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股票账户给别人操作有什么风险
把股票账户给别人操作有什么风险?股票账号存在着账户密码和资金密码双重保险,所以把账户借给别人操作,对于自身账户资金来说没有什么风险。所以市场上会有一些专门的操盘团队,向一些账户被套的大户,以支付一定利息的形式借取账户,然后培养一些具有操盘能力的交易人员,进行短线高抛低吸的操作。做这种业务的团队除了支付利息之外,还要交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会承担短线高抛低吸交易带来的收益和损失。而出借账户的投资者除了赚取一定利息之外,还要承担证券账户内股票在出借期间价格变化的损失和收益,其业务模式跟在券商做融券业务差不多。这种出借账户的业务逻辑上虽然成立,但是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让他人操作你的证券账户,存在着信用风险,要是别人把你亏得太多然后又不赔,那么你的亏损将不受法律保护。
2. 股票帐户给别人操作安全吗
前面几位不是一副官腔就是恐吓吓唬你,在我看来他们的回答完全没有参考价值,复读机式的官方强调。和下面我来实际的给你解释一下你得疑虑:
你的股票账户给别人操作相对来说是没有风险的,因为你的股票账户是和你的银行卡绑定的,他转钱也转不出别人的银行卡里面。 记住你只给股票账户和交易密码就够了。
绝对乱说那就是有风险,好比一个人吃饭也有可能会梗死一样、吃鱼有可能会被卡死,走路有可能摔死一样。
你的意思我估计是你的账户准备给专业一点的人士操作,然后输赢提成,这样子资金是安全的。而且专业操作也比完全不懂的你收益要好。本人炒股10年,多多少少也懂一点,所以我的回答是比较贴近实际的,也是现实中存在的,不是和其他人那样一味的吓唬你的。而且在实际中有大量不懂股票或者曾经炒股亏损严重的股民把自己的股票账户给可靠的专业操作手操作,当然你得给一定的比例的利润给他,这个比例一般是亏钱不提成, 赢钱按总利润的10-20%提成.
3. 股票账户可以委托他人操作吗
可以委托他人代你操作,但是你要注意账户安全,经常监控账户,而且只能让对方知道你的交易密码,不能让对方知道你的资金密码和银行卡的密码。另外还要设置止损线,如果对方帮你操作账户,老是亏钱的,那亏到一定程度,就必须终止这种合作,防止对方把你的损失扩大。
4. 把股票账户给别人操作有什么风险
借户给别人炒股的风险有很多,其中最常见的风险是:如果有借户的人有恶意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一经查获会直接去找账户本人,证监会如果核实账户的确有操作股价的行为,会把账户禁用。名字进入证监会黑名单后,所持的身份证和本人不能继续炒股。
如果恶劣的会冻结账户,经侦队和反洗钱机构会对账户人开展调查,可能会惹上官司。
炒股就是从事股票的买卖活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
所以,把身份借给别人炒股就相当于让自己为别人的股票盈亏做了了无形的担保。
5. 委托他人操作股票帐户,需要什么安全措施吗
订好法律合同就可以了
那我劝你不要这么做,如果你有幸成为操作股价的帐户之一,呵呵
正奸会那帮王八蛋就要来找你了。
6. 一个人操作多人的股票账号会如何处罚
不涉及多敲影响股价,不涉及违规挂撤单,不涉及影响股市的操作,就好。
7. 接受别人的股票账户委托操作股票违法不
应该签订合同。熊市不炒股!
非常难盈利,如果亏损怎么办?算谁的?
8. 证券从业人员用别人帐户炒股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操纵别人股票账户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百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一条
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