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若某新股上市第一天,在集合竞价阶段,我申报的价格为30元,申报数量5000股,最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25元,那么我的成交价格是不是也是25元?
-----这要看集合竞价的成交量是否大于5000股,大于则全部成交在25元,
-----如果小于5000股,那就是你委托多少钱就成交多少钱,集合竞价的成交量都是你的,剩余的继续挂单,转入连续竞价。
Ⅱ 集合竞价成交后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案例分析)
集合竞价
——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上涨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有下跌趋势。
具体来说,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卖出委托的数量多於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賸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於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於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在集合竞价所得到的成交量即为集合竞价成交量。 因此,成交价是11.00元.
Ⅲ 股票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红的和绿的各是什么意思
深证的股票在收盘前3分钟有竞价,上海的则没有。这是交易规则。
红的是外盘(B):是按卖价成交,一般认为是主动买入,看涨;
绿的是内盘(S):是按买价成交,一般认为是主动卖出,看跌。
收盘集合竞价:是指将收市前或者收市后一段时间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买申报价格和不低于卖申报价、成交量最大等原则产生的一个成交价格,并将这个价格作为收盘价和这个时间段内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收盘集合竞价制度旨在提供一个公平而又由市场主导的方法以结束交易并确定收盘价,一般来说,该制度具有如下优势:
一是收盘价格的确定反映了更多投资者的需求和意愿,使收盘价格更具有代表性;
二是有利于避免价格的大幅波动,提高价格的连续性;
三是增加了价格操纵的难度,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价格操纵的发生。
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识资料是值得学习,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Ⅳ 股票交易过程中的竞价原则是什么
股票交易过程中的竞价原则是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条件:成交量最大。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4)股票最后竞价交易算吗扩展阅读: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高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低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
Ⅳ 股票的竞价交易原则、方式和结果是什么
你好,目前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日常交易中采用连续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所主机在每一营业日9:15-9:25期间进行,在此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贮存委托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间,系统根据输入的所有买卖盘而产生一开盘参考价,继而将能够成交的委托以此参考价为成交价全部撮合成交。这一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股票成交价格决定的原则:
a、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b、 高于决定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决定股票价格的卖出申报须全部满足;
c、 与决定价格相同的一方(买方或卖方)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可选取其中间价或离昨收盘价最近的价位。 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随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连续竞价
1.连续竞价时的申报方法为:无论买入或卖出,按现行规定,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股票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但新股在上市当日无此限制。国债连续竞价的价位为在前一笔成交价的基础上涨跌幅度不超过10%。
2.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Ⅵ 股票收盘最后3分钟集合竞价跟第二天开盘之前集合竞价有什么区别
1、时间不同
收盘:每天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15-9:20集合竞价可自由撤单,9:20-9:25集合竞价不可撤单;9:30开盘,11:30收盘;下午13:00开盘,15:00时为收盘。
开盘集合竞价: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2、满足条件
收盘价:
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动结束前最后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如当日没有成交,则采用最近一次的成交价格作为收盘价,因为收盘价是当日行情的标准,又是下一个交易日开盘价的依据,可据以预测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所以投资者对行情分析时,一般采用收盘价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集合竞价:
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6)股票最后竞价交易算吗扩展阅读:
收盘的重要意义
技术分析所使用的最高价,最低价,开盘价和收盘价, 这四个价格表示的是一天价格波动中的4个极端: 时间的两个极端(开盘价和收盘价)与价格的两个极端(最高价和最低价)。
在这四个价格中,收盘价是最重要的。只有收盘价才是赚钱或赔钱的基准。还有另外的一个原因是收盘价距离明天最近。
有一种说法:收盘价是市场参与者们所共同认可的价格, 也就是在一天中大家所接受的价格。而最高价是大多数人认为卖出为好的价格,最低价是大多数人认为买进为好的价格,但是是市场参与者所不认可的价格。所以收盘价是不再进行交易的价格。
Ⅶ 股票交易中最后一笔是买入还是卖出
显示的最后一笔是收盘价。沪市收盘价是收盘前最后一分钟加权平均价格;深市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得出收盘价。
所以看的的不显示是买还是卖,是系统计算出来的。
Ⅷ 股票最后三分钟是集中成交的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8月20日起,正式调整收盘交易机制,采用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机制,即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股票最后三分钟是集中成交的;深交所每天最后三分钟是和开盘时一样采用集合竞价方式来产生收盘价。上交所是采取最后三分钟平均交易价格产生收盘价。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防止人为操纵股票的收盘价。
集中交易是区别于非集中交易而言的,是指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以公开、集中的方式进行买卖的交易方式,是证券流通的主要途径和证券交易。
(8)股票最后竞价交易算吗扩展阅读
1、有利于降低券商交易代理成本,提高技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效率,促进证券公司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集中交易,可使证券营业部从有形化过渡到无形化,并直接减少与交易所的接人费用,实现通过无形市场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经营成本能得到大幅度降低。
2、有利于总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集中交易后所有交易业务都通过一套总部系统完成,券商就很容易建立一套高效的 实时监控系统对全公司交易过程中的异常交易、异常账户、异常操作实时监控,提前采取措施来化解风险。
3、有利于创建 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实现公司数据共享,为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数据大集中后很容易实现数据共享。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对各种数据进行深层次的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为 公司管理层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分析依据。
Ⅸ 股票集合竞价怎么算成交量
集合竞价时,成交数量确定的方法: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最终成交价格确认好的交易量就是集合竞价时成交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