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巴布亚新几内亚
崔荣国
巴布亚新几内亚(Papua New Guinea),面积46.28万km2。位于太平洋西南部。西与印度尼西亚的伊里安查亚省接壤,南隔托雷斯海峡与澳大利亚相望。属美拉尼西亚群岛。全境共有600个岛屿。主要岛屿包括新英格兰、新爱尔兰、曼纳斯、布干维尔和布卡等。海岸线全长8300 km,包括200海里(n mile)专属经济区在内的水域面积达230万km2。海拔1000 m以上属山地气候,其余属热带雨林气候。5~10月为旱季,11~4月为雨季,沿海地区平均温度21.1~32.2℃,山地比沿海低5~6℃。年平均降水量2500 mm。人口480万人。98%属美拉尼西亚人,密克罗尼西亚人、波利尼西亚人和华人占1%,白人占1%。官方语言为英语,皮金语在全国较为流行,地方语言700余种,巴布亚多讲莫土语,新几内亚多讲皮金语,居民中93%为基督教徒,传统拜物教也有一定影响。首都莫尔斯比港,货币名称基那。
该国矿藏丰富,铜矿石储量9.44亿t,铜金共生矿储量约4亿t。此外还富有金矿、铬、镍、铝矾土、海底天然气和石油等资源。其中黄金储量1831 t;铜矿储量13亿t;原油仅库土布和戈贝两大油田的储量即达4亿桶;天然气储量14万亿ft3。
外贸在巴新经济中占重要地位。主要出口铜金矿砂等初级产品。2000年巴新主要工农业产品出口量情况如下:金97 t,原油2900万桶,铜17.4万t。主要出口对象有澳大利亚、日本、德国、韩国、英国、新加坡、美国和中国等。该国积极鼓励外国投资。主要投资国有澳大利亚(占总额近2/3)、美国、日本、英国和马来西亚等。巴新工、矿、林、农、渔各业几乎均为澳、日、英、美等国公司所控制。
一、储量和资源
巴布亚新几内亚地处环太平洋火山带,稳定的印-澳板块南缘和太平洋板块北缘交汇处,形成独特的地质构造和丰富的矿产资源。在过去的亿万年里,由于向北移动的印-澳板块和向西移动的太平洋板块的碰撞,巴布亚新几内亚经受了抬升和挤压变形。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地质构造复杂,包含澳大利亚克拉通、新几内亚造山带、美拉尼西亚岛弧和太平洋板块。
巴布亚新几内亚矿藏丰富,已探明铜储量210万t,黄金储量3110 t,原油储量5.3亿桶,天然气储量6.25万亿ft3,加之铜金共生矿石约4亿t。此外还有铬、镍、铝矾土、海底天然气和石油等资源(表1)。
1.铜
铜矿资源主要集中在布干维尔岛的潘古纳、西部省富比兰山的奥克特迪(奥克泰迪铜矿是世界第八大铜矿)、塞皮克河以南的佛里达和俾斯麦山脉的扬德拉四大矿区,均为新生代斑岩-矽卡岩型铜金矿。其中布干维尔岛中部山区的铜矿,估计矿石储量达到8亿t以上,是世界巨大铜矿区之一。
表1 巴布亚新几内亚主要矿产探明储量 单位:万t(金属量)
资料来源: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2008。
2.金、银
巴布亚新几内亚金矿多为火山岩型和斑岩铜金型,金储量约1756 t。金矿主要分布在新爱尔兰省、恩加省、布干维尔省、西部省、米尔恩湾省和中央省等地,最为著名的是波格拉金矿床和利希尔岛热(泉)型金矿,两矿床均在20世纪90年代发现,规模巨大,圴为世界级金矿床,其中利希尔岛金矿位于新爱尔兰省的利希尔岛,距首都莫尔斯比港东北700 km,金储量为573 t。波格拉金矿床位于恩加省,距首都莫尔斯比港西北620 km,金储量为420 t。另外,在布干维尔岛的潘古纳斑岩铜金矿中有金资源量500多t。西部省的奥克特迪铜金矿床中金资源也非常丰富。银矿多与金矿共生,主要分布在西部省、布干维尔省、恩加省和中央省。
3.镍、钴
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镍、钴资源主要集中在本岛东南的马当省,其中拉穆镍钴矿为世界级大型红土镍矿床,已知资源量约为144.43万t镍,14.3万t钴。
4.石油和天然气
巴布亚新几内亚石油和天然气主要分布在巴布亚盆地的陆上地区,南部高地省最为集中,其次是东部高地省和海湾省,巴布亚湾有较大的油气资源潜力,目前的海洋油气勘探活动主要集中在该区域。2006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石油剩余探明储量为3288万t,天然气储量为3456.67亿m3。
二、矿产勘查与生产
矿产工业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经济的基石。2004年,矿业产值占巴布亚新几内亚国内生产总值的21%。2006年,矿产品出口额为34.15亿美元,占该国商品出口额的83%。矿产品生产情况见表2。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矿山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矿山:新爱尔兰省的利希尔(Lihir)金矿山,西部省的奥克特迪(Ok Tedi)铜-金矿山,米尔恩库Milne Bay省的米西马(Misima)金-银矿山,恩加(Enga)省的波尔盖拉(Porgera)金矿山。
弗里达河(Frieda)铜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2011年将结束,该项目开发的铜金矿将是世界上最大的铜金矿之一。通过钻探发现矿产资源量4270万 t,其中铜品位为3.09%,金品位为0.59 g/t。
2006年,巴布亚新几内亚铜和金的产量在亚洲和环太平洋地区排名第四位。
1.石油
巴布亚新几内亚2006年原油产量约为1730万桶,在亚太地区列第九位。主要生产商是Chevron Niugini有限公司,经营着南部高地省的中央莫兰油田,库吐布(Kutubu)油田,戈贝(Gobe)油田。Santos有限公司在南部高地省的Se Gobe油田生产少量的原油。Exxon Mobil公司也是主要的油田开发经营公司之一。上述三家公司只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石油生产的主要经营和管理公司,真正油田的大股东是Oil Search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巴布亚新几内亚国家控股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发公司,自1929年起就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运营,后来在澳大利亚公开上市,目前该公司是巴布亚新几内亚最大的公司之一,拥有这个国家约70%的石油储量,占这个国家约14%的国内生产总值和20%的出口收入。Oil Search有限公司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澳大利亚、也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雇有约900名员工。由于国际油价持续高涨,该公司已经连续五年保持利润增长。2006年税后利润4.12亿美元,同比增长106%,为该公司成立77年历史最高。油气产量1020万桶,与2005年的1220万桶相比略有下降。平均石油销售价格为每桶67.22美元,同比上涨16%。石油勘探公司首席执行官Peter Botten表示,在未来3年内,该公司石油日产量将保持在5万桶左右。巴布亚新几内亚唯一的石油精炼项目位于莫尔斯比港,其产能为3.25万桶/日,其经营者是加拿大的interOil公司。石油精炼产品除满足国内需求外,还有50%的产品出口到周边国家或地区。
2.天然气
巴布亚新几内亚天然气资源比较丰富,但目前的开发程度较低。2006年天然气产量约1.55亿m3,主要产自南部高地省的Hides气田,经营商是美国的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公司,Oil Search公司拥有21.5%的股权。除Hides气田外,巴布亚新几内亚还有不少气田或油气田,如Agogo、Gobe Main、Hedinia、Kutubu、Moran、Angore、Juha、ELK 1、Se Gobe和Usano等,但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
为大规模开发本国的天然气资源,目前巴布亚新几内亚正在筹划引进国际矿业资本建设液化天然气项目。2007年政府就宣布计划上马号称“世界最大的液化天然气项目”。2008年5月22日,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签署了这一工程巨大的液化天然气项目。项目将由埃克森美孚运作,并进行项目前期的工程设计施工考察(FEED),耗4亿美元,需时16个月。合资伙伴包括埃克森美孚(41.5%)、Oil Search(34%)、圣托斯(17.7%)、AGL(3.6%)、土地主(1.2%)等。项目直接投资100亿美元,项目期限30年,预计的生产能力为630万t/年,将至少建2条液化天然气生产线。天然气主要来自于Hides气田,邻近的Angore和Juha气田也会补充供气。项目投资何时启动要等到明年底考察结束后才能决定。项目建成后巴布亚新几内亚将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国。
此外,为更加有效地开发其余的已发现天然气资源,2008年7月Oil Search公司与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签订了国内天然气开发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①建立南高地地区能源企业,评估该地区能源供应潜力和其他小型天然气开发机会;②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可持续发展公司和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组建西方省天然气开发研究合作企业;③与日本伊藤忠商社(ITOCHU)和三菱化工(Mitsubishi Chemicals)合资成立企业评估甲醇和二甲醚(DME)项目;④研究为莫尔斯比港供应安全稳定电力。相信在未来几年内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天然气开发程度将大幅度提高。
3.铜
铜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优势矿产,每年铜的矿山产量约20万t,近两产量有所减少,2006年产量约为19.4万t,全部来自西部省的奥克泰迪铜矿(Ok Tedi Mine),该矿是巴目前唯一正常生产的铜矿山,其经营者是奥克泰迪矿业有限公司(巴布亚新几内亚国家可持续发展项目公司拥有52%的股权,巴政府拥有30%,加拿大Inmet矿业限公司拥有8%)。2006年该公司产量为62.2 t铜-金精矿(含17.8万t铜,15.7 t金)。在潘古纳铜矿于1989年被迫停产之后,奥克泰迪就成了巴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巴国出口总额的五分之一来自这里。奥克泰迪矿产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称,由于国际铜产品价格快速上涨,2006年该公司销售收入为46亿基纳(约合15.3亿美元),同比增长40%;税后利润为19亿基纳(约合6.3亿美元),同比增长79%,创该公司25年历史最高。目前该矿雇佣了2000名正式职工和2000名合同工。
奥克泰迪铜矿计划于2013年关闭,但不会影响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铜矿生产。目前已经有几个大型铜矿项目正在开展或计划启动,其中有3个项目超过10亿美元,包括Marengo矿产公司的Yandera铜矿项目和南非哈莫尼公司的金矿项目,以及斯塔特拉铜业公司铜金矿项目。3个铜矿项目预计铜年产量为35万t。巴布亚新几内亚海底矿产项目在不久的将来也会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提供较大铜矿产能。比利时Jan De Nul公司(国际第二大采掘公司,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采掘船)将负责设计远程控制海底矿产开发的技术。如果该项目得以实现,巴布亚新几内亚有望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进行深海底采矿的国家。
1997年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向澳大利亚鹦鹉螺矿产公司(Nautilus Minerals)颁发了世界上第一个海底勘探许可证,勘探和评价新爱尔兰省西海岸的海底高品位的铜-金-银锌硫化物矿床(水深约1700 m)。鹦鹉螺矿产公司的战略是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进行深海底商业采矿的公司。目前该公司计划对巴布亚新几内亚新爱尔兰省西海岸的海底矿产地进行商业开发。2006年5月获得第一批勘探成果,矿带长1300 m,80~120 m 宽,品位金15.5 g/t、铜10.1%。2006年9月取得样品分析表明,金品位10.3 g/t,锌品位22.1%,银品位418 g/t。该公司巴布亚新几内亚地区经理已经向新爱尔兰省政府提交矿产项目开发计划,巴布亚新几内亚新爱尔兰省政府信息部门报告认为,该公司最终技术设计,包括工艺都已经符合勘探和开发条件,海底矿产开发将于2009年投入生产。
另外,澳大利亚布干维尔铜业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重启位于布干维尔岛废弃的潘古纳铜矿的可行性,目标是重新获得开采盈利。潘古纳铜矿1972年投产,曾经是巴布亚新几内亚最重要的矿山,潘古纳铜矿于1989年关闭(当时是世界第五大铜矿),原因是布干维尔岛陷入土地所有者争议以及环境破坏所引发的分离主义分子冲突。自从潘古纳铜矿关闭以来,没有一位布干维尔铜业公司官员获准进入矿场。目前布干维尔铜业公司正在与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布干维尔岛当地社团协商有关恢复采矿的问题。布干维尔岛自治政府希望该岛恢复采矿能带来收入,不过表示前提是得到土地所有者和当地居民的全面同意。
4.金、银
巴布亚新几内亚金、银的矿山产量在50~60 t之间,2005年矿山产量分别为68.5 t和51.1 t,2006年有所下降。主要生产矿山有 Kainantu(金)、Lihir(金)、奥克泰迪(铜、金、银)、Porgera(金、银)和Tolukuma(金、银)。最大金矿山是位于恩吉省的Porgera 矿山,2006年产能为28 t金,其经营商为Porgera联合风险公司(加拿大Placer Dome公司拥有75%的股权)。Lihir金有限公司(Lihir Gold Ltd.)是另一重要金矿生产商,经营着位于新爱尔兰省的Lihir金矿。该矿山储量约2360万oz。该矿山寿命期预计为37年,前15年采用露天开采,平均年产量约为19 t,以后22年平均年产量约为7 t。奥克泰迪是最大的产银矿山,2006年生产能力为40 t。
5.镍、钴
