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市后重新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有以下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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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⑵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请重新上市,不过需要经过至少六十个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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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四章 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条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本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本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本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重新上市初费。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安排其股票进入本所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发布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十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公司认为需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价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三十一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终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间未以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十二条
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届满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限售期少于十二个月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继续限售至届满十二个月;
未设定限售期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请日前的最近六个月内发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退市期间因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与原对应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
第三十六条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重新上市后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于每一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并公告。
⑶ 资产重组的股票,停牌后重新上市首日有没有涨跌限制呢
一只股票长期停盘,资产重组后重新上市,上市第一天没有涨跌停版限制。
股票涨跌幅:
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4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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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股是大股东进行资产重组,更换资产的股票,是对资源的重新配置。广义而言,重组包括资产的重组和资本的重组,资产的重组其实是一种资产的置换行为,而资本的重组则主要是指公司控制权的更替,亦即我们常说的收购兼并。
当然,从更深的层面来分析的话,重组其实是一种利益的重新组合。由于本文所讨论的重点都是我国股市的上市公司,因此,任何的重组行为都是股市中的大事件,当然对于当事的公司更是如此。
无疑的,由于这种行为的牵涉面太大,因此每一次的重组行为(或者说每一次的重组事件)都不是心血来潮的一时冲动,而是一种蓄谋已久的行为。
特点
当前国内重组股的原动力基本上都是因为亏损而起的,因此在二级市场中,很多投资者甚至把重组板块理解为亏损板块甚至带"T"(ST、PT)的板块。重组的诱因有时也是出于强强联合的考量。重组股给被重组公司带来新的机遇,并引导了资源在股市的优化配置。
对我国当前的股市来说,重组股的一个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在于,它把市场外的优质资源体面地嫁接到市场内部来,给股市带来了巨大的新生活力。
⑷ 深交所暂停上市股票复牌的规定(涨幅规定)
为防范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交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当股票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00%或—100%时,深交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200%或—200%时,交易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后恢复收盘集合竞价。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
通知称,临时停牌30分钟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交易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深交所将对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实施重点监控,对涉嫌蓄意操纵交易价格的有关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处理措施,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应严格做好相关规则和制度的宣传和风险教育工作。
⑸ 退市股能重新上市吗
在我国证券市场,股票退市了,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允许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公司自其股票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其他场外交易市场转让之日起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后,可以向海证券交易所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如果因重大违法原因退市的公司,还需要满足以下特别条件,包括: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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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1、私有化退市
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动退市完成。比如辽河油田(000817)和锦州石化(000763)。
2、换股退市
换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动退市。换股退市后,原股东会成为另一家公司的股东。比如S山东铝(600205)、S兰铝(600296)换股和中国铝业(601600)换股后,原S山东铝(600205)、S兰铝(600296)的股东就变成了中国铝业(601600)的股东。
3、亏损退市
亏损退市一般是被动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就会暂停上市,若在规定期限内还是达不到恢复上市的条件,就会被退市。比如*ST精密(600092)S*ST龙昌(600772)就是因为暂停上市后依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年报而被退市。
⑹ 老三板破产重组重新开盘需要什么手续
老三板退市股重组重新上市步骤手续:
1.破产重整,同时完成股改,变成净壳。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即退市公司被优质企业借壳。该步骤需要证监会非公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审核,审核时间2-3个月。
3.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退市公司被借壳后,优质资产被注入,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极大改善,符合重新上市的条件。重新上市由交易所审核,审核时间在60个交易日内。
老三板重新上市条件
2012年7月7日,沪、深交易所首次在第七次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中,以专门章节阐述了退市股重新上市政策,并于2012年12月16日发布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当时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主要包括:
1.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一年净资产为正。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到了2014年10月17日,沪、深交易所在第八次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大幅提高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门槛,要求最近三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还增加了“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营收累计超过3亿元”以及“最近3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实控人未发生变更”等条件。
不过,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第八次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公布后,沪、深两交易所分别发布通知,称“新《上市规则》生效前本所已退市的公司,在新《上市规则》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申请重新上市的,仍适用原《上市规则》(即2012年修订版)的规定”。由于新上市规则的生效日为2014年11月16日,这意味着凡是在2014年11月16日前已退市,并于2017年11月16日前申请重新上市的公司均只需满足2012年版《上市规则》的条件,而其他公司则需要满足新《上市规则》条件,即“新老划断”。
2014年6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为新三板、老三板公司提供了重大资产重组的明确规定。自此,重大资产重组成为老三板公司重获新生的一条捷径,但重大资产重组如果构成借壳,则还需要符合借壳上市的相关规定。另外,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⑺ 已退市的股票可以再恢复上市吗
.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⑻ 股票退市了,还可以重新上市吗
上市公司退市后可以和有实力的公司进行重组,重组成功后可以申请恢复上市,恢复上市后在退市前买入的股票还可以进行正常交易,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重组无望的,在一定时间后将会被打入三板市场,在退市前买入的股票就要办理转托管至三板市场,并开立三板市场交易帐户,按照三板市场的要求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