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账户和资金都是我的,借给朋友操作,违法吗
如果你朋友不用你的账户做违法的事,就不违法。
出租出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将可以被予以警告并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
如果被公安机关认定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 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可能在五年内无法使用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业务,无法正常网上支付,包括网银转账,网上各类消费及购物等,五年内在所有银行可能无法开立新账户,同时会影响征信记录。
㈡ 把自己的账户借给别人炒股违法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肯定是违法的。不会有什么风险,只是被发现之后会被罚款,并且罚款的金额比较高。法律上规定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股票是我们常见的投资形式之一,因为收益高风险高,所以很多人都会区多多少少购买一点股票。股票的涨幅是随着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决定的,因此我们在购买股票的时候会提前研究好所要股买的公司近几年的经营状况。这本该是一个很和谐的股票市场,但是总有一些人想要去掌控这个股市,因此就回去有偿接一些账户。因为一旦用同一个账户购买很多的股票会很快被发现的,因此只有用不同的账户去购买同一支股票,给市场造成一种这个股票很抢手的假象。
以上是我自己的观点,如有不妥请见谅。
㈢ 借用股票账户是违法的吗
借用股票账户违法。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㈣ 帮人炒股用他们自己的账户来炒,我操作,犯法吗
严格来说是违规的,证监会严禁代客操作。不过如果只是帮自己家人的两三个账户操作,是没什么问题的。
㈤ 个人出借证券帐户违法吗
个人出借证券账户违法。
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5)出借自己的股票账户扩展阅读
许多大的机构投资者实行证券出借计划,将股票或债务证券出借给第三方,使投资者获取微薄的额外收入。证券的借入者,通常是华尔街的金融企业,需要这些证券来建立空头头寸或者冲销交易失误。证券的出借者则收到作为抵押的现金以保证所出借证券的安全。
出借者对于抵押的现金支付比市场低的利率,并希望以较高的收益对这笔现金进行再投资。这种交易呈现出再投资工具的风险特征。证券出借将整个交易置于风险之中来创造借人和出借资金之间的预期利率差价。
㈥ 别人借用我的身份证去开股票户,对我有什么风险
身份证呢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都不要去借给所有人,所以说是如果他去用是你的身份证去开股票户的话,对你确实有一点风险。
㈦ 禁止个人出借股票账户是什么意思
禁止个人出借股票账户是什么意思?就是不允许把你的股票账户让别人用。
㈧ 把自己的账号给别人炒股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违反规定。
根据《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规定: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
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
(8)出借自己的股票账户扩展阅读:
证监会2015年07月13日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清理整顿各类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的违法活动。
公告称,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近日随着市场回稳,这些违法现象又出现了卷土重来的势头,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必须予以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