目前巴布亚新几内亚还不生产镍、估,但有一个世界级的镍钴矿项目下在开发之中,这就是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马当省(Madang Province)的拉穆(Ramu)镍钴矿项目。2006年11月,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理索马雷亲自出席了在巴萨穆克(Basamuk)举行的拉穆镍钴矿项目落成奠基仪式,标志着该项目已正式起动。该项目为中国冶金建设集团(下称“中冶集团”)与澳大利亚高地太平洋公司(HighlandsPacific)合资开发,中冶集团拥有合资企业85%的股权,并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提供建设资金以及前期的开发和建设。而高地太平洋公司的子公司Ramu Nickel将拥有合资企业8.56%的股权。当时估计,该项目的总投资约为6.5亿美元,是目前中国公司在海外除石油以外最大的矿产资源投资项目。
高地太平洋公司初期持有拉穆镍钴矿项目8.56%股份,不过在偿还项目融资债务后其持股将提高至11.3%。该公司还拥有以市场价再购入拉穆镍钴矿项目9.25%股份的选择权,如果执行,其总持股将提高至20.55%。拉穆镍钴矿预计拥有1.43亿t矿石资源量,其镍含量和钴含量分别为1.01%和0.10%,其中50%左右已经确定为储量。按照镍年产量3.28万t和钴年产量3280 t估算,该矿开采周期将超过20年。矿山开采的矿石将通过一条132 km泥浆管道运往拉伊海岸(Rai Coast)巴萨穆克湾(Basamuk Bay)的一座加工厂。该矿将于2009年下半年投产,预计年产32800 t镍、3280 t钴,运营期将超过20年。开发成本预计为8亿美元(25亿基纳),加工厂和矿场基础设施项目预计将于2007年4月开工。另据报道,2006年11月中国吉林镍业集团公司加入了该合资项目。中国金川集团公司也正进行谈判准备加入该合资项目。
表2 巴布亚新几内亚主要矿产产量
资料来源:Papua New Guinea.Minerals Yearbook,2006。
三、矿业管理和税收
(一)矿业管理
1.矿业权管理
巴布亚新几内亚1992年分别颁布了矿业法和石油法。建立管理矿产和石油资源的现代特许权制度。法律规定,矿产和石油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授予矿产和石油勘查及生产的许可证。目前矿业的主管部门是矿业和石油部。
1992年,矿业法规定了矿业的种类,矿业开发合同的形式,租金、相关费用和权利金的支付,租地权益和交易的登记,对受影响土地占有者的补偿等。矿业法中对于大规模经营规定的主要矿业权有勘查许可证和特别采矿租约。勘查许可证确定了在规定地区勘查某些矿产的独占权利。特殊采矿租约和砂矿开采租约。此外还有一些辅助权证,例如采矿通行证等。具体程序是,同国家谈判和签署矿业开发协定,由矿业和石油部长批准开发提案,在适当补偿的基础上同土地占有者达成协议。
1998年,石油法规定了3种许可证,即石油勘查许可证、石油保留许可证和石油开发许可证。石油勘查许可证允许持有者在规定区域内进行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查活动,石油勘查许可证对规定区内的石油勘查拥有排他权,但许可证持有者还必须与政府签订在租地内有关石油勘探和开发的协议。石油保留许可证给予持有者对规定区域内由于经济原因暂时不能开采,但中期可以开采石油的权益。
按照现行的国家政策,国家有权获得大型矿业项目最高达30%、石油项目最高达22.5%的股权。国家在项目得到开发批准时按照投入成本从开发者手中购买股份。国家不在中小型项目中参股。
2.土地主的权益
(1)土地主股权:国家在主要矿业项目和石油项目持有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分配给省政府和项目区内的土地主,承认土地主传统的所有权权利。对于石油项目,土地主可以获得2%的股权,在开始商业生产前的费用由政府持有的22.5%的股权支付,但此后土地主可以获得最高5%的股权。在项目开始商业生产前,土地主不需交费,但项目开始商业生产后土地主需支付全部费用。土地主的具体权益在授予特殊采矿租约时通过谈判确定。
(2)土地主补偿:根据矿业法和石油法,开发者需要对受项目影响的土地主、占有者和其他权利人提供合理补偿。具体通过开发者与土地主和占有者的谈判确定。
3.组建国有矿业
1996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组建了国有资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奥罗根矿产有限公司控股51%,并且到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发行股票,49%的股份由社会投资者持有。该公司在米西马、波尔盖拉和建设中的利希尔、高波(Gobe)和卡图布油田拥有股份,若潘古纳矿山恢复生产,它有权购买矿产资源开发公司在该矿山的股份。根据同政府达成的选择权协议,该公司在今后25年中,拥有购买该国任何重大新矿产项目最高达25%的股份。
4.注重基础设施建设
一般来说,国家坚持所有同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费用由开发者承担和支付。国家在所得税法中实行税收抵免计划,允许矿业和石油项目的纳税人拿出最高相当于矿业和石油经营税收入的0.75%的支出,用于经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这笔费用国家将从所得税中扣除。通过这项计划,巴布亚新几内亚所在大型项目都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基础设施,包括学校、警察署、道路和便民邮局。
5.鼓励当地企业发展
政府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在矿业或石油开发地区创立新的企业。当提出招标时,开发者必须将巴布亚新几内亚合格的承包商和供应商包括在内;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货物和服务;要求开发者支持地方企业发展。另外,政府要求开发者优先雇佣当地人和进行培训,并对此进行监督。
(二)矿业税收
1.所得税
普通行业为30%,矿业项目的税收:本国公司为35%,非本国公司为48%。本国公司向非居民支付红利要缴纳17%的预扣税。石油项目按照税收的50%征收所得税,天然气为30%,但不征收红利预扣税。所有的勘查和开发费用可以从项目收入中摊销。2000年,政府进行了税收系统调整。将矿业公司税率下降到30%,红利预扣税降至10%。公司被允许在总收入中扣减25%的勘探费用。新的税收制度只适合于正进行中的项目,并保证项目财务期内财务制度的稳定性。
石油项目和大型矿业项目还遵守以项目为基础的税收评价。除某些特殊情况例外,该类项目的纳税人按照这一项目纳税,其他活动并入该项目一起计算。
2.超额利润税
当纳税人已经收回投资,并且净现金流超过特定收益率时缴纳超额利润税。对于石油项目特定收益率为27%,超过该值,对于净现金收益征收50%的超额利润税。对于天然气项目特定收益率为20%,超过该值,对于净现金收益征收35%的超额利润税。对于大型矿业项目,特定收益率为20%,或按当年美国国库卷的平均利润加12%,具体由纳税人选择。超过此特定收益率者,按照35%的税率征收超额利润税。2000年,税制调整时将矿业项目的超额利润税和特定收益率(起征点)降至15%。政府还计划在4年期间,将矿业征税分阶段逐步取消。
3.权利金
所在项目生产的石油和矿产应按照2%的税率向国家缴纳权利金。这项收入分配给省政府和土地所有者。对矿业经营来说,当矿产品不经过精炼出口,按照出口离岸价计算权利金。如果矿产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精炼,则按照冶炼厂收益计算权利金。对于石油经营,按照井口石油价计算。在2%的权利金中,1.25%可以从所得税收入中扣减,其余0.75%享受税收减免。
4.进口关税
矿业和石油工业进口的专用货物仍然需要缴纳关税,采用一揽子关税税率。米西玛和波尔盖拉金矿项目进口货物的一揽子关税税率为16.62%,利希尔金矿项目为14.62%。
特殊勘查或普查设备免除进口关税。
(三)环境管理
保护环境是巴布亚新几内亚宪法规定的义务。环境与保护部是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的主要机构,管理和监督所有资源开发项目。目前该国颁布的主要环境法规有:环境规划法,要求具有较大环境影响的项目提交环境计划;环境污染法,要求向环境排污者领取许可证;水资源法,对于向水资源所在者支付补偿、正式进入权、取水权和用水许可做出详细规定;保护区法,对于具有特别生物、地貌、地质、历史、科学和社会意义的地区提供保护;海洋废物倾倒法,规定向海洋倾倒废物需要领取许可证。
四、展望
巴布亚新几内亚经济发展稳定,矿业开发比较活跃,但铜矿价格下降对其矿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在未来的3~5年内,弗里达河(Frieda)铜金项目和Ramu镍钴项目将会促进巴布亚新几内亚矿业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巴布亚新几内亚国家的概况.世贸人才网,2006.9.22 http://news.wtojob.com/news231_10449.shtml
[2]World Metal Statistics Yearbook,2007
[3]John C Wu.The Mineral Instry of Papua New Guinea.Minerals Yearbook,2006
[4]Anthony Williamson,Graeme Hancock.Geological Framework of PNG.The geology and Mineral Potential of Papua New Guinea
[5]宋国明等.巴布亚新几亚.我国与周边国家进行矿业投资合作的前景分析,2004年,179~183页
[6]宋国明.巴布亚新几内亚矿业投资环境.资源网,2008.09.28
http://www.lrn.cn/zjtg/academicpaper/200809/t20080928_280217.htm
② 经济体制改革的亮点有哪些
十大亮点
市场准入——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要素价格改革——石油电信电力价格将交给市场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国企改革——国资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至30%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金融改革——允许民间资本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股票发行改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土地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出让租赁入股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完善税收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调节过高收入 清理规范隐性收入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自贸区建设——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贸区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建设好、管理好,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建设生态文明——加快生态建设推进生态补偿制度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现在还有效吗
现在是用的2011年的新案由。具体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民事案由规定
全文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第一部分
人格权纠纷
一、人格权纠纷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3)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4)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7)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肖像权纠纷
4、名誉权纠纷
5、荣誉权纠纷
6、隐私权纠纷
7、婚姻自主权纠纷
8、人身自由权纠纷
9、一般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离婚纠纷
12、离婚后财产纠纷
1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14、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15、婚姻无效纠纷
16、撤销婚姻纠纷
1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8、抚养纠纷
(1)抚养费纠纷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监护权纠纷
21、探望权纠纷
22、赡养纠纷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3、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4、分家析产纠纷
三、继承纠纷
25、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第三部分
物权纠纷
四、不动产登记纠纷
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
31、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
五、物权保护纠纷
32、物权确认纠纷
(1)所有权确认纠纷
(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
(3)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33、返还原物纠纷
34、排除妨害纠纷
35、消除危险纠纷
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37、恢复原状纠纷
3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六、所有权纠纷
39、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1)业主专有权纠纷
