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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股票代码知板块 2025-06-25 17:35:24

股票债券交易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21-11-09 15:47:53

『壹』 详解金融增值税新规: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很多金融产品以前都是交营业税,是根据机构整个的营业额,乘以5%统一增税,现在改成增值税后,每一个业务都要收取,每个业务结构不一样,有进项、销项等,和以前的方法不一样,因此给金融业务带来的影响不一样。
一、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计算:以股票为例
(一)如何确定股票的买入价确定股票买入价时,是否扣除股票持有期间的股息?增值税目前没有固定,但是可以参考营业税的规定。《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规定,股票的买入价,按照购入价减去持有期间的股息红利的余额计算确定。
(二)如何计算转让股票的销售额假定A公司2015年4月购入一只股票,2016年5月转让。购入价是100元,持有期间取得股息5元,卖出价是120元,支付佣金和收付费2元。则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销售额=120-(100-5)=120-95=25
(三)如何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25/(1+6%)*6%=1.415
二、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计算:以债券为例
(一)如何确定债券的买入价 在确定债券买入价时,是否要扣除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公告),明确规定,在确定购入价时,应扣除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但是根据营改增后的规定,不应自买入价中扣除利息。因为,在营业税时,持有期间的利息,在转让前,是不征税的。但是,营改增关于贷款服务的税目注释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也就是债券持有期间,只要取得利息,就应该缴纳增值税,因此,在转让债券时,不应再自购入价中,扣除持有期间的利息,不然就重复征税了。当然,没有征收过营业税的利息,应该自购入价中扣减。
(二)如何计算转让债券的销售额A公司2017年8月转让债券收入100,该债券是2015年9月购入的,购入价是60元,2016年1月取得利息5元,利息收入没有缴纳营业税,2017年1月取得利息6元,缴纳了增值税。A 公司2016年金融商品转让亏损15元,2017年8月之前,当年转让金融商品亏损15元。则转让债券的销售额是:销售额=100-(60-5)-15=100-55-15=30
(三)如何计算销项税额30/(1+6%)*6%=1.7

『贰』 买卖股票和转让股票是否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票转让:
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将股票出让给他人所有,从而转移股东权的行为。作为有价证券的股票,可在市场上自由转让流通,公司对此一般不加禁止或限制。股票转让,一般应在公司设立登记后才能进行。尤其对公司发起人认购的权利股,规定只有在公司设立登记一年后方能转让。转让方式因记名股和无记名股又有不同,无记名股为显示股。
股票持有人即为股份所有人,其转让只须交付即可。记名股转让则必须将受让人姓名记载在股票上,由原股票所有人背书后方可转让,并应将受让人姓名、住所记载在公司股东名簿上,否则这一转让不能对抗公司。最常见的转让是股份买卖,其他合法的转让如赠与、继承等也发生同样的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叁』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3)股票债券交易增值税扩展阅读

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肆』 营改增后非金融企业买卖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总结

1、营改增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如何确认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2.如何确定卖出价?
确定卖出价,应按照36号文,关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按照转让金融商品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当然,符合规定的代收的费用,可以不包括在内。
那么,支付的佣金等,是否可以自销售额中扣减?
不应该扣减。一是没有扣减的规定。二是因为支付的佣金等,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3、二级市级购入的股票如何确定买入价?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每次购买金融商品时,如何确定当次的价格?目前的增值税法规,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购入方的买入价,就是转让方的卖出价,因此,投资者在购买金融商品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转让方的卖出价,也应该作为买入价。有关支出,比如佣金或手续费等,如果取得了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抵扣有关的进项税,不得再从卖出价中扣减。
4.“买入价”是否包括相关税费?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了买入价的计算方法“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并没有明确是否包含相关税费。
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营业税时的相关文件财税【2003】16号文仍有借鉴意义。
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即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购入股票的核算既有包括税费的,又有不包括税费的。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第三 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买入价按以下类型分别确定,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考虑到购买税费一般很少,故此非税企争议焦点,本文不作探讨。
故一般认为,股票买入价为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5.IPO限售股解禁后转让股票如何确认买入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思考:由于首发上市至解禁日的送转股可以以IPO发行价为买入价,如何时不送转,那在解禁后的总体买入价就少。故进行送、转股可以增加计算增值税是的买入价,而减少增值税。
6.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后转让股票如何确认买入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7、营改增后,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确定税率?
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8、如何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1+6%)*6%;
或应纳税额=销售额/(1+3%)*3%
9.盈亏如何互抵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互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10.全年亏损是否可以退税
在营业税时,如果上半年有盈利,缴纳了营业税,下半年有亏损,整年算账是亏损的,可以申请退还营业税。增值税还可以吗?
增值税目前没有全年亏损退税的规定,不能申请退税。

『伍』 债券回售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规定:“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五)持有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六)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

『陆』 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缴纳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增值税计算:

金融商品转让,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转让应交增值税=(3000-2500)/(1+6%)×6%

用售出得到的价款减去成本。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6)股票债券交易增值税扩展阅读:

金融商品转让账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来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有关通知


『柒』 买卖债权如何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标准化债权资产,甲方向乙方开具视同转让金融商品的6%税率增值税税票,如果是非标准化债权,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捌』 股票交易税收怎么算

一、委托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计算,交易 上 海股票、基金时,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收费;交易深圳股票、基金时,券商按1元收费。(现在均不收取)

二、 佣金,这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成交后所需支付给券商的费用。上海股票、基金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高)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深圳股票成交佣金起点为5元;债券交易佣金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大宗交易可适当降低。

三、印花税,投资者在卖出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四、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成交股票数量(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五、转托管费,这是办理深圳股票、基金转托管业务时所支付的费用。此费用按户计算,每户办理转托管时需向转出方券商支付30元。

六、杂费小券商不收取,大券商收取,并且是上海的股票收取,深圳的不收取。是4元一笔,不是一到5元,大券商为了保证交易通道额。

(8)股票债券交易增值税扩展阅读:

股票交易手续费是进行股票交易时所支付的手续费。委托买卖的手续费分“阶段式”和“跟价式”。

(1)阶段式。根据股票价格和交易股数收取手续费。

(2)跟价式。根据股票的交易金额收取手续费,目前世界上多采用跟价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国家为避免证券公司间的过度竞争,稳定证券业的经营,采取委托交易手续费最低限额制度。

70年代中期以来,在证券市场自由化潮流的冲击下、美国、英国等一些国家先后放弃这一制度,实现委托交易手续费的自由化,但日本等国至今仍实行这一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从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额0.0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0.0696‰双向收取;深交所由现行的按交易额0.087‰收取下调为按交易额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

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收取的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

『玖』 公司购买债券要缴纳增值税吗

公司购买债券要缴纳增值税。

在营业税时,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在转让前,是不征收营业税的,转让时,才将持有期间的利息加到债券的价差上。营改增后,在转让前,在持有期间的利息,就应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3条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购入金融商品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是指持有金融商品期间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但是,营改增之后,将持有债券期间的利息,按照贷款缴纳增值税,实际是取消了持有期间不征税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

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9)股票债券交易增值税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按公式(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照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