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市里面的商誉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如何产生的呢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是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股票企业比较,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当一家公司被收购之后,能够给收购方带来潜在价值或者预期利益的时候,就会产生价值。带来的价值和利益越大,商誉就越高,带来的价值和利益越小,那么商誉就越低。
还可以参考它过去3-5年的一个平均盈利能力,然后对比行业内平均水平,算出一个未来的盈利预估,最后计算出这比商誉到底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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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誉是什么意思
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是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企业比较,可以获得超额利润。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股票账户中的商誉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商誉的产生有以下几种: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在合并方个别报表中确认。
3、权益法核算时,支付对价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多出的部分体现的商誉,隐藏在长期股权投资里,不能确认。
负商誉的产生也有以下几种: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少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合并成本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少的部分,在合并方个别报表中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3、权益法核算时,支付对价比应享有的股权(被投资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少的部分体现的负商誉,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3. 什么是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
在资产负债表中,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商誉的经济含义是企业收益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差额的资本化价格。它是由顾客形成的良好声誉、企业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所产生的。
4. 资产负债表商誉是什么意思。
一, 在资产负债表中,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商誉的经济含义是企业收益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差额的资本化价格。它是由顾客形成的良好声誉、企业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所产生的。
5. 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是什么意思
一、商誉的概念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商誉的初始确认的会计处理
1.在新准则体系下,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涉及到商誉的会计处理。
中国新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可以看出,中国就商誉的初始确认及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差额式的间接计量。按照中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均以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并不确认商誉。
2.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的内容。
根据新准则第20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成本的可能影响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购买日能够合理估计该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若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首先应对两者的计量进行复核,如果经复核后前者仍然小于后者,则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也就是说,新准则对于正商誉和负商誉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正商誉,新准则规定要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结合第2号准则的要求,在确认商誉的同时还应对按合并成本所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对负商誉没有采用递延收益的方式分期计入损益,而是在合并当期一次性计入损益。
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交易,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购买日购买方的账务处理中就能够单独确认商誉,从而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单独资产负债表中单项列示,而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控股合并交易,因在合并日账务中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入账的合并成本中就包括商誉价值,所以在合并日购买方的单独资产负债表中商誉并未单独列报,而是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而在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才需要单独列报合并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