(2)业主共有权纠纷
(3)车位、车库纠纷
41、业主撤销权纠纷
42、遗失物返还纠纷
43、漂流物返还纠纷
44、埋藏物返还纠纷
45、隐藏物返还纠纷
46、相邻关系纠纷
(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2)相邻通行纠纷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
(4)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纠纷
(5)相邻污染侵害纠纷
(6)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47、共有纠纷
(1)按份共有纠纷
(2)共同共有纠纷
七、用益物权纠纷
48、海域使用权纠纷
49、探矿权纠纷
50、采矿权纠纷
51、取水权纠纷
52、养殖权纠纷
53、捕捞权纠纷
54、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55、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56、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57、地役权纠纷
八、担保物权纠纷
58、抵押权纠纷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
(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
(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5)动产抵押权纠纷
(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纠纷
(7)动产浮动抵押权纠纷
(8)最高额抵押权纠纷
59、质权纠纷
(1)动产质权纠纷
(2)转质权纠纷
(3)最高额质权纠纷
(4)票据质权纠纷
(5)债券质权纠纷
(6)存单质权纠纷
(7)仓单质权纠纷
(8)提单质权纠纷
(9)股权质权纠纷
(10)基金份额质权纠纷
(11)知识产权质权纠纷
(12)应收账款质权纠纷
60、留置权纠纷
九、占有保护纠纷
61、占有物返还纠纷
62、占有排除妨害纠纷
63、占有消除危险纠纷
64、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第四部分
债权纠纷
十、合同纠纷
65、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66、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67、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68、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69、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0、悬赏广告纠纷
71、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互易纠纷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6)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72、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73、拍卖合同纠纷
74、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1)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2)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3)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4)委托代建合同纠纷
(5)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6)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7)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8)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9)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10)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75、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
76、赠与合同纠纷
(1)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2)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
77、借款合同纠纷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同业拆借纠纷
(3)企业借贷纠纷
(4)民间借贷纠纷
78、保证合同纠纷
79、抵押合同纠纷
80、质押合同纠纷
81、定金合同纠纷
82、担保追偿权纠纷
83、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84、信用卡纠纷
85、补偿贸易纠纷
86、租赁合同纠纷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纠纷
87、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88、承揽合同纠纷
89、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6)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90、运输合同纠纷
(1)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2)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3)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4)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5)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6)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7)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8)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9)管道运输合同纠纷
(10)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11)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91、保管合同纠纷
92、仓储合同纠纷
93、委托合同纠纷
(1)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2)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3)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4)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5)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94、行纪合同纠纷
95、居间合同纠纷
96、借用合同纠纷
97、典当纠纷
98、保险合同纠纷
(1)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2)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纠纷
(4)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5)再保险合同纠纷
(6)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7)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99、合伙协议纠纷
100、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101、彩票、奖券纠纷
102、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103、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04、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105、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106、牧业承包合同纠纷
10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
(5)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同纠纷
108、服务合同纠纷
(1)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2)邮寄服务合同纠纷
(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4)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5)旅游合同纠纷
(6)房地产咨询纠纷
(7)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
(8)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9)财会服务合同纠纷
(10)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11)娱乐服务合同纠纷
(12)有线电视服务合同纠纷
(13)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14)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15)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109、演出合同纠纷
110、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111、展览合同纠纷
112、人民调解协议纠纷
(1)请求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纠纷
(2)请求变更人民调解协议纠纷
(3)请求撤销人民调解协议纠纷
(4)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无效纠纷
十一、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
113、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
114、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
115、环境污染侵权纠纷
(1)大气污染侵权纠纷
(2)水污染侵权纠纷
(3)噪声污染侵权纠纷
(4)放射性污染侵权纠纷
116、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117、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11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9、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120、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121、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122、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3、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24、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25、公证损害赔偿纠纷
126、义务帮工人受害赔偿、补偿纠纷
127、见义勇为人受害赔偿、补偿纠纷
十二、不当得利纠纷
128、不当得利纠纷
十三、无因管理纠纷
129、无因管理纠纷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纠纷
十四、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130、著作权合同纠纷
(1)委托创作合同纠纷
(2)合作创作合同纠纷
(3)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
(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5)邻接权转让合同纠纷
(6)邻接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7)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
(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31、商标合同纠纷
(1)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
(3)商标代理合同纠纷
132、******合同纠纷
(1)******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
(2)******权转让合同纠纷
(3)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4)实用新型******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5)外观设计******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6)******代理合同纠纷
