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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股票账户为个人财产吗

发布时间: 2021-04-23 23:43:06

Ⅰ 离婚后丈夫死亡对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买的股票有继承权吗

这首先要看购买股票钱的来源,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比如丈夫的婚前财产,该股票就属于遗产
如果购买股票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该股票就要先分出一半给妻子,另外一半由继承人继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票,不管是谁的账户名义名称,不管是谁操作,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一方去世后,股票 算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可以作为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分割。不可以全部按遗产分割。

Ⅱ 离婚时,发现丈夫把股票全部转入子女的股票帐户内,分割财产时是否会牵涉进去

能够把股票转入子女的股票帐户里吗????????
这个问题法院根本不会相信,因为技术上就不成立。他只能够把钱转入子女的银行帐户。

Ⅲ 个人股票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股票和存款需要确认是不是婚姻之前的还是夫妻存续之后的,如果是之前的,就是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参考下列有关规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Ⅳ 丈夫去世后股票算遗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首先要看购买股票钱的来源,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比如丈夫的婚前财产,该股票就属于遗产
如果购买股票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该股票就要先分出一半给妻子,另外一半由继承人继承

Ⅳ 我丈夫的股票账户的资金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

Ⅵ 老公炒股赚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炒股赚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股票属于投资所得收益,因此一方以个人财产炒股赚的钱,依据法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Ⅶ 丈夫投资股票的资金投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股票属于投资所得收益,因此一方以个人财产炒股赚的钱,依据法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Ⅷ 个人股票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离婚时,有些案件会遇到股票分割析产问题。一般法院处理的方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基准,若协商不成,在查清具体数目后,法院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价折算成人民币分割。若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法院还要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其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解释(二)十六条规定: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份额和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同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这与公司股份处理基本相同。但由于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同,特别是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只能转让,不能抽资,而合伙企业可以退伙退资,因此允许合伙人一方退伙,由法院处理退伙资产。这一点与公司股权处理不同,其他各点相同。

Ⅸ 离婚期间 老公是否可以私自买卖股票 账户是我的

账户是你的,要看是不是你们共同财产,而且他不可能看着错过最佳时机出手,有交易记录,最后按照法律程序分所有财产,是你的账户也不一定是你的,他卖了钱也不是他自己的,没事,最后都可以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