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理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上市三者的关系
不到50%就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超过50到100%就用重大资产重组,超过100%就是借壳了
Ⅱ 资产重组复牌首日有涨跌幅限制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4.13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二)增发上市的股票;(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3.14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二)增发股票上市的;(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因此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数周后复牌首日有涨跌幅限制
Ⅲ 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的股票上市首日是不是没有涨跌幅限制
你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则说明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上述内容的解答,希望可以让您满意!
Ⅳ 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的股票上市首日是不是没有涨跌幅限制
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的股票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
股票价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价为涨停板,而下跌至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涨跌幅限制是稳定市场的一种措施。
(4)资产重组发行股票上市交易扩展阅读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上市公司编制的重组预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情况及曾用名称,最近3年的控股权变动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下同),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交易对方为法人的,应当披露其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最近3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等;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披露。
Ⅳ 破产重组的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有涨幅
破产重组的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有涨幅,但是没有涨幅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则说明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不过,目前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改为±44%。
Ⅵ 如何查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交易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如有资产重组计划或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公告、停牌,否则就是违规,违规成本会很高的,一般不会不公告。所以公民个人查询上市公司的基本资料就知道是否具有重组概念或预案、是否停牌复牌、是否终止(中止)重组。。。
Ⅶ 资产重组的股票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票开盘时涨幅受限吗
一般脱胎换骨般的
资产重组
复牌
之日没有
涨跌幅限制
。主要是由其规模决定,资产重组或
资产置换
的规模较小的话,
停牌
一段时间之后恢复交易仍应遵守涨跌幅限制。
Ⅷ 重组上市和资产重组的区别
重组上市和资产重组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企业重组上市是指将企业资产、业务和人员等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新股上市交易的活动。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二、目的不同
重组上市是为了上市;资产重组是为了摆脱债务困境或扩大市场占有率和企业实力
三、监管要求不同
重组上市的要求:
(一)对重组上市企业的主体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做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时代学习网/收集/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运行规范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并且没有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人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2)发行人没有下列情形:
①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
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时代学习网/收集/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④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⑤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发行人申报文件中没有下列情形:
①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③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3)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时代学习网/收集/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运用符合要求
(1)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6)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