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港股通交易规则
港股通交易规则,港股买卖可做T+0回转交易,当天买入、当天可以卖出,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2个工作日(T+2),港股可以卖空等。
② 投资者如何买卖港股通股票使用哪种货币一手的股数是多少
符合开户条件到具有权限的券商营业部开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
沪港通,即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两地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或者联交所参与者,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联交所参与者,通过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中国结算、香港结算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会员对委托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投资者应当根据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原则,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四条 会员应当根据《试点办法》、本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标准、程序、方法以及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送本所。
第五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试点办法》和本指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
会员与个人投资者签署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③ 沪港通股票交易规则为
你好!富国环球投资为你解答:
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主要制度要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适用的交易、结算及上市规定。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将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
(二)结算方式。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三)投资标的。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
(四)投资额度。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其中,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五)投资者。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④ 香港股票如何开户港股通是什么意思
在进行股票投资之前是需要开设相关股票交易账户的,只有开通证券交易账户之后才能顺利进行股票投资。而投资港股必须要进行港股开户。那么港股开户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
港股开户流程
港股开户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携带身份证前往香港当地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利用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的代办处或合作单位进行开户。
【1】首先需要准备好股票开户的一些资料,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和居住证件,若是前往香港开户还需要提供居住地址证明以及港澳通行证;
【2】根据证券机构提供的资料,签署开户文件;
【3】然后再次在证券机构职员的见证下,填写个人信息表并签字;
【4】经纪公司会对客户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会为客户开设港股交易账户以及银行专业信托资金账户。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投资港股的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以及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1、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其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仅限个人客户)
2、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结果80分及以上;(仅限个人客户)
3、完成风险测评问卷(风险测评等级C4及以上级别)
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近3个月未被上交所进行过异常交易警示;
5、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的情形;
⑤ 沪港通 卖出资金 什么时候可用
当天就可以通过券商公司转出到银行使用,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
新交易方式
在4月10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下称“联合公告”)中,曾对交易结算方式做了规定。
双方约定,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
上证所发布的“细则”中对交易方式进行了细化,其中,规定回转交易以本地规则为准,即“香港市场投资者买入沪股通股票当日不得卖出,内地投资者买入港股通股票当日可以卖出”。
“需注意,香港市场实施‘T+2’交收制度,即T日买入,T+2日股票到账。但允许投资者在股票尚未到账的T日和T+1日卖出股票。”上证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以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港股通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经确认在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
在订单类型方面,细则规定沪港通投资者不能采用市价委托方式。“沪港通向双方投资者提供简单安全的限价类型订单,不提供市价订单等复杂订单类型。”上证所方面解释称,细则还规定沪港通禁止裸卖空行为,融资融券业务也有所限制,且不参加大宗交易。
目前,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要达到一定的门槛,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条件。
除此之外,交易及结算过程中的税费,也是影响投资者参与市场积极性的一项因素。
“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买卖股票,在交易及结算方面需要与香港本地投资者一样支付相关税费。”上证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香港证券市场的税费主要包括四类,即印花税、交易费和交易系统使用费、交易征费和投资者赔偿征费,以及股份交收费用。
此外,目前对于持有港股的香港本地投资者就存管和代理人服务方面,须按照《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运作程序规则》支付多项收费。
上证所介绍称,该征求意见稿尚需在向市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需与联交所等相关各方协商一致,报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最终确定。
加紧推进
联合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沪港通为期6个月的准备期开始。
按照证监会的部署,准备工作包括出台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做好技术准备;制定有关交易方式、交易时间安排、信息披露等细则和应急处置方案;以及与香港证监会沟通业务监管及跨境执法。
上证所方面表示,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包括进一步完善业务方案,落实交易、技术、登记结算、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加快交易、结算等有关技术系统开发,推动会员公司尽快完成公司业务和技术系统的开发;以及全面开展投资者教育,揭示跨境投资风险。
“本所还将同时就技术开发方案征求行业意见,中国结算也将同步就沪港通结算业务技术实施指引征求行业意见。”上证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包括细则在内的业务文件正式发布实施后,沪港通业务将可以进入实质性技术开发阶段。
