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知识 » a股股票交易结算
扩展阅读
中国石油股票哪买 2025-07-04 14:16:19
上证信息指数股票代码 2025-07-04 10:51:36

a股股票交易结算

发布时间: 2021-06-25 20:16:07

① A股的股票交易

投资者如要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投资,首先要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申请开立证券帐户;然后再选择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代理人,开立资金帐户和办理指定 交易。
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开立以后,可以根据开户证券营业部提供的几种委托方式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交易;一般证券营业部通常提供的委托方式有柜台委 托、自助终端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
所有的交易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系统自动撮合完成,无需人工干预。 每个交易日:
9:15 —— 9:25 集合竞价(9:15~9:20可以申报和撤销;9:20~9:25可以申报,不可以撤销)
9:30 —— 11:30 前市,连续竞价
13:00 —— 15:00 后市,连续竞价
其它时间交易系统不接受申报单。(如:9:25-9:30不接受申报单和撤单)
对于停牌一小时的股票,在停牌期间(9:30-10:30)交易系统不接受该股票的申报单和撤单。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开始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收当天成交数据(交易规则的大宗交易从9:30开始,但尚未实施)。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最终收费对象经手费成交金额的 0.00696% (双向)会员等交上证所证管费成交金额的 0.002% (双向)会员等交中国证监会(上证所代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 0.1% (单向)投资者交税务机关(上证所代收)券商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券商机构过户费成交金额(每股一元,等同于成交股数)的0.06%(仅上海股票收取)登记结算公司一般情况下,券商对大资金量、交易量的客户会给予降低佣金率的优惠,因此,资金量大、交易频繁的客户可自己去和证券部申请。另外,券商还会依客户是采取电话交易、网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佣金率,一般来说,网上交易收取的佣金较低。
另外,部分地方还收委托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计算(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决定收不收,证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竞争,大多取消这项,比如大城市,证券公司少的地方,营业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笔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镇)

计算实例
1、印花税:1‰(此为国家税收,全国统一。2008年后单向收费,只有在卖出时才有的)。
2、过户费:深圳交易所无此项费用,上海交易所收费标准(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
3、交易佣金:最高收费为3‰,最低收费5元。各家劵商收费不一,开户前可咨询清楚。
4、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假设你买入10000股,每股票价格为10元,以此为例,对其买入成本计算:
买入股票所用金额:10元/股×10000股=100000元;
过户费:0.001元×10000股=10元(沪市股票计算,深市为0);
交易佣金:100000×3‰=300元(按最高标准计算,正常情况下都小于这个值);
通讯费:取5元;
买入总成本:100000元+10元+300元+5元=100315元(买入10000股,每股10元,所需总资金)
每股卖出多少钱才不赔钱?
可按如下公式计算:买入总成本÷(1-印花税率-交易佣金率)÷股票数量=(100315元+10元过户费+5元通讯费)÷((1-0.001-0.003) 10000)=10.0732932元=10.07元(四舍五入)。
若以10.07每股卖出价格计算:
股票金额:10.07元/股×10000股=100700元;
印花税:100700元×1‰=100.7元;
过户费:0.001元×10000元=10元;
交易佣金:100700元×3‰=302.1元;
通讯费:取5元;
卖出实收入:100700元-100.7元-10元-302.1元-5=100282.2元;
此次股票交易盈利情况为:卖出实收入100282.2元-买入总成本100315元=-32.8元 (四舍五入所得误差)。
知道了股票交易费用的计算方法,买入股票后,你就知道最低多少钱卖出可保本了。

② 股票交易手续费标准

一共有以下几种: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975%;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

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况下,券商对大资金量、交易量的客户会给予降低佣金率的优惠,因此,资金量大、交易频繁的客户可自己去和证券部申请。另外,券商还会依客户是采取电话交易、网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佣金率,一般来说,网上交易收取的佣金较低。

另外,部分地方还收委托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计算(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决定收不收,证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竞争,大多取消这项,比如大城市,证券公司少的地方,营业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笔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镇)

(2)a股股票交易结算扩展阅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从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额0.0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0.0696‰双向收取;深交所由现行的按交易额0.087‰收取下调为按交易额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

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收取的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

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同时,沪股通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 人民币 计收(双向收取)”修改为“按成交金额0.02‰元人民币计收(双向收取)”,此收费标准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③ 现在股票交易手续费怎么算

一、举例

1、假设股民A在上交所以每股15元的价格,购买了10000股某股票,3个月之后,又以18元的价格全部卖出,股民A需要缴纳的股票交易手续费为多少元(双方约定佣金比例为0.3‰)

2、购买股票:购买股票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印花税费用为0。过户费为交易股数的0.2‰,即10000X0.2‰=2元;证券交易经手费为实际成交金额的0.0487‰,即15X10000X0.0487‰=7.305元;券商佣金比例为0.3‰,即15X10000X0.3‰=45元。购买股票时,股民A所需支付的交易手续费为:2+7.305+45元=54.305元。

3、卖出股票时:印花税费率为1‰,因此印花费费用为18X10000X1‰=180元;过户费为交易股数的0.2‰,即10000X0.2‰=2元;证券交易经手费为实际成交金额的0.0487‰,即18X10000X0.0487‰=8.766元;券商佣金为18X10000X0.3‰=54元。卖出股票时需要支付的交易手续费为:180+2+8.766+54=244.766元。

(3)a股股票交易结算扩展阅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从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额0.0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0.0696‰双向收取;深交所由现行的按交易额0.087‰收取下调为按交易额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收取的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同时,沪股通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 人民币 计收(双向收取)”修改为“按成交金额0.02‰元人民币计收(双向收取)”,此收费标准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