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资银行的ECM, ED, CMD, 和IBD分别指的是什么部门或职务 大概职责是什么
1、ECM=Equity Capital Market 资本市场部门
为投资银行部及其客户提供市场分析,为客户融资过程中的决策提供多种金融衍生产品的专业建议
2、CMD=Capital Market Department 资本市场部门,叫法不同
协助IBD的证券承销业务,评估和控制承销风险,设计股票或者债券的发行结构,组织承销团,协调市场推介路演,主导定价和配售,以及管理项目收入。
3、IBD=Investment Banking Department 投资银行部门
投资银行部主要从事投资理财,也就是皮包银行。是银行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食物链的顶层。这个业务主要在谱银行业务基础上进行包装整合,以效率或者效益的形式整合银行传统产品。因此很多成为金融衍生产品。
4、ED=Executive Director,执行董事
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s)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1)股票交易部岗位职责扩展阅读:
投资银行是金融市场主要的服务提供者。
投资银行是指传统商业银行以外的金融服务机构,区别于商业银行的特征是风险不隔离;
在美国,投资银行往往有两个来源:一是由综合性银行分拆而来,典型的例子如摩根士丹利;二是由证券经纪人发展而来,典型的例子如美林证券。
投资银行的类型:
1、商人银行
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对现存的投资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属公司形式从事商人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
2、全能型银行
这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主要在欧洲大陆,他们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
3、跨国财务公司
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美林、雷曼倒台,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也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
㈡ 金融行业都有哪些岗位,岗位职责又是什么
有投融资项目经理,金融顾问,财务总监。
参与项目谈判,组织项目的协调与执行。
积极寻求项目资源,负责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与联络,制定项目可行性报告。
挖掘和引导客户需求,通过对客户高层的公关谈判,引导客户接受我公司的服务模式和理念。
㈢ 股票投资咨询业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现在市场上一般咨询类公司里面的金融投资顾问,并不需要员工有太高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而主要工作就是开发市场,或者把新的员工通过 培训变成自己的客户!所以来者不拒!至于能力,也不太看重!(个别的除外)...所以它主要招的是市场人员,只要有能力就行,另外这个行业流动性非常大,前期压力大,但是也是发展前景不错的行业
而实际上金融投资顾问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工作!
首先,有一点,证券金融投资顾问不是普通的营销员,也不是单纯的荐股专家。也就是说,未来的证券投资顾问既不是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也不是咨询专家或者分析师。
其次,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投资顾问,在证监会颁布这个管理办法之前,很多证券公司也有投资顾问岗位,但只是客户经理的升级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证券投资顾问。
最后,证券金融投资顾问的定义是:指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已经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以公司名义为签约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业务的工作人员。
顾问是一个职称,对某些范围知识有专家程度的认识,他们可以提供顾问服务。例如品牌顾问、法律顾问、政治顾问、投资顾问、港事顾问、军事顾问、国策顾问、地产顾问、工程顾问、国家安全顾问等。顾问提供的意见以独立、中立为首要。因此,证券投资顾问必须是同时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且在证券投资领域有一技之长的专家。
光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只能做个纸上谈兵的赵括
,丰富的实战经验固然可贵,但如果这种经验都是痛苦的经历,在没有升华之前,也就是还没有建立正确的证券投资体系,没有独门秘籍或者一技之长,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想成为一名合格的证券投资顾问还是有差距的。
金融投资顾问岗位说明书或者工作职责都是书面的理论。我们就不在这里浪费口舌了!
经常有朋友或者同事问,兄弟有没有好股票?我就反问他,什么的股票是好股票,大盘蓝筹、小盘股、黄金股还是其他,其实这些都不准确,会涨的股票就是好股票。再问,股票该如何操作才能挣钱?答曰:高抛低吸,波段操作,可以严格按照月线、周线、日线分配不同的资金量进行波段操作、高抛低吸降低持股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其实,在月线Macd指标金叉后介入,如果真能按计划或纪律操作,投资收益还是可以的,最起码能获得市场的平均利润水平。但又有多少人能按照计划、纪律操作,难道是这种方法成功的概率低于50%吗,是的不可否认,在日线Macd金叉就买入死叉就卖出,不能保证每次都有正收益,成功的概率也在50%左右,但月线和周线还是可以的,成功的概率肯定高于50%
这就是股市的魅力或者让人困惑的地方。因为市场每天都在变化,影响因素很多,而且短期的波动总是牵动着每一个投资者的心。而且投资者还要不断的转换自己的身份,分析时要像职业经理人一样专业,独立思考,按标准选择目标股,制定操作方案,这一步能做好就不容易了。但随着投入资金买入股票,变成了股东、投资人,股东最关心的就只剩下利润两个字了,其实这个时候还需要他像职业经理人一样严格执行,但做到的人少了很多。国家在搞政企分离改革、企业在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的经营与管理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必须分开,而投资者却要在这两身份之间不断的转换,太难了。但是,做不到,投资收益肯定好不了,也就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了。1赚、2平、7亏的铁律啊!
