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创业板开通之后,是当天就可以交易吗
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
想买卖创业板股票,需要先去证券公司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现在交易所规定所有的投资者必须具备两年或两年以上的交易经验才能申请开通创业板。直接带好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卡去营业部办理。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投资者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贰』 创业板申购后,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中签了?
恭喜!
大网站财经版均有新股列表,
申购时间,申购金额,上市时间等等都列得清清楚楚!
『叁』 新股申购成功后多久能上市交易
T日新股申购,
T+1日查询配号;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
T+2日查询中签结果,日中,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因此,新股申购成功后,于T+2日查看是否中签,若中签需要确保资金账户足额缴款。新股上市时间留意交易所公告公告。
您问题中提及的“707066”为天正电气(605066)的申购代码,
7月29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
7月30日(T+1日)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7月31日(T+2日)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8月3日(T+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具体上市日期可留意上交所公告,查询链接最新上市公司公告全文。
您也可通过交易软件打新日历查看上市日程。比如广发易淘金APP,交易-新股申购,可以查到即将申购以及最新上市公司的具体信息。
『肆』 创业板股票申购成功了以后什么时候才能卖
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23日上市
如果你申购是这28家公司当中的一家。10月23日开盘上市就能卖了。
我申购好多次新股了,没有一次抽签抽到我。你们大家有没有成功过呀。
『伍』 请问新股中签后多少个交易日后能上市买卖
这个不一定,一般在一周至两周左右。上市前,公司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上面会公布上市日期。
下面网站首页和新股频道的新股发行表格标明了近期新股的信息,“网上申购日”和“上市日期”一栏标明了新股的发行和上市的日期,你可以参考一下。
『陆』 创业板股票买到手后第二天能卖吗,他是怎么申购的
以申购创业板股票特锐德300001为例,其他新股的申购流程相同。
T日:也就是申购日,9月25日,在交易时间段(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打开交易系统,选择"买入股票"。输入特锐德的申购代码300001和发行价格23.8元/股。系统根据资金余额提示可申购股数,投资者需按500股及500股的整数倍进行申购,如果是沪市的新股,需按1000股及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注意申购上限,申购上限不超过该股网上发行量的千分之一,特锐德的申购上限是2万股。
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或者去营业部终端机上操作.
其他提示:一个帐户只能申购同一支新股一次,如果同一帐户申购同一新股多次,只以第一次为准,其他申购无效,申购后不能撤单。
T+2日,9月29日,交易时间就可以查自己的配号,深市500股给一个配号,沪市1000股给一个配号,系统只显示第一个配号和配号数量,例如你申购了1000股特锐德,系统显示起始配号123456,配号数量是2,那123456和123457就是你的配号。
T+2日:9月29日晚上,资金就解冻了。如果看到你的资金全部回来,就说明没有中签,如果部分回来,说明你中签了,没回来的资金用作申购款了。每中一个号,帐户里就有500股“特锐德”的股票。(连配号都不用查)
T+3日:9月30日公布中签号。解冻的资金这一天就可以使用了.
关于申购时间, 申购代码,申购价格,申购上限的公告,要及时留意财经门户网站。
创业板股票上市后买卖交易和其他股票完全一样,T+1交易,涨跌幅限制10%。
『柒』 证监会审核通过ipo后,大概几天能认购股票
证监会审核通过ipo后要等确认正式发售日期才可以,日期并不会确定,会公布公告的。
具体审核环节简介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创业板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以下简称创业板发行部)。创业板发行部收到申请文件后由综合处分发至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申请人所处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各确定一名审核人员审核发行人的创业板首发申请文件。
2、反馈会环节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申请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创业板发行部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确定需要发行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时间顺序安排,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审核一处、审核二处负责人及该项目审核人员等。反馈会后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并抄送发行申请人注册地证监局。见面会前不安排发行申请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并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申请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有必要时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申请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创业板发行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
3、见面会环节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申请人与创业板发行部的交流沟通机制。首先由创业板发行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其后与发行申请人就企业情况及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等进行一对一沟通。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时间顺序安排,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申请人及其保荐机构。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申请人代表、保荐代表人、创业板发行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4、问核环节问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见面会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问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5、预先披露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完毕、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的将安排预先披露。具备条件的项目由发审委工作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和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创业板发行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时间顺序安排初审会。
6、初审会环节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创业板发行部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发审委工作处以及相关发审委委员参加。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创业板发行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会。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创业板发行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发审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申请人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7、发审会环节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共35人,其中专职委员23人,发审委工作处按工作量和需回避事项安排相关发审委委员列席初审会和参加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7名委员参会,独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须撰写工作底稿,会议全程录音。
发审会由发审委工作处组织,按发行人向创业板发行部报送上会材料的时间顺序安排,发审委委员、审核一处、二处审核人员、发审委工作处人员参加会议,发行申请人代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各2名到会聆询。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发审会上各参会委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发行申请人聆询时间为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申请人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发给保荐机构和发行申请人,同时抄送地方证监局。
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审核意见后,组织发行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并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内部程序。
8、封卷环节发行申请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审核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审核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审核环节会后事项是指发行申请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存在会后事项的,发行申请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相关说明。须履行会后事项程序的,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需要履行内部工作程序。会后事项审核程序结束后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会后事项审核程序结束后,创业板发行部根据审核情况起草持续监管意见书,将创业板发行部和发审委审核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发行申请人承诺事项,书面告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行申请人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后续监管。
10、核准发行环节封卷完成后,履行申请批复程序,发行申请人领取批文后安排后续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