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知识 » 股票交易敏感期提示
扩展阅读
富迪科技股票查询 2025-07-05 13:12:27
大智慧如何搜股票代码 2025-07-05 12:47:30
哪些属于科技类股票 2025-07-05 12:08:17

股票交易敏感期提示

发布时间: 2021-09-16 10:14:56

① 为什么一个股票最近连续涨停,却每天出公告提示交易风险

股票连续涨停,是市场炒作的结果。股价远远大于它的实际估值,所以公司要出公告提示,这也是对上市公司的一种要求,让股民理性参与交易。

② 在网上买卖股票有以下提示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一点,你所买的股票在你的股票持仓那里有没有该股票余额,还有你看一下你的该股票的可用数量那里是否为零,为零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做成的:一种是你所买的股票是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买入的最快也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这是股票买卖的交易规则;另一种情况是你所卖的股票在此之前已经委托卖出,但那委托卖出的部分还没有成交,你必须是撤销那委托卖出的委托单,原因是那委托下达时必定会占用你该股票的可用数量,导致相关可用数量被占用而减少。

③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时候,并请给出法律条文规定

以下同样适用5%以上股东。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高管转让股份作出规定 高管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的25%;对于高管多次买卖的,以最后买卖日计算交易禁止期 。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数量计算方法、短线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高管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④ 何为证券买卖的窗口期和敏感期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窗口期”是指:
1.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期间

买股票的时候出来这个提示是怎么设置

点击股东账号后的框,然后输入你的股东账号。不知道你这个是哪个券商提供的软件,一般需要股东账号或资金账号登录才能买卖股票的。

⑥ 你好 我买股票时会跳出来你尚未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提示书怎么

是因为尚未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提示书,所以不能买ST的股票。要先在交易软件里或网上营业厅里签署该风险提示书,然后才能买ST的股票。

⑦ 如果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需要披露什么信息

你好,股票如果出现异常波动,需要披露异常波动期间累积买入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和金额最大卖出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以及它们的买入和卖出金额。

⑧ 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管理规定

1、每年卖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2、禁止短线交易,即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六个月内不得买入;
3、禁止敏感期买卖股票,即定期报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项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

⑨ 股票交易账户怎么总弹出风险测评的提示

根据监管的要求,用户风险测评过期需要进行重新测评,以便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符合其本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进而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同时风险测评过期可能会影响您的股票、理财产品投资,请尽快完成风险测评

⑩ 谁能给解释一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什么意思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是指某只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由股票发行方对该情况作出相应的说明、阐述或解释,并以公告的形式正式发布,以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属于异常波动;
2、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3、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
4、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出现前款1至4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