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徐降上海股票内慕交易被抓是不是真的
确实是真的。
2015年11月1日,徐翔因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被带走,并于2016年4月29日被正式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等人以及相关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系列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贰』 中国股市有那些游资大佬
最早且名气最大的游资鼻祖徐翔已经在监狱里面,还没有出来!被逮捕时,身穿白色的阿玛尼大褂。
下面我给大家列出五位较有名气的游资大佬:
第一:孙煜,江湖人称“孙哥” 网络传闻著名游资大佬孙国栋为其父(未经证实),孙哥号称游资界金城武,职业的灵敏嗅觉非同一般, 江湖人称第一游资,从前光大杭州庆春路转移阵地之后迅速交易量位列第一,实力由此可见。网名:职业短线客 2013.11.15日注册,可见应有高人指导,早已出神入化。资金量据称逼近50亿。今年股灾期间也遭到停牌补跌黑天鹅事件,股灾期间停牌股将其持仓有所暴露,股灾前持股河北钢铁 6090万股,000720新能泰山577万股,人称赵老哥的赵强常与孙哥同进退, 目前依旧是最活跃的席位。所在中信证券溧阳路证券营业部
第二:廖国沛 ,江湖人称“佛山无影脚”擅长短线,也是从小资金做起的典范。17年底,中国证监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佛山禅城人——42岁的廖国沛,罚没8149万余元。据悉,廖国沛控制本人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国沛操作15只股票,获利2700万多元。根据相关资料,廖国沛一直是股市散户中的风云人物,被称为“股市无影脚”。他1998年从广东工业大学毕业,后携18万元进入股市,经历近八年“黑夜中摸索”,截至2014年账户资产就已达到数亿元。光大证券佛山绿景路证券营业部
第三:赵老哥,赵老哥,80后,未毕业已成名,资金实力20个亿。八年一万倍如雷贯耳。一万倍,也就是20万炒成20亿。银河绍兴一直为主席位,开立永嘉阳光大道之后一路顺风顺水,2个亿做成20亿,后来在000778新兴铸管与新能泰山上大仓位被关,赵老哥与孙哥是好朋友,常在某股共同进退,游资圈传言赵老哥被关之前花了几亿买宅买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
第四:邱宝裕,Asking (邱宝裕)骨灰级大佬,成名较早,近期传闻深交所STT离职而再度论坛发言。asking的席位不确定,传言的席位单子都太小,哪里像有几十亿。成名多年,但此后极少现身,上榜次数也不多。 也有传言:游资“新盟主”:华泰厦门厦禾路疑似,未经证实。人品极佳,膜拜。兴业证券福州湖东路营业部
第五: 章建平 江湖人称:老章 身价超40亿 资金雄厚 敢封大盘股 中信证券一战成名 动用几亿甚至10亿封板 传5万起家。中信证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部/杭州定安路营业部
『叁』 上海证券交易所李志云承接各类投资股票、操盘的是骗子,骗钱的,看到了报警
所有非当面约定的与金钱利益有关的各种代理、代办、、喊单、相互交易等等,都要打个问号:是否圈套?因为,上当之后,没有办法挽回损失。
『肆』 股票内幕交易罪得判几年刑罚
构成内幕交易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1、行政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对于证券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期货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警告。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
除行政处罚外,内幕交易行为人还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措施,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2、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内幕交易罪: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4)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
(4)上海股票交易大佬入狱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伍』 求股票大佬
按这支股票,你说的价位应该赚了600块钱左右,一般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通过你卖出的市值,或者现在持有的市值减去你买入股票投入的资金,另外还要除掉你的交易费用,相对来说,资金比例越大,交易费用占比越低,正常情况下,几分钱手续费就够了,当然是20块钱以下的,一般的交易费用都在万分之三以下,来回然后加上印花税,基本上就在1.5‰左右
『陆』 陈九霖在中航油从事股票配售石油衍生品交易是经过公司董事会、证监会和民航局批准的为什么还会被入狱
请查询新加坡法律!
『柒』 陈毅为什么要封掉上海股票交易所
其实60多年前赶走的人,60年后又恭敬请他们回来了!
『捌』 关于在上海开户炒股,资金100万每天频繁交易算大户了吧一个月下来好几千万!我的意思是问,在上海每
在上海每月股票交易额数千万,应该是算得上交易大户的。对券商而言,是不可多得的优质客户!
祝投资顺利!
『玖』 上海股票交易所第一位总经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任理事长是李祥瑞授权,总经理是尉文渊,当时的环境下应该李是老大吧,呵呵
『拾』 “上海市物券交易所”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结局如何
吸引顾客买进近期,抛出远期,套利投机,自己则做反套利,即售出近期,吃进远期,吸收资金从事其他投机事业。这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戏法若变得好,便可无本生利,大发横财,但若是一旦失手,则会一败涂地,乃至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