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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借股票账户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 2021-05-19 07:33:38

股票账户借给朋友使用,假如朋友违法操作,我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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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股票账户和资金都是我的,借给朋友操作,违法吗

如果你朋友不用你的账户做违法的事,就不违法。
出租出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将可以被予以警告并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
如果被公安机关认定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 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可能在五年内无法使用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业务,无法正常网上支付,包括网银转账,网上各类消费及购物等,五年内在所有银行可能无法开立新账户,同时会影响征信记录。

㈢ 个人出借证券帐户违法吗

证监会在《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出借证券账户违反了《证券法》,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㈣ “黄晓明们”是否该为出借个人证券账户担责

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对“精华制药操纵案”的查处情况,没收当事人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罚款8.97亿元,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根据证监会认定,高勇通过其控制的16个证券账户,在2015年1月12日至7月22日期间,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的方式,操纵“精华制药”股价非法获利8.97亿元。

根据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20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对照上述条款,虽然相关的处罚对于黄晓明来说无关痛痒,但是应该作出的处罚就必须要作出。当然,这些看似无关痛痒的处罚是建立在黄晓明真的只是出借账户、而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之上的。

来源:新京报

㈤ 股票户头可以借给别人用吗

你好,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查处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案件中,不法分子常常被发现有借用他人账户来掩盖自身违法行为,以规避监管、逃避制裁的情况。所以,如果将自己的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他人可能会利用你的证券账户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这样不仅可能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而且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还将由本人承担。对于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了可能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还可能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措施。所以,建议投资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券账户,不要外借给他人使用,保障自己的账户安全。

㈥ 请问,私人操作20多人的帐户炒股,是否违法有相关的法规吗

只要不违反以下规定就违法。

附注: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 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㈦ 禁止个人出借股票账户是什么意思

禁止个人出借股票账户是什么意思?就是不允许把你的股票账户让别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