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税法对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又称营业额)。下列几种情况的营业额为:
(一)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二)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由于其计费系统只能按有价电话卡在面值出帐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确认收入,不能直接在销售发票上注明折扣折让额,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四)单位和个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
(五)对运输业务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和运输业务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公路内河运输除外)。
(六)对旅游业务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七)对建筑业
1、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3、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4、除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八)对金融保险业
1、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2、保险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3、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4、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决的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6、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过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㈡ 让股票如何缴纳营业税
1、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3号)规定,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若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应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和余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以此作为计缴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营业税,并可以与其他金融商品盈亏相抵。但对股票卖出价和买入价如何确定,目前总局仅对金融企业做出相关规定。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股票转让,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因此,股票卖出价为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股票买入价为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同时要扣除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红利收入,并可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进行核算。对于原始股份,如何确定买入价,总局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以下地方规定供参考: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第三条买入价按以下类型分别确定:(一)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以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二)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的购入价减去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公告》解读第二条关于股票买入价的规定,(一)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的股票,其买入价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二)纳税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取得的股票,其买入价为实际购买成交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三)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八款规定:“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纳税人取得的无论何种形式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包括已宣告尚未发放的股息、红利,从买入价中减除。限售股的持有期间是指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转让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买入价按以下类型分别确定:
(一)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以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二)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的购入价减去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因此,按照青岛市口径,母公司转让原始股的,应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转让日取得的分红收入作为买入价,而按照海南省口径,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作为买入价。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四条规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㈢ 股票的买卖业务是否要交营业税
股票买卖不叫营业税,叫印花税
㈣ 公司买卖股票需要交营业税吗
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再对比旧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由原来强调是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到现在部论身份,只要从事了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就应缴交营业税。
㈤ 企业买卖股票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南京某企业生意不断扩大,今年2月份成功上市,那么请问企业买卖股票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呢?
专业解答
公司买卖股票应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有以下情形除外:其中第(四)项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㈥ 急,公司股票买卖征收营业税的依据是什么
比如市场有两个人在卖烧饼,烧饼甲和烧饼乙,他们的烧饼一样多,都是每张一元钱,可是他们的生意并不好,俩个人站了半天都没有人买,他们觉得很无聊。于是甲对乙说 干脆咱玩个游戏吧,乙说好啊。
故事开始了
甲花一元钱买了乙一张烧饼,乙花一元钱买了甲一张烧饼,现金交付。
甲再花二元钱买了乙一张烧饼,乙花二元钱买了甲一张烧饼,现金支付。
甲又花三元钱买了乙一张烧饼,乙花三元钱买了甲一张烧饼,现金支付。
于是在整个市场的人看来烧饼价格飞涨,以及不一会就涨到了每张烧饼60元。
但只要甲和乙手上的烧饼一样多,那么谁都没有赚钱,谁也没有亏钱,但他们重估以后的资产都增值了,甲乙拥有高出过去好多倍的财富,他们身价提高了很多,市值增加了很多。
这个时候路人丙路过,一个小时前路过的时候知道烧饼一元一个,现在发现是60元一个,他很惊讶。
又一个小时后,路人丙发现烧饼的价格是100元一个,他更惊讶了。
再过一个小时后,路人丙发现烧饼已经是120元一个了,他毫不犹豫的买了一个,因为他确信烧饼的价格还会涨,价格上还有空间,并且有人给出200元的目标价。
在路人丙的示范效应下,接下来买烧饼的人越来越多,参与买卖的也人越来越多,烧饼的价格节节攀升,所有人都非常好奇,因为很奇怪:所有人都没有亏钱。
这个时候,你可以想见,甲和乙谁手上的烧饼少,即谁的资产少,谁就真正的赚钱了。参与购买的人,谁手上没烧饼了,谁就真正赚钱了,而且卖了的人都很后悔--因为烧饼的价格还在飞快的涨。
那谁亏钱了呢?a
答案是:谁也没有亏钱,因为很多出高价购买烧饼的人手上持有大家公认的优质资产--烧饼,而烧饼显然比现金好,现金存银行能有多点利息啊?哪比得上价格飞涨的烧饼啊?甚至大家一致认为市场烧饼供不应求,可不可以买烧饼期货啊?于是出现了认购权证。
有人问了:买烧饼永远不会亏钱嘛?看样子是的,但这个世界就那么奇怪,突然市场上来了个叫李子的,李子曰:有亏钱的时候,那哪一天大家会亏钱呢?