133、植物新品种合同纠纷
(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纠纷
(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
(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
(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13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合同纠纷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合同纠纷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35、商业秘密合同纠纷
(1)技术秘密让与合同纠纷
(2)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3)经营秘密让与合同纠纷
(4)经营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36、技术合同纠纷
(1)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2)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3)技术转化合同纠纷
(4)技术转让合同纠纷
(5)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6)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7)技术培训合同纠纷
(8)技术中介合同纠纷
(9)技术进口合同纠纷
(10)技术出口合同纠纷
(11)职务技术成果完******奖励、报酬纠纷
(12)技术成果完*人署名权、荣誉权、奖励权纠纷
137、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138、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
(1)企业名称(商号)转让合同纠纷
(2)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
139、特殊标志合同纠纷
140、计算机网络域名合同纠纷
(1)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
(2)计算机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
(3)计算机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十五、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141、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1)著作权权属纠纷
(2)侵犯著作人身权纠纷
(3)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
(4)邻接权权属纠纷
(5)侵犯出版者权纠纷
(6)侵犯表演者权纠纷
(7)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
(8)侵犯广播组织权纠纷
(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
(10)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142、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1)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
(2)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143、******权权属、侵权纠纷
(1)******申请权权属纠纷
(2)******权权属纠纷
(3)侵犯发明******权纠纷
(4)侵犯实用新型******权纠纷
(5)侵犯外观设计******权纠纷
(6)假冒他人******纠纷
(7)发明******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
(8)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
(9)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
144、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
(1)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权属纠纷
(2)植物新品种权权属纠纷
(3)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14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侵权纠纷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
(2)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
146、侵犯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147、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
(1)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纠纷
(2)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纠纷
148、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
(1)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纠纷
(2)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
149、发现权纠纷
150、发明权纠纷
151、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
152、确认不侵权纠纷
(1)确认不侵犯******权纠纷
(2)确认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
(3)确认不侵犯著作权纠纷
153、因申请临时措施损害赔偿纠纷
十六、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
154、仿冒纠纷
(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
(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
(4)伪造产地纠纷
155、虚假宣传纠纷
156、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1)侵犯技术秘密纠纷
(2)侵犯经营秘密纠纷
(3)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
157、倾销纠纷
158、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销售纠纷
159、有奖销售纠纷
160、商业诋毁纠纷
161、串通投标纠纷
162、垄断纠纷
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十七、劳动争议
163、劳动合同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164、社会保险纠纷
(1)养老金纠纷
(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3)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
(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165、福利待遇纠纷
十八、人事争议
166、人事争议
(1)辞职争议
(2)辞退争议
(3)聘任、聘用合同争议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纠纷
十九、海事海商纠纷
167、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
168、船舶触碰损害赔偿纠纷
169、船舶损坏(空中或水下设施)损害赔偿纠纷
170、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171、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172、养殖损害赔偿纠纷
173、海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174、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175、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赔偿纠纷
176、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177、多式联运合同纠纷(由海事法院受理的)
178、海上、通海水域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
179、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
180、船舶买卖(建造、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纠纷
181、船舶抵押合同纠纷
182、航次租船合同纠纷
18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
(1)定期租船合同纠纷
(2)光船租赁(租购)合同纠纷
18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85、沿海、通海水域运输船舶承包合同纠纷
186、渔船承包合同纠纷
187、船舶属具和海运集装箱租赁、保管合同纠纷
188、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
189、船舶代理合同纠纷
190、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191、理货合同纠纷
192、船舶物料、备品供应合同纠纷
193、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194、海难救助、海上打捞合同纠纷
195、拖航合同纠纷
196、海上保险、保赔合同纠纷
197、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联营合同纠纷
198、与船舶营运有关的借款合同纠纷
199、海事担保合同纠纷
200、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
201、船坞建造合同纠纷
202、码头建造合同纠纷
203、船舶检验合同纠纷
204、海事请求担保纠纷
205、海上、通海水域运输重大责任事故赔偿纠纷
206、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赔偿纠纷
207、港口作业纠纷
208、共同海损纠纷
209、海洋开发利用纠纷
210、船舶共有纠纷
211、船舶权属纠纷
212、海运欺诈纠纷
第八部分
与铁路运输
有关的民事纠纷
二十、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民事纠纷
213、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14、铁路旅客、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
215、多式联运合同纠纷(由铁路法院受理的)
216、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
217、铁路货物、旅客、行李、包裹运输保险合同纠纷
218、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
219、铁路修建、管理和运输合同纠纷
220、铁路委外劳务合同纠纷
221、损害铁路赔偿纠纷
222、铁路运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23、铁路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224、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
第九部分
与公司、证券、票据
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二十一、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225、企业出资******益确认纠纷
226、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
227、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
228、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纠纷
229、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230、企业分立纠纷
231、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232、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23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234、企业兼并纠纷
235、联营合同纠纷
