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里边的钱可以拿出来炒股吗
可以。
目前,住房公积金是由各省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管理,因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具体要求各省市均不尽相同,你可以根据你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提取要求,将个人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只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你将此部分资金用于炒股、消费等均可。
② 股票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
股票中的公积金分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益价发行股票,债券的差额和无偿捐赠资金实物作为资本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从偿还债务和的税后利润中提取10%作为盈余公积金。 两者都可以转增资本。 公积金越高,说明股票的“含金量”越高。一般来说,是越多越好。
③ 公积金可以用来投资吗
首先是你能把它取出来,但是若没有买房,取出至少要花5%,若你有信心理财能做到收益大于5%,也可以考虑。目前银行受托理财,拿招行来说,基本达不到5%,而且最低基本都要求5万以上。债券基金一般收益高些,在5%-10%,但是最终大于5%也不容易,而且也有资金要求。这两个风险都较低。要是你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可以考虑股票型基金,收益和风险是并存的,这个本金可能会受损。
④ 公积金可以用来付首付吗
你好,
你是缴存公积金的状态是吧
给您说下公积金的提取的方法吧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只能先提取出来,然后打到你的卡里,你能拿出来使用的。所以提取公积金具体的方式就是上面的情况。
对于买房子前,提取公积金,是不行的。
只能买房后,过户后,拿到契税票或房本或者网签合同到自己单位的人事单位去提交提取公积金。
希望能采纳!
⑤ 公积金炒股犯法吗
如果是你自己的公积金能提出来怎么花就是你自己的事情。如果是别人的公积金,你提出来就叫挪用,就犯法。
⑥ 公积金转增股可以买卖吗
公积金的转增股可以买卖,只要转增股票到账后,即可进行买卖。
公积金的转增股的影响: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通俗地讲,就是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
2、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其中,股票发行溢价是上市公司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资本公积金来源。
3、资本公积金起着巩固公司财产基础、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公司信用、维持资本完整等作用,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虽然转增股本能够博得目前的流通股股东的欢心,但由于转增股本与送股一样,都有摊薄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的效应,势必会影响下年度的利润分配以及下年度的每股盈利指标。
⑦ 股票的公积金.有什么用
积金,是指上市公司以前年度留存利润,包括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把这个金额除以公司的总股份数,即得到每股的公积金额,就是“股票公积金”。
在我国股票市场,公积金越高,送转股的潜在能力就越强,但是否“送转”则要以股东大会表决的方案为准,也可能会派现(现金分红)。
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较多采用现金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保证股东收益的稳定性,比如美国股市,我们看到基本都是派现分红。与之相反的,在新兴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较喜欢用股票股利和股票公积金转增的方式进行分配,以迎合投资者。
⑧ 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可以拿来当首付吗
很多人买房首付不够的时候想要用公积金余额来做首付,那么公积金余额能做首付吗?一定要注意4个常见误区。
1、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做购房首付
问:小王准备买一套小两居作为婚房。自己的积蓄加上父母的资助刚刚够首付,但是他还想多付点首付少贷款,于是就想到了公积金。他想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取出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那么,这样可取吗?
答:很多人觉得公积金是职工的购房福利,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做购房首付。但其实,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即购房者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2、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再次使用
问:杨先生婚前曾使用公积金购买过一套房子,但是至今贷款还没有还清。考虑到父母年龄较大,想给父母买一套房子养老,房子看好了,但是却被告知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对此,他不解的是,为什么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余额也不能使用了呢?
答:其实,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与账户里面余额的多少是没有关系的。只要缴存满一定的时间,且申请贷款时账户处于缴存的状态就可以使用。但是,因为之前杨先生曾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而且贷款还没有还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杨先生只有还清名下的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再次使用。
3、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出租房款或购房款
问:郭女士是河南人,毕业后在京工作且和朋友租住两居室。每月上千元的房租让郭女士感觉到明显的压力。她了解到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于是,她寻思着把这几年缴存的公积金一次提取出来,大概有万元左右。
答:公积金的提取额是不能超出实际费用发生额的。如果郭女士一年的房租支出为两万元,那么她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不能超出两万元。另外,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租房发票,需要去街道办事处去开具发票,并通过单位相关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4、父母的公积金子女不可使用
问:小李毕业四年后,想自己贷款买套小户型的房子,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但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不多,他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不知道能不能操作。
答:小李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只有配偶之间才可以。此外,小李买房后也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3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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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购买股票吗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1.购房、还贷。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
⑩ 可以往公积金账户里面存钱吗
不可以往公积金账户里面存钱。
公积金是政策性的补助。能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需申请人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办理流程:
1、购房者需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并根据提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持或者辅助借款人的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簿(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去民政局开取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3、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提交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10)公积金账户可以用来买股票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提取
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