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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st股票交易新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8-25 04:01:40

㈠ 股市观察:上交所风险警示新规公平吗

一:*ST股和ST股都将纳入到风险警示板。此外,上证所将引入一个新的前缀——“退市”,这类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届满次日摘牌。

二:根据征求规则,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的,涨幅限制为0.01元;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对于跌幅限制,则统一规定为5%。此外,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

三:若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该股票将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四: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并须签订《风险揭示书》。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五:有4类股票将被纳入风险警示板,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股票;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股票;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股票。

一:退市新政下ST股难再“咸鱼翻身”
继深交所宣布推出退市整理板之后,上交所日前也宣布拟设立风险警示板。昨日,ST板块集体重挫,个股大面积跌停。笔者认为,在沪深两市退市风潮的笼罩下,ST公司的壳资源价值基本消失,ST板块的整体性下跌不可避免。对于ST板块来说,这一次“狼”真来了,那些还在市场边缘徘徊妄想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ST股们不会再有“死而复生”的奇迹发生,手握ST股票的投资者应未雨绸缪,对于潜在的具有退市可能的股票应及早防控。

二:ST股成危墙 5公司十大流通股东急出逃
各ST股的卖出榜上,不少名不见经传的券商营业部陆续登场,ST股参与方范围之广可见一斑。当然,其中也不乏湘财证券杭州教工路营业部这样的活跃游资营业部的身影。而机构继今年一季度收缩ST股战线布局后,面对ST板块的连续杀跌相对理性。公开信息显示,仅有2家机构席位出现在*ST能山及ST厦华的卖出榜上;蹊跷的是,ST廊发展及ST金化的买入榜上也有机构席位亮相。

三:百只ST继续跌停 9股回归“1元时代”
ST板块的暴跌也使低价股的队伍大幅扩容,截至昨日收盘,两市共有438只个股跌破了5元,在2381只可交易A股中所占的比例为18.4%。同时,曾经一度消失的“1元股”也重出江湖,目前已达到了5只。其中现价最低的为*ST长油,该股最近两个交易日均以跌停收盘,昨日该股的收盘价为1.24元。以此计算,该股离跌破一元净值也只有5个跌停板的“距离”。

㈡ 上海ST、*ST股的交易规则

上海ST、*ST股的交易规则如下:
1、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上海ST、*ST股),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2、上海ST、*ST股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一般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3、上海ST、*ST股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将公告异常波动期内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证券营业部名称与买卖金额。
4、上海ST、*ST股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股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股票投资是随市场变化波动的,涨或跌都是有可能的。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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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一只股票成为ST股票,需要什么条件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把股票风险警示分为两类,一类叫退市风险警示,另外一类称作其他风险警示。当一家上市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时,公司股票简称前就要冠“*ST“字样。如果被实行的是其他风险警示,则其公司股票简称前就会被冠以”ST“字样,成为一只ST股票。

三、深圳创业板的ST规则

深圳创业板的ST规则与主板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一)触发创业板上市公司ST的情形不包括”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这两类情形。

(二)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会触发创业板上市公司ST,但是不包括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三)触发创业板上市公司ST的违规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金额要在5000万元以上,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要在10%以上。

总之,对沪深主板的上市公司来说,触发ST的情形差别不大,总计包括七大类情形。而对深圳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来说,触发ST的情形与主板略有不同。

以上根据沪深交易所2020年的最新上市规则总结。

㈣ 新的上市规则中*ST和ST股票的涨跌幅是多少

仍是5%。

上交所出台新规,深交所暂无。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第七条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05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涨幅比例),跌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跌幅比例)。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㈤ ST股票首日上市新交易规则

一、修订了ST类股票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如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交易所将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二、明确了股票上市首日(包括ST复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风险控制措施
明确股票上市首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风险控制措施,便于投资者熟悉理解。修订后的风险控制措施为:
(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三)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的,临时停牌至14:57。

㈥ st股票买入新规定,股票账户资产得多少

st股票买卖新规定
2015年5月1日,上交所在一份关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ST和*ST类股票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
闽灿坤B周一连续第16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元面值。本周五过后,闽灿坤B将触发深市最新退市要求。
5月4日的沪深股市再度收跌,ST类个股和B股成为重灾区,交易所征求意见的新规导致超百只ST类股跌停,而闽灿坤B即将触发退市也使得B股出现深度下跌。

㈦ 新证券法对投资者买卖st股票有什么限制

新证劵法规定购买st股票需要开通风险警示板。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㈧ 什么是st st股票交易规则

ST就是交易所对财务异常的上市公司给予的特别处理,提醒投资者注意:

如下情况会导致ST:(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交易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

㈨ st股票具有怎样的交易规则

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交易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涨幅5%,跌幅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上市公司暂停上市条件,恢复上市条件,终止上市条件。

㈩ 证监会随意改变ST股票的交易规则是否合理、合法投资者是否可以向证监会、上交所索赔

无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