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证券交易所制度交易形式有哪些
证券交易的方式有:
1.集中竞价。
竞价交易,是多个买主与卖主之间,出价最低的卖主与进价最高的买主达成交易。公开的集中竞价,则是所有有关购售该证券的买主和卖主集中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申报、竞价交易,每当买卖双方出价相吻合就构成一笔买卖,交易依买卖组连续进行,每个买卖组形成不同的价格。有关集中竞价交易的操作程序、成交办法、交易单位、交易价格升降单位、交易的清算交割日期等项证券交易运作规则,由证券交易所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2.价格优先。
是指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方进行买卖同种证券时,买方中出价最高者,应处在优先购买的地位;而卖方中出价最低者,应处在优先卖出的地位。
3.时间优先。
是指出价相同时,以最先出价者优先成交。
4.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Ⅱ 我国股票交易采用的价格机制属于
T+1的制度。
为了使市场不会过分投机、维护稳定的股票价格,现在国内实施的是T+1的制度,而国外大多都采用T+0制度。实行T+1交易制,当日买入只能次日卖出,当日卖出的股票只能次日取出。
t+0和t+1是类型不一样的两种交易制度,T+0交易指的是当天买入的股票可当天卖出,当天卖出的股票又可当天买入。另外的t+1不同于t+0,它是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到了第二天才可卖出股票。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买卖。股票公开转让的场所首先是证券交易所。中国大陆目前仅有两家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机制是证券市场特定交易系统设计的基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叫价拍卖和连续竞价。它的设计基础是常规交易和连续交易的不同机制。根据交易时间的连续特征,有定期交易和连续交易。在常规交易中,成交的时机是不连续的。投资者在某一段时间内的订单不是立即到达成交,而是必须先存储,然后在某一指定时间匹配。在股票交易日的连续交易中,这并不意味着交易必须是连续的,而是订单匹配可以在营业时间内连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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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的特点
流动性。证券的流动性是证券市场生存的先决条件。如果证券市场缺乏流动性,或者不能提供足够的流动性,证券市场的功能将受到影响。
稳定性。证券市场的稳定性是指证券价格的波动程度。一般来说,稳定性好的市场价格波动相对较小,或者其调节平衡的能力相对较强。从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角度来看,有必要保持证券价格相对稳定,防止证券价格大幅波动。
有效性。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包括证券市场的高效率;还有就是证券市场的低成本。
Ⅲ 求助 我国股票交易制度的演化
1990年12月19号开盘.涨跌副限制为5%,T+1
1990年12月27号-1月4日.涨跌幅为0.5%
1991年5月17日起.涨幅为1%.跌幅为0.5%
1992年2月18日起.涨跌副为5%
1992年5月21日.无限制涨跌副
1996年12月13日 沪深两交易所发出通知,决定自16日起对在两交易所上市和交易的股票和基金类证券的交易价格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
2008年09月19日 改为单边征收 税率保持1‰
2008年4月24日 从3‰调整为1‰
2007年5月30日 从1‰调整为3‰
2005年1月23日 从2‰调整为1‰
2001年11月16日 从4‰调整为2‰
1999年6月1日 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
1998年6月12日 从5‰下调至4‰
1997年5月12日 从3‰上调至5‰
1992年6月12日 按3‰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1年10月 深市调至3‰,沪市开始双边征收3‰
1990年11月23日 深市对买方开征6‰印花税
1990年6月28日 深市对卖方开征6‰印花税股票。
2008年4月24日 由3‰调整为1‰
Ⅳ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交易规则:
1、交易制度:这个和目前的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的交易制度都是一样的,实行T+1交易制度。也就是你今天买入之后,明天才能卖出。
2、交易时间:集合竞价时间和主板也是一样的,开盘为9:15-9:25;连续竞价时间为9:30-11:30;13:00-14:57;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4:57-15:00。
3、交易数量: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这个和科创板类似,但是科创板最少不少于200股,和A股稍微有些不一样,A股市100股或者其整数倍。
4、单笔申报: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也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5、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设涨跌幅限制,而且实施临时停牌机制(熔断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分别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时间如跨越14:57则必须在14:57复牌,然后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和创业板和科创板保持步调一致,而主板上市的股票在上市首日,当日首次上涨或下跌10%会停牌30分钟,
6、涨跌幅限制: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较创业板和科创板也是继续放宽至30%,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涨跌幅限制同样适用于大宗交易。
7、大宗交易时间:申报时间为9:15-15:00。确认时间为15:00-15:30。
8、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成交价格上限是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二者取其高);成交价格下限是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二者取其低)。
9、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价格笼子。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二者取其高);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二者取其低)。这里的买入基准价格就是“卖一”,卖出基准价格就是“买一”。这个和科创版也类似,主板没有相应的要求。
10、选择开通股转一类合格投资者或股转二类合格投资者权限类型自动包含北交所合格投资者业务权限。此前已开通精选层股转权限的不用再开通,系统将自动平移权限至北交所。以上是我了解的内容,你可以订阅相关杂志过新闻了解更详细内容。
Ⅳ 股票交易制度
中国是政策性的市场,市场价值规律只是附庸了。中国最牛的股神其实就是国务院总理。或许是句玩笑话吧。
言归正传,第一,对公司,个人的管理程度不够。说是实名。真的是吗?身份能真正确定吗?被基金 老鼠。钻空子。
第二。机构推荐就一定是对的吗?一般推荐就跌吧。还有今年重仓地产的,该哭了吧。取消机构推荐。最多做个预测
第三,跟风太严重,一个交易所,所有大户几乎商量控股几乎差不多。这样很容易控制股票价格。这个几乎每个营业厅都有这现象。一起拉。一起卖。
第四。外资肯资助,我们干什么不敢吃?他们对赌中国人民币升值。我们怎么不先吃了。然后再少吐点给他们呢。他们帮我们投资有什么不好呢?只要处理的好。为什么怕我们吃亏?
