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限售股质押可以平仓吗
质押限售股能平仓吗?
A股市场的持续下跌导致各方担忧资金的安全,其中关于股权质押的风险讨论被频频推上风口浪尖。
那么你们知道质押限售股能平仓吗?
一般来说质押限售股是不会平仓的,机构人士认为,短时间内大范围被平仓、抛售的现象还不会出现。对于场内股权质押,上述人士分析,不同于此前杠杆配资因触发平仓线而被强平,股权质押的主体为上市公司,信誉和议价能力较强,一旦股价持续下跌有可能触发平仓线时一般会与券商机构进行协议处置。
股票质押市场出现了触及预警线、平仓线现象,最终解决方法应该是协商的态度。强行平仓,从法律法规方面也很难做到。限售股强平要等到限售期满,流通股相当一部分有董监高锁定。即便是完全流通的股份还要满足1月8号股份减持规定。短期内,市场出现违约而大范围抛售应该是不会出现的。
⑵ 被质押的股票占流通盘50%以上,会有庄家抄作吗
被质押的股票也是可以买卖的 与质押权人协商 出卖后价款先偿还质押权人 这个其实在某些方面有利于庄家炒作 占了流通盘一半 如果庄家与质押权人有内部关联 50%流通盘就会控制一只股票的价格 这时候庄家想操控股价非常容易 再制造几个利好 就会爆炒
⑶ 质押的股票还能交易吗
质押的股票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作为进入证券市场还没多长时间的投资者,关于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公告称要解除质押这事有时候也是会看到。那么到底质押是什么情况呢?质押又要怎么分类?又会影响什么呢?今天就让我这个已经在市场闯荡多年的老股民给大家科普一下,大家看这篇就够了!开始之前,先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机构精选牛股:【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当作抵押品,从银行处申请贷款或是给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有一个相对应的概念,叫做股票质押式回购,简单地来理解的话也就是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然后会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且也会约定了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需要我们去留意的是,在股票质押这一块有上限,如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能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是10%。从一个角度看的话,质押的股票已经抵押给其他单位了,因此质押的股票是不能操作交易的。质押悬在头顶的两把利剑一把是警戒线,另一把是平仓线。通常情况下,平仓线为140%,比警戒线少20%。假如说这个股票价格下跌的话它触及到质押平仓线,那么质押的股票将会被质押机构强制抛售,造成的影响不能轻视。还有需注意的一点是股票质押是有时间和比例限制的,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最高情况下质押率是60%。
而股权质押,实质上是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依照法律,债权人将会得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股权,若是发生了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况,当然债权人就是有权早一些享受股权。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上有设定限制性物权,这就是股份质押。当债务人到期后都还没进行偿还债务时,债权人还可以依据约定的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那么在平日里,可以看一看股市播报,了解股市的最新资讯,尽快掌握股市的发展趋势,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以此来避免亏损的风险。投资者朋友想要了解质押情况的话,推荐【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二、为什么会有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
股票质押其实就是上市公司也会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通常在财务状况不是很好的时候,公司经营差的情况下,于是,一些占股比例较大的大股东就偏向于这种融资方式。不过也要注意,股票质押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假如说这个股票价格下跌的话它触及到质押平仓线,这时候,大股东也没有补仓或回购,{还不上,股票质押-22}就有股价下跌甚至崩盘的可能性。所以,作为有想法的投资者,一定时刻注意公司的质押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1、股权质押公告会使得上市公司在短期内的股价经受不好的影响,由于股权质押表达出了公司现金流不好的现象,市场预期被降低。
2、我们以长久的时间的来看的话,上市公司股东做质股票押的话,对股价有中性偏好的影响。
股票质押是影响股票波动因素里的其中之一,但是,不是只有一个因素在影响股价,得结合不同的技术指标深入分析。如果实在没法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股平台,输入股票代码,可以帮你判断解禁股的情况如何,值不值得买:【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三、怎么办理股票质押?
