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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股票账户会冻结吗

发布时间: 2021-05-18 13:51:06

『壹』 股票账户会被冻结吗

注意股票帐户长时间不动不一定会被冻结,只会被列为休眠帐户,休眠帐户一般是股票帐户内没有持有任何股票且两年以上没有进行任何交易就会被休眠处理,一般只要到证券公司办理休眠激活就能重新使用原来股票帐户。至于冻结一般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被冻结,如股票帐户持有人因某种原因要求证券公司冻结其帐户,又或者相关司法机关等所发出的司法文件依法要求对某股票帐户进行冻结。

『贰』 你好,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不会冻结银行账户吗

是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不过不会冻结他父母的。
当然法院也会判断,如果被执行人提前转移财产到其父母名下,恶意逃避还钱,那么还是会冻结其父母的资产来清算的

『叁』 起诉后多久股票账户会被冻结吗

债务纠纷,如果原告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会在开庭前冻结被告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账户、基金账户等),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原告胜诉后,如果被告没有偿还债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期间为6个月,这6个月内法院可以随时冻结被告资产。
债务纠纷审理时间: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肆』 被列入银行黑名单,股票帐户会被冻结吗

被列入银行黑名单,股票帐户会被冻结。
股票账户需要绑定银行卡,如果您是不诚信客户绑定银行卡会遇到问题的。
开户炒股肯定有影响,你的个人征信肯定已经被你所谓的拉入黑名单了。并且你这种情况还很难处理,不像信用卡还可以当开户银行出具证明,你这种银行贷款出现的不良是很难撤销的。现在中国个人征信还不算健全,这种情况甚至找工作或做生意等一些事情都会受到影响,信用等级是跟人一辈子的,也是公开的

『伍』 失信被执行人的证券证户会不会被查封的

一般不会,因为证券账户信息跟法院系统还不联网,但是如果执行申请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明确账户信息,法院也是可以去查封处置的。

『陆』 失信被执行人账户里的钱会被法院自动冻结吗

有强制执行,但没有执行成功的,被执行人账户里的钱会被法院自动冻结。

『柒』 失信被执行人会冻结银行账户吗多久

必须会啊,我们银行去年冻结了100多个,目前是无期限的冻结。
采纳哦谢谢

『捌』 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名下财产,股票是冻结对象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二条、《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其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企业法人中的股权或投资权益。冻结应经合议庭合议后作出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并向有关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股东名册或者其他记载股权的文件上进行冻结登记。

『玖』 财产被法院查封,股票帐户算吗

财产被法院查封,其中包括股票帐户

股票账户,股票账户是属于个人,法人,集体和机构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交易账户,账户名下所持有的股票,基金或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

综合上述内容,股票账户内有价证券属于法院财产查封的范围,所以如果个人,法人,集体或机构被法院查封财产,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账户会一并被冻结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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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起债权案件判决生效后,四名被告未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经对四名被执行人的财产“四查一搜”,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通过申请人张某提供线索,法院通过证券机构查询,发现三名被执行人名下分别持有股票,但两人名下股票已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和判决生效后清仓,现只有其中一人因股价下跌舍不得割肉未及出手。

该被执行人持有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由于实行通买通卖制度,投资者同一证券账户内证券可以在不同证券公司和不同证券营业部进行托管和买进。如果投资者分别在多个省份的证券营业部进行托管,则人民法院必须到多个地方实施强制措施。

而这种工作方式造成的时间差,无疑给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提供了机会。该案中被执行人股票登记显示的指定营业部为浙江绍兴,但其真正的指定营业部却是在浙江新昌。证券机构答复的原因是因证券交易席位号相同所致。

现行处置被执行人股票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按法定权限实施强制措施时,必须明确冻结、扣划证券、资金所在账户名称、号码、扣划证券名称、数量或者资金数额”等。

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在准确掌握被执行人账户信息后才能制作相关裁定书,否则就得不到相关证劵公司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