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一般是由誰發行的
股票的發行:
股票的發行份額,其中發行的股數是由公司的總資產決定的,一般按照票面價值一元折算一股。
發行價格由承銷商和發行人決定的,所謂的市場化的價格。證監會負責核准和監督。
❷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是誰買單
上市公司IPO,是把股票賣給投資銀行,投資銀行再賣給機構和散戶,這兩個過程對應一級市場和和二級市場。
中國過去是審批制,人為壓抑供給端,所以投資銀行處於證監會打工仔的位置,但是ipo利潤也高。未來變成市場化的注冊制,風險就會凸顯出來。很可能造市不成功,在二級市場的賣價不能覆蓋一級市場的買價。
❸ 我拿錢買股票,那麼股票到底是誰發行的又是誰拿著我的錢做生意
股票是上市公司發行的,當然是上市公司拿你的錢做生意啦,但是上市公司只是拿發行價格所籌到的錢做生意。
❹ 公司可以發行股票來集資,那麼股民股票漲了,是誰付錢給股民,是不是漲了代表公司業績好了,依據是什麼
股票漲勢因為有人去買,和公司業績好壞沒有關系,上市公司都會做業績,有時候是配合內線人士炒作,有時候是為了發債或別的什麼目的。
❺ 企業為購買股票向證券公司劃出的資金為什麼屬於其他貨幣資金
因為證券投資的錢專款專用,屬於存出投資款,不能記入銀行存款也不是庫存現金,因此會計中計入「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除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種貨幣資金,即存放地點和用途均與現金和銀行存款不同的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
拓展資料
一、 企業發行股票的目的是什麼
企業發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是籌集資金,融資的一種方式,為公司的生產經營提供資金來源,發行了股票意味著增加公司的新股東和股本,股東享有公司運行的利益或者虧損,企業發行股票和貸款、發債不同的是企業不用返還投資者本金和利息。股票主要是在交易所進行,也就是企業融資的平台,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看好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 企業發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1、包銷發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❻ 我們公司要發行股票融資了,股票是誰來定價,定價的依據是什麼啊。
以下回答的情況適用於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再融資,一般有三條路,配股、定向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問題是如何定價,誰來定價。我主要用例子來回答,理論什麼的可以翻書或網路!
首先,配股:
舉的是A公司的配股(前幾個月發正式公告)為例子
開始呢,這家公司想要融資,就要發公告說,公司怎麼怎麼了為了如何如何發展一定要多一點資金啦,宣告了融資的開始,也就是發布了融資的可行性公告。
於是就要開始配股啦!發布配股方案,裡面就會提及到底用什麼比例配股,大約怎麼定價,誰來定。
本次配股擬以公司截至2013年9月##日的總股本######股為基數,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過3股的比例向全體股東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關規定處理。若在配股發行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由於派送紅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而擴大,則配股基數同比例調整,配股比例不變,可配售股數同比例調整。最終配股比例授權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以上是配股發行數量,按10:3的比例來發行,當然這只是方案,審核前的方案,這個比例是會變的。
之後就會提及到定價方式。
配股價格下限為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公司每股凈資產,若在配股發行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由於派送紅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而擴大,則配股價格下限為公司總股本變動後的每股凈資產;配股價格以刊登發行公告前20個交易日公司A 股均價為基數,採用市價折扣法確定;具體價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配股的價格有下限,一般以公司在某個時段的股價均價為基本,之後再折扣,再做調整。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再融資中,配股這種方式的定價主要是以公司原先市價為基準,再打個比如說六折或什麼折扣,之後再和保薦人商討之後根據市場情況作了調整再定下來。
接下來證監會審核,通過之後就會出公告了,在這個時候,每10股配售的比例定下來了,所以發行數量也確定了,價格也會確定下來。
同時要注意,配股的針對發行對象是該股票在公告發出當天下午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哦!
接下來就是,定向增發了:
也繼續舉栗子來說明一下,到底是怎麼定價的。啊當我對這個問題還不懂時,我請教了也是實習的一個師兄,他blabla說了一通理論我還是不懂,他直接讓我去看這家B公司的融資收購C公司期間發的公告,一看就明辣。
這個案子比較經典,涉及到並購和定向融資。
B公司以現金加股票購買兩個公司,同時要向不超過十個的特定投資者進行非公開的定向融資。
首先,先確定下交易方案,例如對於這兩家公司,現金和股票大概是以什麼什麼比例來購買的,發行多少股,然後要向這些特定投資者融資多少資金,這是交易方案的概況。
那麼這么確定要發數量多少的股票 來購買者兩個公司呢,就要進行標的資產的估值定價。
本次交易中,評估機構採用收益法和資產基礎法對C公司股東全部權益進行評估,最終採用收益法評估結果作為C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定價依據。
評估機構作出的資產評估報告,提出這家公司評估值為多少;之後買賣雙方互相友好砍價,最終定下一個雙方看著都順眼的價值來。
由於這個交易是用現金和股票一起結合購買的,而且還會加上對特定的其他投資者進行融資就變成了這個局面:
1、向特定投資者融資的錢,一方面作為購買的現金來用,一方面作為這個交易方案的其他流程的資金。
2、這筆購買的現金,給了C公司的股東,還缺個股票部分沒還上。
那麼這部分金額的股票,只有確定了價格之後才能確定支付多少股。
於是定價:
定價這方面,首先是欠的股票的價格。這個價格的確定在公告中是這樣的:
B向C公司股東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為定價基準日前20 個交易日B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即#元/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 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價=決議公告日前20 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總額÷決議公告日前20 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因此這樣就定價了,一般是一段時間公司股價的交易均值。給C公司股東發行股票數量也 確定下來了。
接著就要確定向不多於十個的特定投資者融資的股票定價:
本次向其他特定投資者募集配套資金的發行底價為 #元,按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該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90%。在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如上市公司實施現金分紅、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發行價格作相應調整。
把一段時間段公司股價的交易均價打九折,作為底價,最低價哦!
