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於一個公司,母公司和控股股東有什麼區別呢
控股股東的規定比較明確。《公司法》第217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票上市規定》控股股東: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持有50%股權以上的,為絕對控股股東。不足50%,但表決權足以對股東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為相對控股股東。母公司是相對於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沒有對母公司定義,母公司定義更多的是學理上的探討。在《企業會計准則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條規定,
母公司,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或主體,下同)。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通過這個相互間的定義,我理解母公司定義的核心也在控制。結合各方面的規定,我認為控股股東與母公司基本可以劃等號。母公司側重獨立法人,對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控股股東強調公司股東中位於控制地位的股東。二者相同點是控制,這也是合並財務報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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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母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間是什麼關系
母公司與上市公司存在控制的關系。
一,母公司為上市公司:當母公司是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本身,能夠真正反映上市公司的盈利情況。所有上交的報表都是合並報表,他包括了各個分公司以及母公司的數據(集團內部往來已經抵消。)能夠代表上市公司經營情況的是合並報表,他已經剔除了集團內部往來對報表的影響。因為曾經有大量公司通過內部往來虛增收入等調節利潤的情況
二、子公司為上市公司:當上市公司是子公司時,於母公司存在控制關系。母公司對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作出投資決策等方式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子公司雖然處於受母公司實際控制的地位,在許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約和管理,有的甚至實際上類似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屬於單獨的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單獨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子公司有自己的單獨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屬於子公司,有自己的資產負債表。
拓展資料:1、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公司上市是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而上市就是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
2、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個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個公司實行實際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個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個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C. 母公司指的是控股股東還是實際控制人
從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角度,母公司就是上市公司本身。
D.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系是基於股權的佔有或控制協議;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母公司指一個在國內或國外擁有其他公司的大部分股票的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 在股票里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別指什麼
母公司
是指通過擁有一定數量的股權,或通過契約方式能夠實際上控制另一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436343.html?wtp=tt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同一公司在另一公司擁有股權的公司,其股權可能是100%,但最少不得低於50%;而分公司是指在海外的公司和美國境內的公司這兩個公司的50%以上的股權為作為第三者的同一個人或機構擁有。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不同
2。分公司在責任承擔上和子公司不同
3。設立程序不同。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15701.html?wtp=tt
F. 母公司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母公司是指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或根據協議,能夠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徵,不在於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於是否參與子公司業務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G. 母公司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還是實際控制人
母公司
具備條件:
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
基本目的:
為母公司股東的利益服務。
主要特徵:
合並報表的目的和使用者
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
母公司是在國際商務中指以母國為基地,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對海外經濟實體進行有效控制的總公司。大多數跨國公司的母公司為一個國家的資本所建立,但在少數情況下也可能由兩個或更多國家的資本聯合建立。母公司作為整個跨國公司的決策中心,是在母國政府機構登記注冊的法人組織,負責組織和管理跨國公司在海內外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
H. 集團公司與母公司區別
集團公司與母公司主要在控制方式以及所處地位上有區別,集團公司與母公司區別如下:
控制方式不一樣:
母公司是通過擁有一定數量的股權,或通過契約方式能夠實際上控制另一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公司。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所處地位的不同:
母公司(子公司)是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集團公司是企業法人聯合體,母公司是企業集團的組長成員,為了對較多的具有獨立法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機構進行全面管理而籌建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以期達到集團統一管控的管理要求。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拓展資料:
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
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母公司:是在國際商務中指以母國為基地,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對海外經濟實體進行有效控制的總公司。大多數跨國公司的母公司為一個國家的資本所建立,但在少數情況下也可能由兩個或更多國家的資本聯合建立。母公司作為整個跨國公司的決策中心,是在母國政府機構登記注冊的法人組織,負責組織和管理跨國公司在海內外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
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