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是怎样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与主板无太大差别,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以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买入时,数量须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时,申报数量也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与主板相同,涨跌幅比例为10%。涨跌幅价格计算公式: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
(1)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规则扩展阅读: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介绍如下:
每个交易日上午9:00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为连续竞价时间。休市时间以国家法定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时间为准。实行T+1流转制度。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是无法卖出的,卖出需要等到第二个交易日。
创业板交易代码300开头;而沪市主板是00开头,深圳是60开头,沪市科创板是688开头。注册制之后,创业板于2020年7月更改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更改为±20%,而沪市和深市主板交易涨跌幅依然是±10%。
㈡ 创业板集合竞价新规则怎么挂单
首先必须有一个证券交易账户,并且已经开通该板块交易资格。然后打开交易软件、打开证券交易软件客户端,点击输入帐号密码打开网上股票交易系统。点击(买入)或(卖出),打开交易系统后,鼠标左键点击左上方的(买入)或(卖出)选项。之后输入证券代码,然后再弹出的买卖界面上输入该板块股票的证券代码。输入(价格)和(数量)输入该板块股票的证券代码后,在下方输入买卖价格和买卖数量。点击(买入)确认最后确认证券代码、买卖价格和买卖数量无误后,点击(买入)或(卖出)按钮进行委托交易。
拓展资料
一、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创业板在2020年8月24实施了新规,对集合竞价阶段挂单新规如下: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挂单限价:无论涨跌幅多大,买入挂单不得超过买一的102%,卖出挂单不得低于卖一的98%。
除此之外,新规还变更了其它规则,简单介绍:
1、涨跌幅限制: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首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2、临时停牌制度:无涨跌幅限制下,当日盘中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和下跌达到30%、60%,各停牌10分钟,复盘时间最晚为14:57。
3、新增证券标识:N代表首日上市、C代表第2-5个交易日、U代表未盈利,W表示同股不同权、V协议控制架构企业。
上龙虎榜条件:
当日:涨幅偏离值达±15%前五;振幅30%前五;换手率30%前五
连续3个交易日:涨跌幅累计偏离值累计达±30%。
二、创业板挂单新规则有哪些?
买入申报价≤买入基准价的102%,卖出申报价≥卖出基准价的98%。以前直接按涨停板买进,跌停板卖出的填单方法不行了。买入是限高卖,若卖一是10.50,则10.50*102%=10.71,买入挂单价格不能高于它。卖出是限低卖,买一是9.50,则9.50*98%=9.31,卖出挂单价格不能低于它。
目前,最佳的委托买入挂单时间越接近9点25越好。在9点15分挂单,容易失去主动性,还容易在犹豫中错过9点20的撤单。但是抓住9点25之前的时间,可以挂高几个价位,在9点30的时候它能以开盘价进行成交。
当投资者准确判断出当天大盘的走势,如果开盘价格是当天最高价,挂单之后卖出就可以卖的一个最高价。如果开盘价格是当天最低价,那么挂单之后买入可以以最低价格买入。8月24日,创业板带着它的新规来了,除了涨跌幅限制由原来的10%调整至20%,挂单新规也上线了。
㈢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特别注意,《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前,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前已进入退市整理期,且实施时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间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㈣ 创业板集合竞价规则
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创业板在2020年8月24实施了新规,对集合竞价阶段新规如下:
第一个:挂单限制,买入和卖出挂单不能超过买议和卖出价2%,比如买议价是100,不能够在102以上(比如103-104)去挂单,如果挂了单不作数、算废单(卖出的道理也一样,不能在97-96卖)必须在101-101。5买入,或者在99-98。5卖出,挂单才会有效,主要是防止价格的无序波动,可能会产生流动性非常差的价格跳跃式的上涨或下跌,造成市场不连续,从而形成非常大的风险。
第二个:盘中临时停牌,其实这个制度它就相当于熔断,在之前主板里边也曾经一度实行过,后来被废除;本身我们涨跌幅就不大(10%),在5%搞一个垄断的话就没有什么道理,美股就有10%熔断,10%先停一停,停完了以后再交易;创业板里面所涉的临时停牌机制道理相似,但是不同是:只是在不设涨跌幅限制五个交易日内,再往后就有20%的涨跌幅了,所以没有必要去设置,如果在前5个交易日之内没有涨跌幅限制之下,盘中价格对于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首次)各停10分钟,在10分钟以后开始恢复交易,每天最后复牌的截止时间是14:57(如果你不够10分钟的话,14:57作为最后的时间)。