如果一:市场上来了个物价部门,他认为烧饼的定价应该是每个一元。(监管)
如果二:市场出现了很多做烧饼的,而且价格就是每个一元。(同样题材)
如果三:市场出现了很多可供玩这种游戏的商品。(发行)
如果四:大家突然发现这不过是个烧饼!(价值发现)
如果五:没有人再愿意玩互相买卖的游戏了!(真相大白)
如果有一天,任何一个现象出现了,那么这一天,有烧饼的人就亏钱了,那谁赚了钱呢?就是最少占有烧饼的人。
这个卖烧饼的故事非常简单,人人都觉得高价买烧饼的人是傻瓜,但我们再回首看看我们所在的证券市场的人们吧。这个市场的有些所谓的资产重估,资产注入何尝不是这样?在ROE高企,资产有高溢价下的资产注入,和卖烧饼的原理其实一样,谁最少的占有资产,谁就是赚钱的人,谁就是获得高收益的人。
所以作为一个投资人,要理性的看待资产重估和资产注入,忽悠别人不要忽悠自己,尤其不要忽悠自己的钱。
在高ROE下的资产注入,尤其是券商借壳上市,增发购买大股东的资产,增发类的房地产等等资产注入,一定要把眼睛擦亮,慎重再慎重。
因为,你很可能成为一个持有高价烧饼的路人。
㈦ 买卖股票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上述规定是指纳税人在证券、期货等公开交易市场上进行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因此,您公司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㈧ 公司买卖股票需要交营业税吗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南京某企业生意不断扩大,今年2月份成功上市,那么请问企业买卖股票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呢?
专业解答
公司买卖股票应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有以下情形除外:其中第(四)项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㈨ 转让股票如何缴纳营业税
对股票转让,金融保险业与其他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金融保险业政策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规定:
第三条:金融保险业纳税人是指: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第十四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㈩ 股票交易税怎么计算
股票交易税费的多少是根据我们所完成的交易额所决定的。佣金是交易额的千分之三,不足1000元的按五元收取。过户费是按照1000股一元收取的。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是没有过户费的。印花税是成交额的千分之三。主要是向卖方征收。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A股最低五元起步。B股1美元起步,过户费A股是按照0.06%计算收取的。B股是按照成交额的0.05%收取,而印花税一般来讲都是按成交金额的0.1%收取的。
经手费和证管费一般都包含在佣金里面的。而经手费A股是按照0.0087%收取的。而B股是按照成交额的0.026%所收取。证管费无论是a股还是b股都是按照额的的0.004%收取的。
2、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佣金是不能够超过成交额的0.3%的。A股市是五元起步。B股是五港元起步的。而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是没有过户费这个选项的。而印花税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一样,都是按照成交金额的0.1%收取的。
而经手费A股是按照成交金额的0.01475%收取的。在B股中是按照0.0301%进行收取的,证管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被称为监管费。是按照成交额的0.004%收取。
(10)营业税股票交易的税务规定扩展阅读
股票交易税一般指股票交易印花税。
目的
一是作为普通印花税的一个税目,对股票交易行为征收。
二是在股票交易所得税,难于征收的情况下,以印花税作为股票交易所得税的替代税种。
为了鼓励证券投资者能够长期持有股票,国外常常对股票买卖双方实行差别税率,即对卖出方实行较高税率,对买入方则实行较低税率或者免征。中国对股票实行卖方单边税率。
特点
股票交易印花税以发行股票的有限公司为纳税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险公司和有限银行公司。股票印花税以股票的票面价值为计税依据。
由于股票可以溢价发行,因而还规定,如果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高于其票面价值,则按实际发行价格计税。为方便计算,增加透明度,采取比例税率,一般税负都比较轻。
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即卖出股票才收取股票总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