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了好多证券股票账户,有什么风险
一般来说现在一人只能开三个,如果你有超过三个的可能有的已经不能正常使用了。证券账户本身没有风险,即使别人挪用一般可能性也不大,因为他要挪用还要往你绑定证券账户那张银行卡转钱,才能买卖股票。他又不像信用卡能透支。仅供参考
㈡ 股票帐户会被证券公司监控吗
因为合规要求,证券公司会有系统对客户的行为进行监控,比如成交量与职业不符,单只股票一天内撤销20次委托等都会是监控的对象
㈢ 开了好多证券股票账户,有什么风险
没有风险。能开多少个账户这些都是证监会有条例规定的,即使你全开了,对你的资金安全之类的是没有影响的。唯一有影响的是你会收到很多推荐股票的骚扰电话。
㈣ 怎样防止证券账户被查股票,资金信息被他人查询到
一般情况下你的证券账户里的持仓情况是只有你自己知道哈,任何人都没有权限查询你的证券账户里面的持仓情况哈,除非是你个人授权允许或者是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㈤ 关于股票对敲问题
例如你所说的情况,现在股价是10元,即该成交价是10元,买的10元,卖的10元。但是你对敲,实际上就是自己和自己交易,没有发生实质上的交易,但是股价却因为你的行为而升高了,价钱也变成虚价。如果你的资金不够,在你交易成交的瞬间,股价又跌回10元每股。其实你并没有得到任何利益,而且又损失了手续费。另一方面,你有足够的资金,或者股票。在拉高股票的时候,将股票慢慢卖掉。形象的表现就是,你卖一些股票给自己,一些给别人,卖给自己的股票,只能在明天才能卖掉。从而达到减低持有量的效果。前提是,你买这个股票时的股票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得到的差价。那你才算是真正的盈利,也是简单的操盘。希望可以帮到你。
㈥ 把自己的没钱的证券账户借他人操作大额股票风险
你好,一般是那些试图操控市场股价的为逃避监管和侦查才这么干,最好不要外借账户,否则日后被证监部门乃至警方调查很麻烦的
㈦ 把股票账户给别人操作有什么风险
把股票账户给别人操作有什么风险?股票账号存在着账户密码和资金密码双重保险,所以把账户借给别人操作,对于自身账户资金来说没有什么风险。所以市场上会有一些专门的操盘团队,向一些账户被套的大户,以支付一定利息的形式借取账户,然后培养一些具有操盘能力的交易人员,进行短线高抛低吸的操作。做这种业务的团队除了支付利息之外,还要交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会承担短线高抛低吸交易带来的收益和损失。而出借账户的投资者除了赚取一定利息之外,还要承担证券账户内股票在出借期间价格变化的损失和收益,其业务模式跟在券商做融券业务差不多。这种出借账户的业务逻辑上虽然成立,但是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让他人操作你的证券账户,存在着信用风险,要是别人把你亏得太多然后又不赔,那么你的亏损将不受法律保护。
㈧ 如果人过世后,证券账户还在,股票没动,他会永远持股吗
股票是有价证券,属于个人资产,类似银行存款的性质,所以尽管炒股的人已经去世了,他的股东账户持有的股票只要没有卖出或者股票未被退市,他的股票永远会持股,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个股子孙后代。
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相比
证券账户其实跟银行账户是类似的,证券账户里面只要还有钱,证券公司无权进行注销或冻结账户,随着时间久了没有登录或者操作会进入睡眠账户。
当然如果这个证券账户10年,20年,甚至30年都没有进行任何操作,随着时间太久,证券账户进入睡眠账户,但尽管进入睡眠账户,股票同样是有效的,最终这股票没人认领估计就充公了。
总结分析
通过上面分析得知,炒股人去世了,还持有股票,如果家人知道账户和密码可以进行操作;反之如果家人不知道账户和密码,只会永远的躺着,直到股票退市或者被充公的那一天。
㈨ 证券账户交由朋友打理买卖股票是否违反账户实名制
这个是这样的 ,但是最好的还是自己选择交易的啊,不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个人觉得不是很好的啊!
㈩ 证券从业人员用别人帐户炒股被查出来会受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0)证券账户股票被对敲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百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一条
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零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