之後向以下公司類型發邀請信辣!:
本次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的發行方式為非公開發行,發行對象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其它境內法人投資者和自然人等不超過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資者。
發了好幾十封,很快有回信(其實是有時間限制的,過期不候的),符合標準的報價登記一下,從最高價排排排排到最低價,就有一個報價區間了。
根據以下標准:
根據《認購邀請書》關於確定發行對象、發行價格及獲配股數的原則,發行對象按認購價格優先、認購金額優先、原前20 名股東優先、收到《申購報價單》傳真時間優先、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的原則確定。
確定了個最符合原則的價格,根據每個公司提供價格和認購金額,確定哪幾個公司獲得了發行資格。
此時也確定了 對非公開定向融資的特定投資人的融資價格啦。
滿意請採納
❼ 公司要上市需要支付給國家多少的錢
公司上市是不需要向國家交什麼錢的,但是,有大筆費用還是要支出,主要包括:保薦費、承銷費、律師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費,及交易所的一些是否。
股票發行定價:現在一般由企業和主承銷商協商,先確定詢價區間(發行價范圍),通過向機構投資者詢價,最終確定發行價。
發行時,有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投資者出錢認購,認購的錢進入發行人(企業)的專用賬戶。
上市定價:上市時,不設漲跌幅限制,價格取決於買賣雙方的供求關系。日常交易有10%的漲跌幅限制(與上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比較)。
如果你公司擬上市,建議研究一下《證券法》及交易所「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有關規定。當然也可以進一步與本人溝通,本人在上市公司,了解這方面內容。
❽ 請問公司發行股票的錢來自哪裡請指點
嗯,公司發行股票的錢來自哪裡?嗯,這個一般來說的話大部分錢都來自於機構,公司在發募集自己的這個發行新股票,然後用來募集資金,然後一般都是在這個確定發行之前,提醒這個相關的機構以及一些上市公司,然後進行提前認購。你首先那就是公募基金,這個比如啊,這個華夏嘉實,南方,還有這個意義什麼什麼的,易方達。然後再然後的話就是一些銀行,工商啊,交通啊,建設啊,這些銀行他們可能會收購一些這個股票,進行作為他們投資理財的組合來豐富,因為畢竟這個在募集資金的時候,這個股票價格是面值價格,如果要是上市了之後的話,他們估計變革是會上升的。
比較核心的因素的話就是,他們認為這個與這家公司後市會繼續上漲,將募集來的資金,嗯。用於這個改善產品或者改善產品渠道之類的,會提著你自己公司的股價。
然後我說這是強勢一點的,用強勢一點的話基本上都是在上市之前的話,嗯,基本上就是提及銷售啊。如果要弱勢一點的話,它會更像普通股民進行發售,不過這個的話基本上相對來說很少,因為畢竟股民受影響受政策影響的這個程度比較高,所以說的話大部分他們是買不到的,一般都是機構有限的,如果要是他們能買得到的話,也就說明了這家股市,這家公司的發行的這個新股票基本上不行。
哦,對了,嗯,它那個發行股票的話,它是有一個上市限制的,就比如說這個只有一年或者是一年半或者兩年復制東西的,這個muji那個書上面寫的有,是符合這個證監會政策的。
❾ 上市公司如何從股市拿錢
上市公司從股市拿錢的方式有:股票質押、減持、增發等。
上市公司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從股市拿錢:
1)股票質押:上市公司向一些金融公司進行股票質押操作,套取一定的現金流,股票質押一般用於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的上市公司。一家商業銀行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質押,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質押,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2)減持: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減持操作,上市公司大股東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3)增發:上市公司向社會公眾增發股票,來獲得一定的現金,其中定向增發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日市價均價的80%。
4)IPO:IPO即首次公開募股的意思,上市公司通過IPO將股票賣給投資者,再從投資者手中獲得了資金。上市公司大部分在股市的融資來源於IPO。
5)發行可轉債:可轉債是一種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可轉債融資,投資者可以依據股價是否有利來選擇是否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如果不轉,就按照可轉債的面值兌換本息。
以上便是上市公司從股市中拿錢的幾種方式,在前兩者方式中,投資者不可以要求將股票退回,除非上市公司主動回購,或者上市公司沒有依法、合規的發行。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指其公開發行的股票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❿ 公司發行股票,公司往裡貼錢嗎
你好,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發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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