证券金融投资顾问就是帮助客户建立与其投资风格相适宜的证券投资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确的证券投资理念、建立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策略、建立严格的证券投资选股标准、建立严格的证券投资交易体系、资金管理体系、仓位管理体系等,制定其个人或者家庭证券投资计划,甚至个人或者家庭综合理财计划(包括养老、保险、医疗、子女教育等)
,实现客户总体个人或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其个人或者家庭的美好生活提供扎实的物质财富基础。但证券投资顾问不是理财规划师,侧重点还是证券投资。现在您知道证券金融投资顾问的工作啦....
.做为一个专业的金融行业的投资顾问需要具备以下几点;
1.投资者教育。投资顾问帮助客户理解财务知识和投资常识,了解专户理财业务;帮助客户理解投资机会和一般的投资误区;引导客户理解和评价风险。
2.全面的需求分析。全面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和需求,帮助客户确定理财目标.
量身定制的投资方案。基于全面的客户需求报告,为客户制定投资方案。投资顾问将向客户详细阐述制定投资方案的根据,与客户充分沟通,达成一致。
3.解读投资管理报告。每个客户特定的投资组合都将在规定的期限出一份投资组合报告,这份报告不仅包括投资组合在过去的时间段内的业绩表现,也包括投资组合经理对投资业绩的评价与解释,对未来投资环境的判断。投资顾问将帮助客户解读这份报告,帮助评价投资组合运作是否符合客户的目标。
4.调整投资方案。投资顾问将帮助客户对上一年的投资决策做一个回顾,确定是否要维持目前的资产配置或根据客户的财务目标或投资期限的改变做出调整。
5.投资顾问引领了专户理财服务的始终,推动了各项服务的进展,是客户与整个专户理财服务团队之间沟通的桥梁.
㈣ 证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证券客户经理面试题:证券公司各职位面试题,网络一下job006,那里有。
证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通过直接销售、电话销售、银行驻点等形式进行客户开发和金融产品的推广销售;
2、应用公司良好的资讯资源为客户提供必要的证券服务;
3完成营销团队分配的客户开发和销售任务;
4指导并协助客户办理开户等有关手续;
5、搜集、整理各种市场信息
㈤ 证券公司客户经理的日常工作职责是什么
通过各种渠道方法开发客户。
日常工作一般都是在银行网点大堂里帮助银行做事情,指引来银行办业务的客户,比如怎么填表,怎么取号,等等。
举个例子吧:当有人进了银行,你就可以主动迎上去询问“请问您要办什么业务”,对方就会告诉你,然后你就引导他去前台大堂经理处取号,拿单!。。之后你估计一下他是否有可能炒股,有的话就跟着他去填单台填单,他不知道怎么填单,你就在旁边指导他,之后自然而然的问他是否炒股,炒股的话你就问他在哪个证券公司开户的,有没有客户经理,有资产的大客户你就可以继续下去,尽量留下他的电话,以后沟通。如果是小客户的话,就直接放弃。(现在转户很难的,小客户除非他转户意愿很强烈,否则很难转成功,你若想挑战,那你可以不放弃);如果他不炒股,你就可以问他有没有炒股的意向,然后你根据他的回应来做判断。有意向的就留电话,递名片!完全没有意向的就放弃,模棱两可的就给他发一张名片,告诉他,如果以后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找你!。。。
上面就是简单的描述,日常工作很简单,去了银行驻点你自然就知道了。
客户经理上周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上周工作总结
周开户数
新增有效户数
新增资产
开发潜在客户
银行渠道
其他渠道
上周计划完成情况总结
开户数(%)
新增资产(%)
潜在客户开发情况(%)
上周表现较好的地方和原因
上周表现较差的地方和原因
上周客户维护的情况
和展业情况
上周个人出现问题和希望公司配合的解决建议
下周客户经理工作计划
下周营销计划
总开户数
总有效户数
新增资产
开发潜在客户
下周展业计划
具体措施
下周可重点跟进
的潜在客户
姓名
电话
具体情况
意见反馈
㈥ 股票下单员是干什么的 有前途吗
1、每个工作只要做好了,都是有前途的。股票下单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根据提示,执行交易,平仓指令下单操作,确保交易成功;
(2)统计下单的手数和盈亏情况;
(3)负责每日收盘后交易结算,并妥善管理交易资料;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下单员 Under a single member是在早期的股票、期货交易中,因为没有网上自助交易技术,交易者(客户)通常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交易厅内交易,他们下达的交易指令需要通过盘房(报盘的房间)的工作人员用电话报到交易所的席位上,这里报单的的工作人员就称为报单员或下单员。
㈦ 证券事务代表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重大信息;
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其他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维护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系,研究、实施证券投资,撰写相关分析报告、提出建议。
3负责整理公司的股东档案。包括时刻留意公司股票的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4、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接受有关任务并落实组织完成。
5、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协助董秘提出股东大会的召开方案、编制股东大会文件;准备、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6、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7、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8、协助董事会秘书协调开展公司辅导工作;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9、协助董事会秘书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保障公司相关工作按进度执行。
10、协助完成公司IPO上市或借壳上市事宜,负责准备和上报有关监管部门要求的公司有关证券管理方面的报告和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络,解答监管部门的问询,上报文件等。协助公司编制各种与证券事务相关的报批文件。
11、保管公司上市相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等。
12、协助董事会秘书编制对外发布的决议公告、股东大会通知等临时公告,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文件。
13、协助董事会秘书检查、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规范治理的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和治理措施。
14、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股价敏感资料的保管工作,对资料外泄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时加以解释和澄清。
15、负责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16、负责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对公司管理的衔接工作(包括董事会对总裁的授权工作)。
17、负责资本市场和行业的研究分析以及对二级市场行情监控。
18、负责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板块内容组织与更新。
19、负责配合组织实施公司的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起草上市、借壳、引进风投等股权融资方案;
20、负责与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一同组织实施公司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项目,并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
21、董秘安排的其他事宜,完成董事会、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
22、协调处理IPO相关工作,撰写分析报告、汇总、整理各类相关文档,并提出建议。
23、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收集整理上市准备期间及信息披露所需的各类文档、资料,协助进行公司上市的各类准备工作。
24、协助董秘严格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履行股权管理职能。办理公司股票托管登记,负责公司定期报告的组织起草及审核流程等工作。
25、负责股东的意见咨询并且兼任法务工作。
26、协助董秘做好公司股东相关联系事宜;上市后,负责管理股东名册和股份发行、变更、质押等事项。
27、负责收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证券市场信息。
28、参与筹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档案、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协助建立公司各项制度及体系。
29、负责管理公司股权登记、股利分配等事务。
30、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公司各信息点(职能部门、各体系)的信息收集、传递、归纳、整理及发布工作;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事务。
31、协助董事会秘书对有关投资项目的调研;公司业务合同的起草与审核;协助董秘做好上市发行阶段所有文件的审核、修改。
32、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和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上市公司已披露信息的备查文件。
33、收集战略投资者的资料,并参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的谈判和沟通。收集有关行业资料,并对行业发展和行业内的竞争对手进行分析。梳理公司的商业模式。负责公司上市前的宣传和上市后的信息披露的后台工作。
34、填写各级监管层的专项调查表及信息统计表。
35、参与处理临时性、突发性事件。
36、参与公司资本运作方案的制定;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有关市场信息,并参与解决方案的制定。
