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是不是就一定要停牌
按规定是要停牌一小时的
『贰』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涨幅偏离值是指这三天某个个股的累计涨幅减去这三天大盘的累计涨幅或者跌幅的值。
同样,跌幅偏离值是指某个个股在这三天的累计跌幅减去这三天大盘的累计涨幅或者跌幅的值。
比如:某股这三天累计涨幅为17%,而大盘这三天累计跌幅为4%,那么这个个股的涨幅偏离值为21%,超过20%,属于异动。
『叁』 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以之前第四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点,偏离值就是昨收盘价比这个基点价格的涨跌幅度。+20%为涨幅偏离值异常;-20为跌幅偏离值异常。
『肆』 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就要停牌 请问这个规定是从哪年开始的
根据《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本所将对上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实施以下措施:
1、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本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本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股票临时停牌至或跨越14:57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4:57将其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2、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盘中交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
3、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严密监控上述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对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异常交易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账户.本所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限制交易、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等措施。
『伍』 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般是停牌1个小时,到10:30是复牌。
『陆』 一只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是不是一定会停牌
连续三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达20%需要发异动公告,如果当天发出的话是不要停牌的,但有些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核实,所以具体的停牌时间是不确定的。
是否卖出还要视情况而定,有的只是短期概念,可以考虑适当减仓,但有的重大利好五六个涨停都是没问题的。
『柒』 股票三天上涨超过百分之二十会怎样
上市公司应针对股票异常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发布临时停牌公告,对股票异常波动分析可能存在的未批露信息,提示相关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5.4.2条之规定,对 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三)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
『捌』 连续三天涨幅超过20%怎么算的
根据相关规定,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需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股票发行和流通的场所,也可以说是指对已发行的股票进行买卖和转让的场所。股票的交易都是通过股票市场来实现的。股票市场可以分为一、二级,一级市场也称之为股票发行市场,二级市场也称之为股票交易市场。
有价证券除股票外,还包括国家债券、公司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等等。国家债券出现较早,是最先投入交易的有价债券。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来才逐渐出现股票等有价债券。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股票交易
『玖』 股价3天超20%会停1天吗
不会停牌,会发出公告。停牌的具体要求如下:
列出了四种情形,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拾』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是如何计算的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6年9月修订)》5.4.1条规定,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证券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证券价格达到涨跌幅限制的,取对应的涨跌幅限制比例进行计算。主板A股股票、中小企业板股票、创业板股票、B股股票、封闭式基金的对应分类指数分别是本所编制的深证A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深证基金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