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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禁售期内能大宗交易吗

发布时间: 2022-06-09 18:27:23

㈠ 限售股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交易吗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以下简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股东持有的以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适用本细则的规定:
(一)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四)其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存在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三条 股东出售限售股份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相关股东和上市公司不得通过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等任何方式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第四条 股东出售限售股份应当依照本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股东出售限售股份应当严格遵守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其股份出售不得影响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的继续履行。
第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售限售股份除应当遵守本细则外,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第七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限售股份除应当遵守本细则外,还应当遵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规定。
第八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导相关股东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规范股份上市流通行为。
第九条 股东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应当委托上市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上市公司应当在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如适用);
(三)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股东持股情况说明及托管情况;
(二)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三)相关股东是否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各股东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股份上市流通时间。
第十一条 保荐机构应当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表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对有关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对异议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所受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后,及时办理完毕有关证券登记手续,并在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二)相关股东是否严格履行承诺,是否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各股东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可上市流通时间;
(四)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如适用);
(五)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公司股份总额的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公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二)本次出售股份的方式、数量、比例和起止日期;
(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四)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股东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每减少5%时,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则的要求,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作出书面报告,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两日内,应当停止出售公司股份。
第十五条 在限售股份出售情况尚未依法披露前,有关信息已在公共媒体上传播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向相关股东进行查询,相关股东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股东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过程中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本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约见谈话、书面警示、限制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记入中小企业板诚信档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过程中未能履行尽职调查、持续督导义务的,本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约见谈话、书面警示等自律监管措施,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记入中小企业板诚信档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㈡ 在二级市场上买的股票能进行挂牌大宗交易吗有什么条款规定

可以,规则如下: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并于2003年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则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对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规定:
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
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6、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 A 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0 万股;
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100万份;
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 千张。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之间确定。

㈢ 在国泰君安的股票账户有一只长期停牌的股票能否进行大宗交易

你好,不可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6年9月修订)》相关规定,当天全天停牌、处于临时停牌期间或停牌至收市的证券,交易所不接受其协议大宗交易申报。当天全天停牌或停牌至收市的证券,交易所不接受其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申报。

㈣ 大宗交易 股票多久可以卖出

大宗交易的股票要6个月后才可以卖出。

交易所要求,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4)股票禁售期内能大宗交易吗扩展阅读:

大宗交易首次被纳入监管

相比2016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修订后的新规去掉了“大”字。

证监会对于大股东减持范畴进行了修改,除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外,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也受新规影响。

与此同时,在减持方式方面,大宗交易减持首次被纳入监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或者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

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交易所要求,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㈤ 股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有禁售期吗

股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没有禁售期,但有限制。
上交所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对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进行了执行层面的细化:
1、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㈥ 新人求问,大宗交易买入的股票有没有限售期

没有限售期 随时可以在二级市场抛售

㈦ 限售股解禁后,为什么进行大宗交易

  • 一般都是上市公司高管的限售股解禁了,变成流通股,为了避免因抛售导致股价大幅波动,所以就通过大宗交易卖给其他人(一般为实力游资。大户),让他们在二级市场抛售。

  •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㈧ 股票大宗交易 有没有限售期

股票大宗交易没有设限售期,大股东们手中的限售股解禁后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折价出售股份(价格一般在当天股价涨跌停幅度之间商定),股份第二天就可以在二级市场抛售。但对大股东每次减持的股份数量有限制。

这种做法类似于按出售股数量的大小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对普通投资者有失公允。目前管理部门正准备对大宗交易设置限售期,估计相关措施很快会推出。

这里还有些关于如何了解股市信息的介绍:满天星财经导航,希望会对你有用。

㈨ 大股东解禁后可以全部走大宗交易吗

不可以。
减持新规,1.大股东解禁后,12个月内减持不能超过持股量的50%。2.解禁后3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能超过公司总额的1%。3.解禁后3个月内,大宗交易减持不能超过公司总额的2%。4.未来6个月内,需要减持的,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通知。
拓展: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㈩ 2021大宗交易锁仓新规

大宗交易锁仓新规:对于上市公司持有股份5%及以上的股东有6个月的锁定期,6个月内是不可以交易的。宗交易锁定期,就是指对于上市公司持有股份5%及以上的股东有6个月的锁定期,6个月内是不可以交易的。目前股票大宗交易的起点基本上是30万股和200万市值,现在大小非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大宗交易出现新规以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来减持或者兑现盈利,通常会有6个月的锁定期,在6个月内,是不是可以发生任何交易,如果是散户投资者觉得市场不好,或者股票在下行通道中,害怕股票出现大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T+1的方式进行操作。大宗交易也只是对大股东有限制,对非股东是没有限制的,按照市场的交易原则执行就可以了。如果是美股,那么锁定期为一年,而且目前只对大股东进行限制,如果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想要进行大宗交易,那么大宗交易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执行六个月的锁定期,在锁定期不可以交易。
【拓展资料】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也就是说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交易规模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水平。大宗交易一般是发生在大股东减持和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发生,由于在市场上大宗交易属于利空,协会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大宗交易的时候,需要上市公司提前发布公告和锁定期,就是为了防止股票出现大涨大跌,影响了股价的运行趋势和市场的经济效益。
散户投资者不需要担心,如果是市场不好,遇到大宗交易发生,投资者可以先减仓或者出局的方式来规避风险;如果是市场好,遇到大宗交易发生,投资者可以看市场的情况在操作,在下跌幅度有限和没恐慌的情况下,对股价的影响也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