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知识 » 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
扩展阅读
中国油气控股的股票代码 2025-06-24 02:48:30
明晟公司中国可买的股票 2025-06-24 00:10:49

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

发布时间: 2021-10-04 07:21:56

⑴ 股票涨跌幅限制是多少

主板的涨跌幅限制:
目前沪深交易所A股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也就意味着股票当天的最高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1+10%),最低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1-10%)。但是,也有一些特别情况,股票的涨跌幅会打破这一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是新股上市首日一般要求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增发股票上市当天不设涨跌幅
3)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不设涨跌幅
4)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
创业板的涨跌幅限制
目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同时,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但前5个交易日根据股票的涨跌幅设置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当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对于创业板的风险警示股票(包含ST、*ST股票)涨跌幅进行了规定。规定:创业板的风险警示股票(包含ST、*ST股票)涨跌幅由原来的5%变为20%。而退市整理期股票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特别规定》前已进入退市整理期、且新规后还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涨跌幅始终为10%;二是《特别规定》后新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涨跌幅变成20%。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新规,有利于增强创业板退市股票的流动性,对于完善退出机制具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
目前对于科创板的股票,竞价交易实时每日20%的涨跌幅限制,此涨跌幅与创业板相同。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但根据盘中股价的涨跌幅,会设置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当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⑵ 创业板什么时候实行新的交易规则

2020年4月27日,创业板正式明确将试点注册制改革。
6月12日,创业板注册制落地。
8月24日,注册制首批上市,新交易规则正式施行。

⑶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具体交易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为了防止过度投机,股票交易规则还规定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委托规则规定:

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无法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规则还有很多,但是对于新手来说,了解基本规则便可参加股票交易了。

⑷ 深交所对哪些基金竞价交易实行涨幅限制比例为20%

深交所发布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一方面,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另一方面,创业板也优化了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涨跌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将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

创业板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深股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不过实施时间需要另行通知。

具体来看,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 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 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 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根据规定,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不过,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将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

同时,创业板还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为提升转融通交易效率,规定证券公司借入股票的当日可供客户融券卖出;并扩大转融通券源,将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纳入可出借范围。

⑸ 创业板涨跌幅

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增盘后定价交易

1、要点一:适当放宽股票的涨跌幅比例

根据《交易特别规定》,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除了股票,有两类基金的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也调整为20%。

一类是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

另一类是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LOF。

深交所称,将向市场公布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的基金名单。

2、要点二:完善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一方面,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另一方面,创业板也优化了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涨跌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在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将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

3、要点三:实施盘后定价交易

创业板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深股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不过实施时间需要另行通知。

具体来看,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盘后定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4、要点四: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

根据规定,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不过,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将自该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当日起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

同时,创业板还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为提升转融通交易效率,规定证券公司借入股票的当日可供客户融券卖出;并扩大转融通券源,将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纳入可出借范围。

5、要点五:强化风险防控

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也就是说,买卖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在下单时要注意,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5万股,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数倍的交易安排则保持不变。

此外,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暂不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

6、要点六: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根据《关于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及标识的通知》,深交所对未盈利企业新增特殊标识U,存在表决权差异的企业标识W,存在协议控制架构企业标识V。

这一点同样和科创板保持一致,U取自“未盈利”一词的英文Unprofitable的首字母,W取自“同股不同权”英文词组WeightedVotingRights的首字母,V则代表VIE架构。

此外,创业板还将在新股上市第二日至第五日,在证券简称增加首位字符C。

⑹ 创业板的涨跌幅

实行注册制后创业板涨跌幅限制:股票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20%,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注册制新股上市后所有的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都将调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