23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3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38、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3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40、外商独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二十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41、股权确认纠纷
242、股东名册变更纠纷
243、股东出资纠纷
244、公司章程或章程条款撤销纠纷
245、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246、股东知情权纠纷
247、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
248、股权转让纠纷
249、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撤销纠纷
250、发起人责任纠纷
251、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赔偿纠纷
252、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
2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赔偿纠纷
25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
255、清算组成员责任纠纷
256、公司合并纠纷
257、公司分立纠纷
258、公司减资纠纷
259、公司增资纠纷
260、公司解散纠纷
261、公司清算纠纷
262、上市公司收购纠纷
二十三、与合伙企业有关的纠纷
263、普通合伙纠纷
264、特殊的普通合伙纠纷
265、有限合伙纠纷
二十四、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266、申请破产清算
267、申请破产重整
268、申请破产和解
269、职工权益清单更正纠纷
270、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271、取回权纠纷
272、抵销权纠纷
273、别除权纠纷
274、破产撤销权纠纷
二十五、证券纠纷
275、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1)股票交易纠纷
(2)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3)国债交易纠纷
(4)证券衍生品种交易纠纷
(5)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
276、证券承销合同纠纷
(1)证券代销合同纠纷
(2)证券包销合同纠纷
277、证券投资咨询纠纷
278、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合同纠纷
279、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280、证券上市合同纠纷
281、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282、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
283、证券发行纠纷
(1)证券认购纠纷
(2)证券发行失败纠纷
284、证券返还纠纷
285、证券欺诈赔偿纠纷
(1)证券内幕交易赔偿纠纷
(2)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赔偿纠纷
(3)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
(4)欺诈客户赔偿纠纷
286、证券托管纠纷
287、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
288、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289、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
二十六、期货交易纠纷
290、期货经纪合同纠纷
291、期货透支交易纠纷
292、期货强行平仓纠纷
293、期货实物交割纠纷
294、期货保证合约纠纷
295、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296、侵占期货交易保证金纠纷
297、期货欺诈赔偿纠纷
298、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赔偿纠纷
299、期货内幕交易赔偿纠纷
300、期货虚假信息赔偿纠纷
二十七、信托纠纷
301、民事信托纠纷
302、营业信托纠纷
303、公益信托纠纷
二十八、票据纠纷
304、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305、票据追索权纠纷
306、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
307、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308、票据损害赔偿纠纷
309、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310、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311、票据保证纠纷
312、确认票据无效纠纷
313、票据代理纠纷
314、票据回购纠纷
二十九、信用证纠纷
315、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
316、信用证开证纠纷
317、信用证议付纠纷
318、信用证欺诈纠纷
319、信用证融资纠纷
320、信用证转让纠纷
第十部分
适用特殊程序
案件案由
三十、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321、申请确定选民资格
322、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323、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24、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25、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26、申请确定监护人
327、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328、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329、申请撤销宣告失踪
330、申请为失踪人财产指定、变更代管人
331、失踪人债务支付纠纷
332、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333、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
334、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纠纷
335、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336、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
337、申请支付令
338、申请公示催告
339、申请诉前停止侵权
(1)申请诉前停止侵犯******权
(2)申请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3)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
340、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41、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342、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34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34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345、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346、申请海事请求保全
(1)申请扣押船舶
(2)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3)申请扣押船载货物
(4)申请拍卖扣押船载货物
(5)申请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6)申请拍卖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347、申请海事支付令
348、申请海事强制令
349、申请海事证据保全
350、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351、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
352、申请海事债权确权
353、申请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
354、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
355、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356、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
357、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
358、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
359、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
360、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
361、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
④ 中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是否可行和目前相比,是否会对老百姓更有利
水、电都是自然资源,其商品化有共同性。我最近刚写了一篇有关这方面的论文,下面是我以水产品为例收集的部分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区域性
由于供水受区域性的影响极大,水资源市场自然而然地形成自然垄断,区域内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水企业或生产者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供水,水价为垄断价格,不存在市场竞争,不存在市场的自由竞争价格,供水市场几乎完全为供方市场,水只有区域价格,没有全国价格和国际价格。水的交易具有区域性。
水商品的公共性和非公共性
一般来讲,判断商品的公共性和私人性的依据是其自身的消耗性和排外性。公共商品一般具有非消耗性和非排外性,一般也可用此两个指标区分商品和服务行为:1。公共商品(低消耗性和低排外性),如防洪工程、大型多目标枢纽工程等;2。私人商品(高消耗性和高排外性),如冰淇淋等;3。工具商品(低消耗性和高排外性),如常规排污系统、航运设施等;4。公共开放商品(高消耗性和低排外性),如低回补率的地下含水层和许多海洋鱼类等。低的排外性容易引起资源过度利用,如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形成了大面积的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导致地面沉陷、吊泵、水质恶化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政府调节是必要的。若低消耗性存在,市场力量并不能对产出优化,政府投资或补助是需要的。
水资源市场的失效性
在水资源市场中,市场存在某些方面失灵,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的保护方面。由于受利益的驱使和企业的短视行为,在保护水资源环境中缺乏约束机制,常常依靠消耗资源和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的快速增长。由于水资源环境污染具有潜在性、渐进性、滞后性、长期性及涉及面广难治理的特点,因而完全依靠市场进行水资源保护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必须辅之以宏观调控的手段和相应的政策法规,使水资源市场更加完善。
水市场的局限性与政府的作用
假设水是一种从不同的水源收集、经过适当的处理、作为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公司的产品,所供给的每类水的数量和质量将由竞争性的企业根据市场力量(包括每种水的消费者需求)来决定。在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当某一质量的水的需求增加,从而使其价格和边际利润更高,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水源投入到水行业,扩大对该种水的供给。这将促使水价降低,利润减少。在竞争性市场中供求的相互作用将决定不同类水的均衡价格(这主要由边际成本决定)。因此,市场中的不同类水的价格差异,体现了不同类水不同的边际成本和社会价值。水资源的差异,其水文和法律特性以及水权将影响在市场环境下的水供给及其价格。供给方水源的可靠性、处理成本、运行规模、位置、季节的变化、计划和目标,以及需求方要求的特定的最低的质量水平,都将会影响某一特定市场的水的价格。假设高质量的水要求更多的处理,因质量差异导致的价格差异将被作为市场效率的另一个参数。因此,在一个有效的市场均衡中,不同质量的水的不同价格将由它们的边际成本之间的关系决定。理论上,在一个自由的、竞争的市场经济里,水资源的供给、需求和定价是自我调节的、用水的净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不需要全面规划和管理。如果没有外部性,在自由竞争的假设下,水市场均衡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市场机制能够推动各种质量水的竞争性价格和数量趋向其均衡水平,天然水也会根据各类用水边际效益进行分配,满足高效益的用途。但是,经济学研究表明,市场的有效性来源于不减弱的财产权,而市场的功能是通过有效的交易形成的高效率的价格实现的。虽然水的市场价格可以用来评价水的价值,水的市场过程可与其他商品和服务的竞争性市场相比拟,但是,水的物理的、经济的和法律特点将在某些特定方面影响水市场的竞争和表现。水的流动性即地表径流、土面蒸发、植株蒸腾以及深层渗漏使水的产权定义和计算变得很困难。另外,水的重量及其较高的储藏和运输成本使和水有关的交易费用很高。这些因素以及水权和投资的水文和法律特性,将增加相当多的交易成本(相对于水的价值),尤其是在低值的用途方面。总之,水资源的经济特征决定了不减弱的财产权和高效率的价格的条件并不是处处都能得到满足,仅仅依靠市场不能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理想效率。同时,不同质量的水的竞争性市场和机会成本定价将提高水资源配置的效率。更有针对性地说,水是一种难以替代的商品,为保证效率,当水机会成本增加时,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支付水价上涨的大部分。这清楚地表明,在效率和平等之间存在冲突,尤其在关于外部性方面。因此,实现水资源最优配置需要市场机制和政府或社会干预的共同作用。事实上,在任何国家,政府和公共机构在水资源的配置中都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根据2004年修订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
