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港股18A规则是什么
港股18A规则是:
香港联交所于2018年4月份修订主板上市规则,新增第18A章《生物科技公司》(下称“新规”),允许未有收入、未有利润的生物科技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同时联交所亦于4月30日发布有关生物科技公司上市申请的指引信,该指引比较详细的对“生物科技公司”作出定义,以新规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符合该章对生物科技公司的定义。
港股交易规则
1、港股交易规则:港股交易时间与A股同步2011年的3月份,港交所已实施第一阶段的延长交易时段,将港股的早盘开市时间提前至9点30分。
与内地股市同步;2012年的3月份启动第二阶段的“加时”计划,港股交易时段再次延长,下午的开市时间由此前的13点30分提前至13点,从而实现港股交易时间对A股的全覆盖。
2、港股交易规则:实时T+0交易
港股买卖可做T+0回转交易,即可以当天买卖,且次数不受限制。对于列入可以沽空名单的股票(如大型蓝筹股),更可以先卖后买。A股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需待第二个交易日方可卖出。
3、港股交易规则:实行T+2交收
港股实行T+2交收,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二个工作日(T+2);在T+2之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
4、港股交易规则:所有交易品种均不设涨跌板限制
港股一个交易日内股价波动幅度从制度上没有限制。港股历史上不止一次出现过大盘指数大幅波动过千点、幅度超过10%(如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因公司突发消息引起的股价大涨大跌更是司空见惯,几乎每天都有涨跌30%甚至更多的股票。
❷ 香港上市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香港主板上市的要求及条件: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2)香港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扩展阅读:
上市是股票可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每个证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开始挂牌交易之前必须符合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
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
参考资料:网络-上市要求
❸ 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对,也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另外补充一下:
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0.25%)、交易徵费(0.012%)、政府税项(0.1%)、转手过户费等费用(每张2.5港元)。
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星期一至五)如下:
上午10时正至下午12时30分(午市);下午2时30分至下午4时正
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没有午市交易。
❹ 一家股票可以在2个交易所上市吗
一个公司可以同时在两个地方上市。
但在国内,只能在一个证券交易所上市,要么在上海,要么在深圳,不能两个证券交易所都上市。
可以同时两个地方上市,是指:可以在国内一个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同时上市,也可以在国内一个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❺ 港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标准
港交易所可以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两个市场有不同的上市要求。
主板上市的要求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5)香港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扩展阅读:
国外要求
纳斯达克
纳斯达克的上市要求可以分为如下3类。
要求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收益总额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上市要求
❻ 港股交易规则是什么
1、港股交易规则:港股交易时间与A股同步2011年的3月份,港交所已实施第一阶段的延长交易时段,将港股的早盘开市时间提前至9点30分。
与内地股市同步;2012年的3月份启动第二阶段的“加时”计划,港股交易时段再次延长,下午的开市时间由此前的13点30分提前至13点,从而实现港股交易时间对A股的全覆盖。
2、港股交易规则:实时T+0交易
港股买卖可做T+0回转交易,即可以当天买卖,且次数不受限制。对于列入可以沽空名单的股票(如大型蓝筹股),更可以先卖后买。A股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需待第二个交易日方可卖出。
3、港股交易规则:实行T+2交收
港股实行T+2交收,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二个工作日(T+2);在T+2之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
4、港股交易规则:所有交易品种均不设涨跌板限制
港股一个交易日内股价波动幅度从制度上没有限制。港股历史上不止一次出现过大盘指数大幅波动过千点、幅度超过10%(如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因公司突发消息引起的股价大涨大跌更是司空见惯,几乎每天都有涨跌30%甚至更多的股票。
而A股涨跌幅制度为普通A股±10%,ST股±5%。新股上市首日及股改等特殊情况的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6)香港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扩展阅读:
交易品种
股票
截止到当前,港股市场有1206家上市公司,港股有很多国际性的巨头在此上市,不乏微软,英特尔等著名公司,另外港股的一个特色是可以对某一个证券卖空。
权证
港股权证分为股本权证和衍生权证。股本权证没有杠杆比率,而衍生权证有杠杆比率,股本权证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而备兑权证的标的证券不仅可以是个股,也可以是股价指数等。
牛熊证
牛熊证是牛证和熊证的合称,是一种反映相关资产表现的结构性产品,牛熊证它有强制赎回机制,强制赎回机制会在正股价等于赎回价、高于牛证的赎回价或低于熊证的赎回价时执行。
信托/基金
单位信托/互惠基金是指向投资者发行基金单位,把投资者的资金集合一起投资在不同类型证券的投资组合。
挂钩票据(ELN)
若正股价格变动正如投资者所料,他便可赚取主要来自沽出期权所得期权金的预定回报。
❼ 内地企业香港上市有哪些条件
内地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7)香港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该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六十一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❽ 什么样的股票才能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在主板上市和在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下列为股本证券在主板上市所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
上市公司及其业务必须被交易所认为适宜上市。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公司 (投资公司除外) 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除非该公司只从事或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申请上市的公司(新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三项中其中一项测试。
盈利测试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在该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或