37、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所有再融资相关事宜(包括增发、发行债券等)的计划、开展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权益分派、转赠股本的实施。
38、持续关注新闻媒体、互联网上市公司、公司客户和同行业公司有关的信息,并将其收集、整理。
39、代为行使内部审计相关职责。对公司规范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整改建议和治理的建议权。
40、合规、按时、准确,完整描述投资者关心的内容,没有重大遗漏,无补充公告、无关注函。
㈧ 股票交易员的职业前景怎么样薪资待遇如何
股票交易员的职业前景及薪资待遇如下:
1、职业前景
股票市场在我国从出现至今,经历了30余年起起落落、有进有退,总体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而通过股市市值与GDP的比值来看,目前资本市场正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供需平衡也正在调整中,我国股市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也意味着股票交易员的职业发展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日益增长的企业投融资需求和居民财富管理需要,在促进股票市场发展的同时,对于股票交易员这类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在持续上涨。专业能力强的股票交易员,后期也可升职为专业的股票操盘手,获得更高的收入和行业地位。
有些人认为股票交易员的工作并不是很难,但作为一个需要天天和大量数据打交道的工作岗位,必须有足够的数字敏感度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股票交易员的收入水平和就业前景虽然看起来都很不错,但其实都与个人能力密不可分,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拥有更好的职业前景。
2、薪资待遇
工作经验年限不同,其薪酬水平也不同。一般,1-3年平均工资9k;3-5年平均工资10k左右;5-10年工资15k以上。整体来看,股票交易员的薪资随着工作经验丰富是向上增长,而且平均月薪要高一些,从这一角度来看,股票交易员的薪酬水平是非常可观的。
但在很多证券公司,股票交易员的薪酬由底薪+提成组成,想要赚得更多,还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股票交易员的工作内容
股票交易员是证券公司中专门负责按照指令下单从事股票交易的人。股票交易员需要对数字有很强的敏感性,思维活跃,反应敏捷,有良好的市场分析和预测能力。股票交易员具体的岗位职责包括:负责公司指定客户账户或配资账户的资金运作。
分析行情,做出每日交易计划;配合培训讲师完成新入司员工的实盘交易辅导;把握市场机会,及时交易,确保账户达到稳定盈利,尽可能的达到利益最大化。
㈨ 财经管理岗位
你们是什么单位?我不知道房地产的你能不能用的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股份公司本级、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股份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第四条公司本级及各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各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第七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四)股份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五)发行公司债券。(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七)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交联交易。(十)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十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十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八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六)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八)提请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九)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第九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十条各级公司总经理对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所在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预决算预案、经营计划预案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第十一条各级公司原则上设置财务总监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规定任免。财务总监为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所在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暂未设置财务总监岗位的,由财务经理代为履行职责。第十二条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各一级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原则上由股份公司委派,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委派的财务总监经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表决程序后任命。各子公司投资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可由其直接委派财务总监,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各级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二)负责组织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四)负责所在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五)负责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六)参与所在单位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七)负责所在单位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九)负责对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十)管理和监督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十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各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工作职责。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各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所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职务,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所在单位的从事出纳工作。第十六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妥交接手续的,不得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级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二十条各级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符合会计主体认定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独立设账核算。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各级公司应做好对下级子公司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第二十三条各级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各子公司必须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时上报财务会计报告。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各公司有权拒绝。第二十四条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审议。第六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公司本级和各子公司应制订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基础工作制度,对预算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第二十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的原则。各公司应按照股份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公司每年应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预算编制管理机构,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公司下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第二十八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各公司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第二十九条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各公司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第三十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第五章投资管理第三十一条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房地产业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统一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各自权限审批。