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用他人股票账户炒股资金被偷偷转走该定什么罪
恕我说话不客气!
你是成年人不?
为什么要借用别人的账户?
为什么自己不开?
转走了你也没有办法,除非你有证据证明那是你的资金!
㈡ 借户给别人炒股有什么风险
借户给别人炒股的风险有很多,其中最常见的风险是:如果有借户的人有恶意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一经查获会直接去找账户本人,证监会如果核实账户的确有操作股价的行为,会把账户禁用。名字进入证监会黑名单后,所持的身份证和本人不能继续炒股。
如果恶劣的会冻结账户,经侦队和反洗钱机构会对账户人开展调查,可能会惹上官司。
炒股就是从事股票的买卖活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
所以,把身份借给别人炒股就相当于让自己为别人的股票盈亏做了了无形的担保。
(2)出借账户炒股票的法律责任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目前有不同的方式,大体来说,主要是分为短线(技术派),趋势派、价值投资派,每一个派别都有不同的投资知识和方法,都有大牛在里面,也都有亏的连裤子都没得穿的人。
别人多年的经验,给市场交了很多学费,花了很多时间学习和思考,直接和盘托出把所有的方法智慧都教给另一个人,于情于理都是一件站不住脚的事情。别人的思考和智慧,也是需要被尊重的,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合理获取,比如付钱。
炒股确实有风险,这个就提示买家,一定要衡量各种情况之后再决定什么时候进入,买什么股票,什么时候卖出。任何投资理财都有风险,风险无处不在。一定要学会自己做决策,为自己的的投资结果负责。
㈢ 借用他人账户炒股指期货会受刑事处罚吗
借用别人账户炒股,然后给别人提成,主要有两种情况:1。一种简单的合作炒股模式,关键点不在于你得账户,而在于你账户中的资金,等于借用账户的人操作你的资金在市场进行买卖,前提条件是借用账户的人要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盈利能力(起码比你强的多),否则不如你自己操作。
比较公平的利润分配方法为:共同承担盈亏。 很多合作方(很多是主动找你得)提出盈利提成(不管多少),亏损以再次合作给与补亏百分之百都是骗子,一定要注意。
2。主力机构借用你得账户,充入自己的资金,借以分散进入市场资金的单笔额度,尽量消除主力在市场的操作痕迹。主力往往会找很多这样的账户,给你提成也是理所当然,这不是信任问题,关键是你也承担了主力操纵市场(违法)的一部分风险(最少是接受调查)。
㈣ 证券从业人员用别人帐户炒股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出借账户炒股票的法律责任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百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一条
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㈤ 出借银行帐号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出借银行账号可能引发民事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之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出借银行账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缴出借银行账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基于上述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出借人存在以下处理方式:其一、判决出借人与借用人直接承担连带责任;其二、判决出借人仅对本金承担责任;其三、判决出借人根据自己的过错对本金(或者包括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出借银行账号可能引发刑事责任。有的单位或个人出租、出借银行账号以达到为别单位或个人逃避债务、套取现金等目的,从而扰乱金融秩序。有的单位或个人为了收取好处费,不顾国家制度有关规定,擅自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银行账号,为其办理款项收付业务,以套购紧俏物资或套取现金。甚至有的单位或个人将借来的账号用于赌球、洗钱、非法集资或者经济诈骗等。那么作为账号的所有人,即便不知情也会因此而受到牵连。如果你明知对方是要用于上述用途还把账号借给他使用,那么你就会因此构成共同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出借银行账号可能引发诉讼风险。其一、债权人起诉账号借用人(债务人),一并诉请账号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出借银行账号对于债权人存在一定的危害,倒逼债权人将借用人及出借人一并起诉。其二、债权人仅仅起诉账号出借人返还不当得利之诉。债权人与账号出借人无合同关系,账号出借人不能说明自己获取款项有合法有据,导致账号出借人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其三、借用人起诉出借人的诉讼。由于出借的账号收到汇款后,出借人将款项转交给借用人时无款项交接的手续,甚至未保留证据,极易产生纠纷。
由此可见,出借帐户风险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