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成本和费用按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核定。
其中城市供水成本包括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电费、原材料费、资产折
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水质检测和监测费以及其他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
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税金是
供水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同时,输水
、配水等环节中的水损可合理计入成本。污水处理成本按管理体制单独核算。
据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介绍,从原水成本、运营成本、税费成本来看
,三者的比例大概占到水价的20%、70%和10%。在其中,记者没有找到利润
的身影。
《办法》给出的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是净资产利润率的8%-10%。
其中,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主要靠企业投资的,包
括利用贷款、引用外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资建设供水设施的供水价格,还贷
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还贷期结束后,供水价格应按本条规定的平均净
资产利润率核定。
“8%-10%的净资产利润率很难实现,就我所知,几乎所有的自来水公司都
处于负利润,它们在整体上都处于亏损状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
表示。
其实中国的水价是很低的,只有国际水价的1/4。在中国供水一直是被当做一种福利性产业来经营的。如果完全由市场决定价格,水价一定会大幅上升,对老百姓肯定是不利的。
⑤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订版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注:由于知道字数限制,下面第一部分至第九部分每行末尾请加“纠纷”二字)
第一部分 人格权
一、人格权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
3、肖像权
4、名誉权
5、荣誉权
6、隐私权
7、婚姻自主权
8、人身自由权
9、一般人格权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
二、婚姻家庭
10、婚约财产
11、离婚
12、离婚后财产
13、离婚后损害责任
14、婚姻无效
15、撤销婚姻
16、夫妻财产约定
17、同居关系
(1)同居关系析产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
18、抚养
(1)抚养费
(2)变更抚养关系
19、扶养
(1)扶养费
(2)变更扶养关系
20、赡养
(1)赡养费
(2)变更赡养关系
21、收养关系
(1)确认收养关系
(2)解除收养关系
22、监护权
23、探望权
24、分家析产
三、继承
25、法定继承
(1)转继承
(2)代位继承
26、遗嘱继承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
28、遗赠
29、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部分 物权
四、不动产登记
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
31、虚假登记损害责任
五、物权保护
32、物权确认
(1)所有权确认
(2)用益物权确认
(3)担保物权确认
33、返还原物
34、排除妨害
35、消除危险
36、修理、重作、更换
37、恢复原状
38、财产损害赔偿
六、所有权
39、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专有权
(2)业主共有权
(3)车位
(4)车库
41、业主撤销权
42、业主知情权
43、遗失物返还
44、漂流物返还
45、埋藏物返还
46、隐藏物返还
47、相邻关系
(1)相邻用水、排水
(2)相邻通行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
(4)相邻通风
(5)相邻采光、日照
(6)相邻污染侵害
(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
48、共有
(1)共有权确认
(2)共有物分割
(3)共有人优先购买权
七、用益物权
49、海域使用权
50、探矿权
51、采矿权
52、取水权
53、养殖权
54、捕捞权
55、土地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
(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56、建设用地使用权
57、宅基地使用权
58、地役权
八、担保物权
59、抵押权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
(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
(5)动产抵押权
(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
(7)动产浮动抵押权
(8)最高额抵押权
60、质权
(1)动产质权
(2)转质权
(3)最高额质权
(4)票据质权
(5)债券质权
(6)存单质权
(7)仓单质权
(8)提单质权
(9)股权质权
(10)基金份额质权
(11)知识产权质权
(12)应收账款质权
61、留置权
九、占有保护
62、占有物返还
63、占有排除妨害
64、占有消除危险
65、占有物损害赔偿
第四部分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十、合同
66、缔约过失责任
67、确认合同效力
(1)确认合同有效
(2)确认合同无效
68、债权人代位权
69、债权人撤销权
70、债权转让合同
71、债务转移合同
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
73、悬赏广告
74、买卖合同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2)凭样品买卖合同
(3)试用买卖合同
(4)互易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6)网络购物合同
(7)电视购物合同
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
76、拍卖合同
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78、临时用地合同
79、探矿权转让合同
80、采矿权转让合同
81、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
(1)委托代建合同
(2)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3)项目转让合同
82、房屋买卖合同
(1)商品房预约合同
(2)商品房预售合同
(3)商品房销售合同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8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84、供用电合同
85、供用水合同
86、供用气合同
87、供用热力合同
88、赠与合同
(1)公益事业捐赠合同
(2)附义务赠与合同
89、借款合同
(1)金融借款合同
(2)同业拆借
(3)企业借贷
(4)民间借贷
(5)小额借款合同
(6)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
(7)金融不良债权追偿
90、保证合同
91、抵押合同
92、质押合同
93、定金合同
94、进出口押汇
95、储蓄存款合同
96、银行卡
(1)借记卡
(2)信用卡
97、租赁合同
(1)土地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
(3)车辆租赁合同
(4)建筑设备租赁合同
98、融资租赁合同
99、承揽合同
(1)加工合同
(2)定作合同
(3)修理合同
(4)复制合同
(5)测试合同
(6)检验合同
(7)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
100、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7)装饰装修合同
(8)铁路修建合同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
101、运输合同
(1)公路旅客运输合同
(2)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3)水路旅客运输合同
(4)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5)航空旅客运输合同
(6)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7)出租汽车运输合同
(8)管道运输合同
(9)城市公交运输合同
(10)联合运输合同
(11)多式联运合同
(12)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13)铁路旅客运输合同
(14)铁路行李运输合同
(15)铁路包裹运输合同
(16)国际铁路联运合同
102、保管合同
103、仓储合同
104、委托合同
(1)进出口代理合同
(2)货运代理合同
(3)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
(4)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
105、委托理财合同
(1)金融委托理财合同
(2)民间委托理财合同
106、行纪合同
107、居间合同
108、补偿贸易
109、借用合同
110、典当
111、合伙协议
112、种植、养殖回收合同
113、彩票、奖券
114、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115、农业承包合同
116、林业承包合同
117、渔业承包合同
118、牧业承包合同
119、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5)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同
(6)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120、服务合同
(1)电信服务合同
(2)邮寄服务合同
(3)医疗服务合同
(4)法律服务合同
(5)旅游合同
(6)房地产咨询合同
(7)房地产价格评估合同
(8)旅店服务合同
(9)财会服务合同
(10)餐饮服务合同
(11)娱乐服务合同
(12)有线电视服务合同
(13)网络服务合同
(14)教育培训合同
(15)物业服务合同
(16)家政服务合同
(17)庆典服务合同
(18)殡葬服务合同
(19)农业技术服务合同
(20)农机作业服务合同
(21)保安服务合同
(22)银行结算合同
121、演出合同
122、劳务合同
123、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
124、广告合同
125、展览合同
126、追偿权
127、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十一、不当得利
128、不当得利
十二、无因管理
129、无因管理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与竞争
十三、知识产权合同
130、著作权合同
(1)委托创作合同
(2)合作创作合同
(3)著作权转让合同
(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5)出版合同
(6)表演合同
(7)音像制品制作合同
(8)广播电视播放合同
(9)邻接权转让合同
(10)邻接权许可使用合同
(11)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
(1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1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131、商标合同
(1)商标权转让合同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商标代理合同
132、专利合同
(1)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2)专利权转让合同