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其上市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从其拟申请上市之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入合计最少为1亿港元;或
市值/收益测试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获交易所依据有关规定豁免除外*)。其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上市时至少有1,000名股东。
*注:新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和行业中拥有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及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
为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
任何时候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超逾100亿港元,交易所可酌情接纳介乎15%至25%中一个较低的百分比,条件是公司须于其首次上市文件中适当披露其获准遵守的较低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并于上市后的每份年报中确认其公众持股量符合规定。
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于上市时最少有股东300名。另根据上述第(2)(iii)项要求上市的公司,上市时须有至少1,000名股东。
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中,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50%。
新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应付现时 (即上市文件日期起计至少12个月) 所需。
申请人必须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证券符合香港结算订下的资格,在中央结算系统寄存、交收及结算。
以上只概述交易所对上市申请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对于基建工程公司、矿务公司、海外公司及在内地注册成立的公司申请上市,交易所另有特别或附加的上市要求,详情请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监管架构与规则」栏目下「上市规则与指引 」内的《上市规则 - 主板 》。
创业板基本上市要求概述如下:
新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的经调整后的来自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但未调整营运资金变动及已付税项) 合计须达2,000 万港元。
市值至少达1 亿港元。
公众持股量至少达3,000 万港元及25% (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100 亿港元,则为15%至25%,即与主板一致)。
最少100 名公众股东,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比率不得超过50%。
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成员大致维持不变。
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新申请人必须清楚列明涵盖其上市时该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拟达致该等目标的方法。
《上市规则》的要求或会不时修订;详细的创业板上市要求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监管架构与规则」栏目下「上市规则与指引」内的《上市规则 -创业板》。
❾ 香港股市交易规则和交易时间
一、香港股市交易规则
1、港股买卖可做T+0回转交易,当天买入、当天可以卖出。
2、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2个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港股不设当日涨跌幅限制。
3、港股可以卖空。但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定,只有被列为“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投资者才可进行沽空。认股权证及债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单之内。
二、香港股市交易时间
在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进行交易,交易时间如下:
1、开市前时段 :上午9:00至上午9:30
上午9:00至上午9:15(竞价买卖盘时段)
上午9:15至上午9:20(对盘前时段)
上午9:20(对盘时段)
上午9:20至上午9:30(暂停时段)
2、持续交易时段:
早市:上午9:30至中午12:00(注:若因节假日产生半日市将在12:08-12:10随机收市)
午市:下午13:00至下午16:08-16:10(随机收市)
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将没有午市交易。
香港联合交易所每年编制一份休市日历,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查阅。
香港股市每个交易日在早上10:00开盘交易,中午12:30收市休息;下午14:30开盘,交易直到16:00结束。这与A股的交易时段有明显差异。此外,指数期货的交易时段要比股票市场多出30分钟,具体为早上9:45开盘,下午16:15结束。

(9)香港股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扩展阅读
香港股市是香港股票市场的简称。一般指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原有4家证券交易所,即远东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和九龙证券交易所。1986年,4家证券交易所合并成立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也称为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股市的管理机构是证券监理处,它是根据《1973年证券条例》而成立的法定监管机构。《1973年证券条例》还规定设立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负责有关证券的决策工作。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贸易港,是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银行业、地产业和加工业十分发达,近年来股市发展非常迅速。
重要指数
恒指服务有限公司:
(恒指服务有限公司)乃(恒生银行全资附属机构),负责编制及管理恒生指数及一系列其他股市指数:
选取范畴:
成份股以在联交所主板作第一上市的公司为选取目标.
以(H 股)形式於香港上市的中国企业如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情况,将合资格获考虑纳入恒生指数.
该(H 股)公司的股本以全(H 股)形式於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该( H 股 )公司已完成整个股权分置改革,且没有非上市股本;或新上市的( H 股)公司没有非上市股本.
挑选准则:
恒生指数成份股乃经广泛向外谘询,及严谨周详的程序而挑选.
任何公司均须符合以下基本准则,才有机会获选为成份股:
必须位列在联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总市值首90% 之列(市值乃指过去12个月的平均值);
必须位列在联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成交额首90% 之列(成交额乃指将过去 24 个月的成交总额分为八个季度各自作出评估);或
须在联交所上市满 24 个月或符合有关上市少於 24 个月的大型股获纳入恒生指数之指引.
上市少於 24 个月的大型股获纳入恒生指数之指引:
新上市的大型股获纳入为恒生指数成份股候选名单须符合以下所列的市值排名及最少达到相关的上市时间:
於检讨指数时大型股平均市值排名:
五或以上:最少上市时间三个月
六至十五:最少上市时间六个月
十六至二十:最少上市时间十二个月
二十一至二十五:最少上市时间十八个月
二十五以下:最少上市时间二十四个月
经甄选合资格后,再按以下准则接受最终评选:
公司市值及成交额之排名;
不同行业在恒生指数内所占的比重能反映大市分布;及公司的财政状况.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挑选准则:
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中的(国企 H 股).