下一步,上证所、联交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还要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对沪港通有关各方的职责做出明确界定,并启动有关各方的技术准备工作。“有关各方业务技术准备工作就绪后,沪港通方可适时开通。”上证所方面称。
⑥ 港股通交易有哪些限制
港股通相关交易规则,您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页面下方“服务”—>沪港通—>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页面左侧“信息导航”—>深港通业务—>深港通规则/指南。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股票交易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
港股通股票交易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港股通股票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
联交所为防止个股股价短期大幅波动,在2016年8月22日起推出了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即部分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个股在监测时段出现价格剧烈波动时,会触发5分钟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交易价格受到触发时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上下10%范围的限制。
港股通交易每“手”股数没有统一规定,港股通股票的上市公司可以自行设立不同数量的每手股票交易单位,可以是 100、200、1000 或 5000 等。
⑦ 怎样开户买港股通股票
符合开户条件到具有权限的券商营业部开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
沪港通,即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两地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或者联交所参与者,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联交所参与者,通过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中国结算、香港结算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会员对委托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投资者应当根据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原则,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四条 会员应当根据《试点办法》、本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标准、程序、方法以及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送本所。
第五条 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试点办法》和本指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
会员与个人投资者签署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配合提供有关评估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 会员对个人投资者资产状况进行评估时,应当确认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第七条 会员应当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港股通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港股通投资风险。
第八条 会员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向个人投资者明确告知评估结果、留存评估记录。
第九条 会员接受个人投资者港股通交易委托,应当确认其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会员接受机构投资者港股通交易委托,应当确认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第十条 会员应当向投资者充分告知参与港股通交易的主要风险,提示其审慎参与港股通交易,并要求其签署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包括本所规定的必备条款。
第十一条 会员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材料以及风险揭示书等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应当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个人投资者交易情况,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的后续评估,并对评估结果予以记录留存。
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建立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根据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 会员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及营业部现场投资者教育专栏等方式,向投资者全面介绍香港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市场特点和港股通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港股通交易风险,并提示投资者关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与港股通投资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五条 会员应当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诉渠道,告知投资者投诉的方法和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六条 会员应当督促投资者遵守与港股通交易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切实加强对港股通投资者交易、结算行为的合法合规管理。
第十七条 本所可以对会员落实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员应当予以配合,根据要求如实提供投资者开户材料、资金账户情况等资料,不得隐瞒、阻碍或拒绝。
第十八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⑧ 沪港通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港股通基本交易规则要点:
【账户】深港通和沪港通采用“双通道”独立运行机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证券账户内股票不能交叉卖出,但沪深港股通账户卖出港股的资金可以交叉使用。
【币种】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成交,以人民币清算并交收。
【订单类型】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时,仅能使用两种订单类型:在竞价时段应当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持续交易时段应当采用“增强限价盘”委托。
【委托申报】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委托申报需输入证券代码、买卖价格、买卖数量等参数。投资者申报的价格遵循香港当地的报价规则,在港股市场,开市报价规则与持续交易时段报价规则不同,但投资者在这两个时段输入的买卖盘价格,均不可大于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九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具体的报价规则详情,投资者可登录联交所网站,在“规则与监管”栏目下的“交易规则”选项中参阅《交易所规则》。另外,港股通投资者只能在相应时间撤销订单而不可修改订单,可撤单时间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可交易股票数量】投资者证券账户内的港股股票余额分为可交易数量、日终持有余额、未完成交收数量,如发生冻结,还包括冻结数量。港股通投资者的可交易数量计算公式为:可交易数量=日终持有余额+未完成交收数量-冻结数量
投资者净买入港股股票时,未完成交收数量为正;投资者净卖出港股股票时,未完成交收数量为负。
【碎股交易】内地投资者手中少于一手的“碎股”,需要通过联交所交易系统的“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交易。港股通投资者只能在碎股市场卖出碎股,不能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