(3)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实用新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外观设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6)专利代理合同
133、植物新品种合同
(1)植物新品种育种合同
(2)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
(3)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
(4)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
13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合同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合同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许可使用合同
135、商业秘密合同
(1)技术秘密让与合同
(2)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
(3)经营秘密让与合同
(4)经营秘密许可使用合同
136、技术合同
(1)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2)技术合作开发合同
(3)技术转化合同
(4)技术转让合同
(5)技术咨询合同
(6)技术服务合同
(7)技术培训合同
(8)技术中介合同
(9)技术进口合同
(10)技术出口合同
(11)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
(12)技术成果完成人署名权、荣誉权、奖励权
137、特许经营合同
138、企业名称(商号)合同
(1)企业名称(商号)转让合同
(2)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
139、特殊标志合同
140、网络域名合同
(1)网络域名注册合同
(2)网络域名转让合同
(3)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
141、知识产权质押合同
十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
142、著作权权属、侵权
(1)著作权权属
(2)侵害作品发表权
(3)侵害作品署名权
(4)侵害作品修改权
(5)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
(6)侵害作品复制权
(7)侵害作品发行权
(8)侵害作品出租权
(9)侵害作品展览权
(10)侵害作品表演权
(11)侵害作品放映权
(12)侵害作品广播权
(1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14)侵害作品摄制权
(15)侵害作品改编权
(16)侵害作品翻译权
(17)侵害作品汇编权
(18)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
(19)出版者权权属
(20)表演者权权属
(21)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
(22)广播组织权权属
(23)侵害出版者权
(24)侵害表演者权
(25)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26)侵害广播组织权
(2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
(28)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43、商标权权属、侵权
(1)商标权权属
(2)侵害商标权
144、专利权权属、侵权
(1)专利申请权权属
(2)专利权权属
(3)侵害发明专利权
(4)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
(5)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
(6)假冒他人专利
(7)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
(8)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
(9)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
145、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
(1)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权属
(2)植物新品种权权属
(3)侵害植物新品种权
14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侵权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
(2)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147、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
148、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
149、网络域名权属、侵权
(1)网络域名权属
(2)侵害网络域名
150、发现权
151、发明权
152、其他科技成果权
153、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
(1)确认不侵害专利权
(2)确认不侵害商标权
(3)确认不侵害著作权
154、因申请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损害责任
(1)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损害责任
(2)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责任
(3)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损害责任
(4)因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损害责任
(5)因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损害责任
155、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
156、专利权宣告无效后返还费用
十五、不正当竞争
157、仿冒
(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
(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
(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
(4)伪造产地
158、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
159、虚假宣传
160、侵害商业秘密
(1)侵害技术秘密
(2)侵害经营秘密
161、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
162、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
163、有奖销售
164、商业诋毁
165、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
十六、垄断
166、垄断协议
(1)横向垄断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
16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垄断定价
(2)掠夺定价
(3)拒绝交易
(4)限定交易
(5)捆绑交易
(6)差别待遇
168、经营者集中
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十七、劳动争议
169、劳动合同
(1)确认劳动关系
(2)集体合同
(3)劳务派遣合同
(4)非全日制用工
(5)追索劳动报酬
(6)经济补偿金
(7)竞业限制
170、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待遇
(3)医疗保险待遇
(4)生育保险待遇
(5)失业保险待遇
171、福利待遇
十八、人事争议
172、人事争议
(1)辞职争议
(2)辞退争议
(3)聘用合同争议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
十九、海事海商
173、船舶碰撞损害责任
174、船舶触碰损害责任
175、船舶损坏空中设施、水下设施损害责任
176、船舶污染损害责任
177、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
178、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
179、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
180、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
181、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责任
182、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
183、海上、通海水域旅客运输合同
184、海上、通海水域行李运输合同
185、船舶经营管理合同
186、船舶买卖合同
187、船舶建造合同
188、船舶修理合同
189、船舶改建合同
190、船舶拆解合同
191、船舶抵押合同
192、航次租船合同
193、船舶租用合同
(1)定期租船合同
(2)光船租赁合同
19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
195、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船舶承包合同
196、渔船承包合同
197、船舶属具租赁合同
198、船舶属具保管合同
199、海运集装箱租赁合同
200、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
20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
202、船舶代理合同
20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
204、理货合同
205、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
206、船员劳务合同
207、海难救助合同
208、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
209、海上、通海水域拖航合同
210、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
211、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
212、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联营合同
213、船舶营运借款合同
214、海事担保合同
215、航道、港口疏浚合同
216、船坞、码头建造合同
217、船舶检验合同
218、海事请求担保
219、海上、通海水域运输重大责任事故责任
220、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
221、港口作业
222、共同海损
223、海洋开发利用
224、船舶共有
225、船舶权属
226、海运欺诈
227、海事债权确权
第八部分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
二十、与企业有关的
228、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
229、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
230、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
231、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
232、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
233、企业分立合同
234、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235、企业出售合同
236、挂靠经营合同
237、企业兼并合同
238、联营合同
239、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3)外商独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4)乡镇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24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4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二十一、与公司有关的
242、股东资格确认
243、股东名册记载
244、请求变更公司登记
245、股东出资
246、新增资本认购
247、股东知情权
248、请求公司收购股份
249、股权转让
250、公司决议
(1)公司决议效力确认
(2)公司决议撤销
251、公司设立
252、公司证照返还
253、发起人责任
254、公司盈余分配
255、损害股东利益责任
256、损害公司利益责任
257、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
258、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
259、公司合并
260、公司分立
261、公司减资
262、公司增资
263、公司解散
264、申请公司清算
265、清算责任
266、上市公司收购
二十二、合伙企业
267、入伙
268、退伙
269、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
二十三、与破产有关的
270、申请破产清算
271、申请破产重整