依照物权法规定,签订了质押合同才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还要去工商局注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供需要提交的文件就好。分析到这里,大家对股票质押的相关内容都清楚了吗?希望各位伙伴都从中有所收获,祝投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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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质押的无限售股股票在质押方手中能否上市流通
不可以。质押以后会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质押手续,接触质押前是无法转让的。
⑸ 质押了的股票还能交易吗
质押的股票,在还清借款股票解除质押之前,是不可以任意买卖的。还借款后,下一个交易日解除质押,可以卖出或者划转。
股票质押,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⑹ 什么是无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在被质押期间可以买卖吗求教
就是可以在证券市场里自由流通的股票咯。被质押当然不能买卖。
⑺ 请教老师:上市公司被股权质押的股票,还能交易流通吗
上市公司被股权质押的股票,股权质押一般是用来融资的,就是作为抵押品。
所以也是不可再在市场上交易,即使是流通股,是不能够交易的!
⑻ 流通限售股 能否作为质押
不能。
中国《担保法》第75条第1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因此,流通限售股是不能作为质押的。
限售流通股
是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出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
战略投资者
通过
定向增发
投资某上市公司的时候,由于其
战略目的
持股时间要超过一般投资者,而且往往定向发行价格要低于当前的市场价格,因此要求锁定该股份于一定的期限。
另一种情况,在
股权分置改革
下,
非流通股
在支付
股改对价
后摇身变成流通股需要一个过渡期,一般禁售期为一年,一年后可以按比例流通出售,这个期限内也是限售流通股。
(8)被质押限售流通股票可以交易扩展阅读:
质押的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3、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4、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限售流通股
⑼ 被质押了的流通股还算是流通股么
被质押了的流通股还算是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随着中国股市的健全发展,非流通股将逐渐成为历史。股票
全部流通是我国近年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保证我国股市正常发展的重大举措,全流通解决了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分散不合理的问题,最终公司大小股东都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对大股东而言,由不流通到可以流通,原来在手里不容易交易的股票,现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卖高价,当然是天大的好处。 对上市公司而言,原来大股东的股票不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变现,股票的涨跌与他们无关,所以他们只知道在股市中圈钱而没有积极性经营好公司。现在他们的股票也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交易,股票价格与他们的利益紧密相关,促使他们搞好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发展,这不是对上市公司有好处吗? 对股市来说,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了,股民愿意出钱投资,是其一;全流通方便了收购、重组,增加了股市的活跃度,是其二。 对股民来说,上市公司经营改善了,盈利机会增多了;股市活跃了,挣钱的机会增多了,可不是有好处?何况股改时大股东还支付对价呢。 对国家来说,解决了股权分置这个历史问题,这是一个好处,公司好了股市好了,可以多收税这是二个好处,股民都有盈利,社会稳定,这是三个好处。股市好了,可以多发股票,那么中央可以上市筹资,减轻国家负担,这是四个好处。
⑽ 限售股可以质押么
限售股可以质押。
限售股具有可让与性。股权质押旨在设立权利质权,其目的在于变卖质物获得的价款质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因此,权利的可让与性是权利质权的核心。立法规定禁止转让的权利不得设定质权可以防止质权人在行使质权时因权利不能转让而导致设定质权的目的落空。
限售股并不是不能流通,它本质上还是流通股。特别是如果质权人行使质权时限售股已经可以转让,则实际上并不妨碍质权的实现,也就不会造成质权人在行使质权时的目的落空,因此不应该影响质押合同和质押权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份质押合同及红利抵债协议效力问题请示案的复函》(2004年4月15日 [2002]执他字第22号)就支持这种观点,认为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对发起人股份转让的期间限制,应当理解为是对股权实际转让的时间的限制,而不是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的限制。
本案质押的股份不得转让期截止到2002年3月3日,而质押权行使期至2005年9月25日才可开始,在质押权人有权行使质押权时,该质押的股份已经没有转让期间的限制,因此不应以该股份在设定质押时依法尚不得转让为由确认质押合同无效”
根据此《复函》,限售股的限售期限先于行权期限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10)被质押限售流通股票可以交易扩展阅读:
不存在质押的可能的法定限售股。
一是《证券法》45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由于是禁止买卖,且禁止时间较短,除非事前持有,否则一般不存在质押的可能。
二是《证券法》45条同时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由于是禁止买卖,且可能会涉及内幕交易,因此不存在质押的可能。
三是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资或者变更股权的,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三十六月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
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四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