集合竞价不能成交。集合竞价阶段显示的不是成交价,是提示你到当时为止,所有接到的委托最大可能成交量的价格,随着后续的委托不断进来,这个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只有到9:25产生出最后的开盘价时,才能按照开盘价格成交。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㈤ 投资者买卖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创业板股票单笔最低申报数量维持不变,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同时,创业板股票调整了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要求,限价申报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不得超过15万股。
㈥ 创业板盘后交易规则
创业板盘后交易规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受价格涨跌限制,涨跌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限制的声明无效。
2、创业板股票买卖时,连续竞价阶段限价声明的有效竞价范围应满足申报的收购价不得高于基本收购价的102%;申报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基础销售的98%。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限价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3、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4、临时暂停交易和征用规则有单次会议临时暂停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间隔14:57时,当日14:57恢复交易,并经申报合格后恢复集体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体竞价;在盘期暂停交易期间,可以公告或者撤销公告。当交易恢复时,接受的声明将受日内集体竞价。
5、上市后定价交易是指创业板股票交易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在收盘后进行连续匹配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交易时间为交易日15:05 - 15:30。在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宣布盘后定价交易。
6、限购价低于收盘价或者限售价高于收盘价的盘后报价声明无效。
7、在盘后定价交易期间,收盘价格即为交易价格,盘后定价声明按照时间优先原则不断匹配。该股票的盘后定价成交额和成交额应当计入盘后定价交易结束后当天的总交易量和总成交额。
㈦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1、 涨跌幅限制。
规则条文: 本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解读:所有创业板的股票,以后每天的涨跌幅由原来的10%变为20%。意味着该规则实行后,创业板的股票风险会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动幅度则变成40%,如果在涨停板买入,很多可能亏损40%以上。而有些投资者习惯运用的“涨停战法”,也将承受更大的风险。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作出相应标识。
解读:创业板新股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意味着该股票的上市定价是否合理,可以在上市一周内得到检验,如果该股票估值过高,市场可以马上修正。这也意味着,新股上市破发的机会增加,炒作新股的风气有可能得到压制。
3、熔断临停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 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解读:没有涨跌幅的股票,在遇到上涨或下跌到30%的时候,会熔断临时停盘交易,停盘时间为10分钟,这是第一档位;在遇到上涨或下跌到60%的时候,会再次熔断临时停盘交易,停盘时间也为10分钟,这是第二档位;10分钟后可以继续交易。
停盘时间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复牌。在停盘期间申报的交易,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4、盘后定价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解读:这一条文源于上海科创板的规则,但一般投资者并不容易理解这一规则。其大概意思是:没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这两个时段内,投资者可以像买卖普通股票一样,在交易软件上以盘后固定价格申报的方式发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竞价阶段并不会成交,而是在15:05-15:30这25分钟里,根据时间优先的顺序按照收盘价撮合成交。
这一规则对于投资者而言,主要有两个作用:一,可以避免当天买入股票后,承受亏损的局面;二,可以根据收盘后情况,再作出投资决策,给予投资者更多理性选择的机会和时间。
除了上述比较重要的条文以外,还有以下几个规则需要注意,但不详细去写了。
第一, 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第二, 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纳入可出借范围。
第三, 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投资者需注意,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涨跌幅比例将由原10%同步调整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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