第三十二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第三十三条股份公司董事会有权批准在最近经审计总资产50%以内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的股权投资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风险投资(期货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投资)。超过上述标准的投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股份公司董事长在遇有土地招投标等紧急情况时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班子的提议,以单项标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15%的投资事项进行决策,事后通报董事会并备案。第三十四条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相关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立项、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投资决策程序由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第三十五条经批准的投资项目,相关公司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实施方案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加强项目开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按时实现。第三十六条项目投资结束后,具体实施投资的公司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后评估。第三十七条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权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需国有产权登记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产权登记。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进行审计评估和按规定相关登记手续。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三十八条各级公司的资产由其所在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由证券投资部门负责管理,生产用固定资产归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由公室负责管理,未开发土地由开发部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部门负责管理,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客服部门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各级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第三十九条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资产处置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第四十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一节资金管理第四十一条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发生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发行信托基金、合作开发、引进房地产投资基金、少数股东对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资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并按规定的权限分别向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不能直接进行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性筹资。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资金由股份公司统一调度和统筹安排使用。股份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下年度公司整体的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保障计划提出可行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各子公司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各子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第四十三条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各级公司的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落实,做好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第四十四条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严禁账外循环和违规设立“小金库”。各级公司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基础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四十五条各级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第四十六条各级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四十七条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八条除股份公司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调拨资金、以及员工正常业务工作借支外,各级公司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确需,必须经股份董事会审批。资金的外借使用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确保安全回收。员工因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借支手续,并在相关业务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公司资金不得外借给股份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第四十九条未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各级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第五十条公司本级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第五十一条各级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所在公司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各级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予以注销。第五十二条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各级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管理第五十三条各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第五十四条各级公司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账款,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房款及其他收入。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及时清理。第五十五条各公司应形成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的制度,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第五十六条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各级公司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其董事会核销坏账。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妥结清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手续。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第五十八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第五十九条各公司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第六十条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5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长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其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按照一定的额度授权给各级公司总经理审批。各子公司预算范围以外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固定购置应报其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备案。第六十一条各公司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第六十二条各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希望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