息不对称,监管部门主要的责任就是改善一般投资者信息弱势的状态,要执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防止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发财,甚至内幕交易。
罗伯特希勒在《金融与好的社会》一书中这样写到:“金融应该帮助我们减少生活的随机性,而不是添加随机性,
吴晓波认为,为了使金融体系运转得更好,我们需要进一步发展其内在逻辑,以及金融在独立自由的人之间撮合交易的能力—这些交易能使大家生活得更好。
去年12月19日,新闻联播近年来的首次报道证监会立案调查18只股票市场操纵案。其背后也代表了中央对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态度。
不过,看过谜底的你们还有“勇气”再去相信一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