272、申请破产和解
27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
274、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
275、对外追收债权
276、追收未缴出资
277、追收抽逃出资
278、追收非正常收入
279、破产债权确认
(1)职工破产债权确认
(2)普通破产债权确认
280、取回权
(1)一般取回权
(2)出卖人取回权
281、破产抵销权
282、别除权
283、破产撤销权
284、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
285、管理人责任
二十四、证券
286、证券权利确认
(1)股票权利确认
(2)公司债券权利确认
(3)国债权利确认
(4)证券投资基金权利确认
287、证券交易合同
(1)股票交易
(2)公司债券交易
(3)国债交易
(4)证券投资基金交易
288、金融衍生品种交易
289、证券承销合同
(1)证券代销合同
(2)证券包销合同
290、证券投资咨询
291、证券资信评级服务合同
292、证券回购合同
(1)股票回购合同
(2)国债回购合同
(3)公司债券回购合同
(4)证券投资基金回购合同
(5)质押式证券回购
293、证券上市合同
294、证券交易代理合同
295、证券上市保荐合同
296、证券发行
(1)证券认购
(2)证券发行失败
297、证券返还
298、证券欺诈责任
(1)证券内幕交易责任
(2)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
(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4)欺诈客户责任
299、证券托管
300、证券登记、存管、结算
301、融资融券交易
30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二十五、期货交易
303、期货经纪合同
304、期货透支交易
305、期货强行平仓
306、期货实物交割
307、期货保证合约
308、期货交易代理合同
309、侵占期货交易保证金
310、期货欺诈责任
311、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责任
312、期货内幕交易责任
313、期货虚假信息责任
二十六、信托
314、民事信托
315、营业信托
316、公益信托
二十七、保险
317、财产保险合同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2)责任保险合同
(3)信用保险合同
(4)保证保险合同
(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318、人身保险合同
(1)人寿保险合同
(2)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3)健康保险合同
319、再保险合同
320、保险经纪合同
321、保险代理合同
322、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
323、保险费
二十八、票据
324、票据付款请求权
325、票据追索权
326、票据交付请求权
327、票据返还请求权
328、票据损害责任
329、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330、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
331、票据保证
332、确认票据无效
333、票据代理
334、票据回购
二十九、信用证
335、委托开立信用证
336、信用证开证
337、信用证议付
338、信用证欺诈
339、信用证融资
340、信用证转让
第九部分 侵权责任
三十、侵权责任
341、监护人责任
342、用人单位责任
34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
344、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
345、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346、网络侵权责任
34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
(1)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
(2)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
348、教育机构责任
349、产品责任
(1)产品生产者责任
(2)产品销售者责任
(3)产品运输者责任
(4)产品仓储者责任
35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351、医疗损害责任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
(2)医疗产品责任
352、环境污染责任
(1)大气污染责任
(2)水污染责任
(3)噪声污染责任
(4)放射性污染责任
(5)土壤污染责任
(6)电子废物污染责任
(7)固体废物污染责任
353、高度危险责任
(1)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
(2)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
(3)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4)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
(5)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6)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35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355、物件损害责任
(1)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
(3)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
(4)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
(5)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
(6)林木折断损害责任
(7)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
356、触电人身损害责任
357、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
358、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
359、公证损害责任
360、防卫过当损害责任
361、紧急避险损害责任
362、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责任
363、铁路运输损害责任
(1)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
(2)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
364、水上运输损害责任
(1)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责任
(2)水上运输财产损害责任
365、航空运输损害责任
(1)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
(2)航空运输财产损害责任
366、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
367、因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
368、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
369、因申请诉中证据保全损害责任
370、因申请先予执行损害责任
第十部分 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三十一、选民资格案件
371、申请确定选民资格
三十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372、申请宣告公民失踪
373、申请撤销宣告失踪
374、申请为失踪人财产指定、变更代管人
375、失踪人债务支付
376、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377、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
378、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十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379、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380、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81、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82、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十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383、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384、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
三十五、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
385、申请确定监护人
386、申请变更监护人
387、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三十六、督促程序案件
388、申请支付令
三十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389、申请公示催告
三十八、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案件
390、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391、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392、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
393、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
三十九、申请保全案件
39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95、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396、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397、申请诉中证据保全
398、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399、仲裁程序中的证据保全
400、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401、申请中止支付保函项下款项
四十、仲裁程序案件
402、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40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四十一、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
404、申请海事请求保全
(1)申请扣押船舶
(2)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3)申请扣押船载货物
(4)申请拍卖扣押船载货物
(5)申请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6)申请拍卖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405、申请海事支付令
406、申请海事强制令
407、申请海事证据保全
408、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409、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
410、申请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
四十二、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411、申请执行海事仲裁裁决
412、申请执行知识产权仲裁裁决
413、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
414、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
415、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
416、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
417、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
418、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
419、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
420、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
421、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四十三、执行异议之诉
422、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42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424、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