恒生中国(H 股)金融行业指数.
挑选准则:
根据恒生行业分类系统中被归类为金融业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数份股.
恒生(综合)指数系列:
恒生综合指数系列由十八只指数组成,以不同方法来反映市场之表现.
除恒生综合指数外,整个系列包括六只地域指数及十一只行业指数.
恒生(综合)指数:
成份股:
恒生综合指数以涵盖联交所主板上市之股票市值的百份之九十为目标,而现时的成份股数量为二百只.
挑选准则:
除停牌的日子外,成份股不能在过去十二个月中,有超过二十天在市场欠缺成交;
以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市值计算,选取在通过(1)项后最大市值之二百间公司作为成份股.
恒生综合指数 - (地域)指数
挑选准则:
公司的大部分营业销售额须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地方,并为恒生综合指数的成份股.
挑选准则:
恒生香港综合指数中,市值最大的十五间公司.
挑选准则:
恒生香港综合指数中,以市值计算名列第十六至五十的股份.
挑选准则:
恒生香港综合指数中,以市值计算名列第五十一或以后的公司.
挑选准则:
公司最少 50% 之营业销售额须来自中国内地,并为恒生综合指数的成份股.
挑选准则:
恒生中国内地综合指数成份股中的非国企 H 股;并至少百分之三十股权由下列股东直接拥有:
1.中国国营、省市单位所拥有的机构;或
2.由上述( 1 )项所述之上市或私营公司.
恒生综合指数 - (行业)指数
恒生综合行业指数包括能(源业)、(原材料业)、(工业制品业)、(消费品制造业)、(服务业)、(电讯业)、(公用事业)、(金融业)、(地产建筑业)、(资讯科技业),以及(综合企业).
挑选准则:
二百只成份股将会根据其业务而编制到所属之行业.
恒生(流通)指数系列
恒生流通指数系列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另一组市场参考指数,在编算上顾及由策略性股东长期持有而不在市场上流通的股份.
恒生流通指数系列在编算上,采用个别股份的流通市值,并将其占指数的比重调整至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恒生流通指数系列共有六只指数:
流通指数:
三只流通指数的成份股相对的恒生综合指数内的「地域指数」组别相同.
流通指数相对指数.
恒生流通综合指数.
恒生香港流通指数.
恒生中国内地流通指数.
恒生综合指数.
恒生香港综合指数.
恒生中国内地综合指数.
精选指数:
精选指数采用同样方法编算,但包括较少数目的成份股,以促进指数衍生产品之发展.
恒生 50(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恒生香港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恒生中国内地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剔除停牌成份股之政策:
恒生指数系列之任何一只指数成份股如连续停牌一个月,该成份股将会从有关指数中被剔除.
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如该成份股被认为极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复牌,始有可能获保留在指数内.
参考资料
网络_香港股市
❿ 港股交易时间和规则是什么
一、交易基本规则
(一)价位
每个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是以指定“价位”来进行交易,它代表价格可增减的最小幅度,并与该证券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交易所的价位表规定了从每股市价在0.01-0.25港币(价位为0.001港币)到每股市价在1000-9995港币(价位为2.50港币)的股票价位。当某股票的价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价格区间时,其价位也会随着变动。
(二)开市报价
《交易所规则》规定“开市报价”应按程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市时出现剧烈的市场波动:每个交易日第一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都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第一买卖盘的价格不能超过上日收市价上下4个价位。
结算与交收
香港交易所内多种产品的结算及交收程序,分别由香港结算所、期权结算公司及期货结算公司这三个结算所办理。其中,香港结算所负责在联交所主板及创业板进行交易的符合资格证券的结算及交收。
(一)持续净额交收系统
香港结算实行持续净额交收制度。在持续净额交收制度下,每一名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向其他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买入或卖出某一只证券,均会按滚动相抵销剩下的净买或净卖股份作为交收标准。
(二)T+2交收制度
交易所参与者通过自动对盘系统配对或申报的交易,必须于每个交易日(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下午3时45分前与中央结算系统完成交收,一般称为“T+2”日交收制度(即交易/买卖日加两个交易日交收)。
投资者要进入证券市场交易,需要对香港市场办理开户手续的程序、下单渠道、下单形式、交易费用、交易时间进行必要的了解。
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0.25%)、交易所费用(0.012%)、政府费用(0.1%)、转手过户费等费用(每张2.5港元)。
二、交易时间
1、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星期一至五)如下:
港交所交易时间几经调整,目前的交易时间为:
盘前交易时间:9:00~9:30
上午交易时间:09:30~12:00
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下午交易时间:13:00~16:00;
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没有午市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