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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交所将公告该股票交易

发布时间: 2022-05-28 13:50:05

Ⅰ 投资者如何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呢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会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为单只股票涨跌幅与对应基准指数涨跌幅之差,基准指数由上交所向市场报告;
二是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一方面,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Ⅱ 哪些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情形,属于异常波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监控细则》)规定,在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下述情形属于异常波动:一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二是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述异常波动情形,本所将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投资者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了解。异常波动指标自本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

Ⅲ 《科创板监控细则》中科创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认定,交易所有何考虑

为抑制市场非理性波动,科创板交易监管区分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从监管实际经验来看,除股价短时间内急涨急跌情形外,股价出现长期偏离等情形也是监管重点,进一步细分异常波动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创板将连续10个交易日多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以及连续10个、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大幅偏离等情形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针对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分类投资者的交易统计信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交易结构变化。此外,还针对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并增设了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异常交易行为类型。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认定的基准指标,鉴于开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创板指数编制和发布,且主板和科创板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两者市场走势不具备可比性,采用上证综指为基准易造成误读误判。因此,为保证异常交易监管的连续性,经审慎考虑,开板初期拟采用全部已上市科创板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待科创板指数发布之后,再以科创板指数作为基准指数。

Ⅳ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这三种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

投资者买卖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Ⅳ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通知

上证发〔2019〕2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股票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每个交易日接受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二、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固定价格申报相关规定。

三、《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基准指数”,在科创板指数发布前为上证综指。

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一日

Ⅵ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多少个交易日后连续竞价阶段多少分钟内单向申报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三个交易日内需要申报,把出现的异常情况突出。需要证监会的说明。如果说严重的还会停牌30分钟。

Ⅶ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主要分为三大块:
一、竞价交易?
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三、大宗交易?
补充资料: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详解:
一、竞价交易?
(一)交易时间(申报时间)
1、开盘集合竞价 9:15-9:25
2、连续竞价 9:30-11:30,13:00-14:57
3、收盘集合竞价 14:57-15:00
(二)申报类型
1、限价申报
2、市价申报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薄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4)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薄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薄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三)限价交易中的价格笼子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1)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2)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3)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4)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
(5)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以上两条要求。
(四)价格笼子注意事项
1、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前端控制的方式实现,无效申报进入交易系统后将会被拒单。
2、大幅偏离市场价格的高价买单或低价卖单进入市场后,会与大量存量订单主动成交,造成市场流动性瞬间减少,因此设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可以避免上述订单进入市场,有助于减少市场流动性的瞬间大量消耗,防止股价瞬间大幅波动。
(五)涨跌幅限制
1、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
2、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 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六)单笔申报数量
1、限价申报: 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2、市价申报: 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3、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4、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一)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15:05-15:30
当日 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二)申报时间
1、每个交易日9: 30-11: 30、13:00-15:30
2、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已接受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15: 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上交所交易主机后续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已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
3、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上交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三)单笔申报数量
1、不小于 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2、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 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四)申报价格
收盘定价申报为限价申报。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若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
(五)撮合原则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摄合。
三、大宗交易?
(一)申报类型
1、意向申报
2、成交申报
注: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交易规则》中关于固定价格申报相关规定。
(二)申报时间
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7)科创板上交所将公告该股票交易扩展阅读:
一、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权限有什么要求?
(1)金融资产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投资经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知识水平条件:知识水平测试评估达到100分;
(4)诚信记录条件: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科创板交易的情形;
(5)风险承受能力类型条件:风险承受能力属于最低类别投资者不允许开通权限。
注:满足开通要求的投资者可以在我司手机APP中金财富——我的——业务办理——业务权限设置——科创板界面开通。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iPhone13
系统版本:iOS15.0
app版本:8.2.1

Ⅷ 科创板交易规则

一.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规则如下:
1、竞价交易的科创板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20%;
2、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3、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二.科创板的交易时间

科创板股票交易时间如下:
1、开盘集合竞价:交易日 9:15-9:25;

2、连续竞价: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盘集合竞价: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盘后固定价格委托交易时间如下:
1、申报时间: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间,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2、交易时间: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创板的临时停牌规则

科创板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说明:
1、竞价交易阶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

2、停牌时间: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3、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4、单个交易日内,同一股票单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钟,双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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