第五。名嘴真的就强吗?我看就是靠张嘴吧。我记得07年,那些在电视上的专家,会炒股吗?记得有个人私底下回答说。我不炒股。炒股票干什么,我这样动动嘴钱就到手了。这些人就是误导大家。与其全灭了 。让大家轻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何必让他们误导。全关闭。
第五,开户必上课,要不很多人好盲目。。。多宣传啊。。现在的 很多还很盲目的。。
Ⅵ 我国证券交易所实行的交易制度是
t+1股票交收制度,t+0资金使用制度。
Ⅶ 求解股票的买卖机制
是的。股市是撮合交易的。你要卖,有人买才行!!
股价的波动源于股票的竞买竞卖,这和我们平时市场中的物品价格波动是一个道理,也就是说一只股票有的人愿意花高价去买,有的人又愿意在低价去卖,多空双方的不断较量使得股价不断波动,表现在盘口上就是委托盘中的成交状况,你随便下个股票软件都可以在盘面上看出当时的交易情况,也就是这些交易情况决定了股价的涨跌~
Ⅷ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采用的交易制度是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营利性法人和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后一种。目前,大陆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即1990年11月26日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0年12月1日成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Ⅸ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制度是什么
1、T+1交割,T+1交收:交易双方在交易次日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收付,即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A股均实行T+1交收。
2、涨跌幅限制: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下波动的幅度。如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ST股和未完成股改的S股涨跌幅限制为5%)
3、中国的股票开盘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从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国所有地方都一样,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早晨从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
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在结束时间统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规则参看集合竞价条目。匹配原则是买方价高优先,卖方价低优先,同样价格则先参与竞价的优先,但整个交易过程不是分布进行匹配,而是是竞价结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可以挂单,9:25之后就不能挂单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9)我国股票交易所交易机制扩展阅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Ⅹ 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均实行什么制
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它的会员主要是证券公司,取得会员资格的券商才能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特别强调会员的自律管理,会员承担的责任仅仅以缴纳的会费为限,而且费用也比较低,同样的,当券商和股民发生纠纷时,交易所也不承担责任。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免出现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时,因为参与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_嵩钡囊恢峦猓饩托纬闪艘恢质率瞪系穆⒍希焕谔峁┓裰柿亢徒档褪辗驯曜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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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概述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因其在组织形式上不同于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故在组织结构上也有别于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成员并非投资者或股东,其最高权力机关通常称为会员大会而非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的执行机构则称为理事会而非董事会,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有:决定政策,并由总经理负责编制预算,送请成员大会审定,维持会员纪律,对违反规章的会员给予罚款,停止营业与除名处分,批准新会员进入,核定新股票上市,决定如何将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厅专柜。
二、会员制和公司制的区别
1、投资者的归属不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成员权归属在交易所开展交易活动的会员,证券商既是证券交易所的投资人,也是证券交易所的实际使用人;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成员权不一定归属在交易所开展交易活动的会员,因此证券商不一定对证券交易所享有成员权。
2、最高决策机构的表决机制不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而非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
3、资本储备要求不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本身虽能够取得收费收入,但会员不期待将取得的收入分配于广大会员,因此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资本储备率较高,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股东期待证券交易所将其取得收入分配于广大股东。
5、交易风险不同: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开展证券交易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证券买卖双方承受,证券交易所不对此负担保责任,证券交易所风险较低,投资者风险较高,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对其场内进行的证券交易行为负有担保责任,证券交易所的风险较高,投资者风险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