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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趙薇案

發布時間: 2021-08-25 20:30:15

1. 趙薇夫婦面臨上百投資者索賠結果怎麼樣了

「小燕子」趙薇,讓萬家文化(600576,現更名為祥源文化)的投資者經歷了一波過山車行情,現在她需要為之埋單了。

11月10日,祥源文化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過證監會查明,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龍薇傳媒」) 與祥源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證監會擬對趙薇夫婦、祥源文化以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等措施,並擬對趙薇夫婦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對此,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表示,趙薇夫婦、祥源文化等信批違規情節惡劣,導致股價異動,投資者損失慘重,區區幾十萬元罰金根本不足以懲戒其違法行為,投資者依法索賠才是硬道理。

被市場禁入後仍能在二級市場股票買賣

事情要從2016年12月23日說起,經證監會查明,當日萬家文化(即祥源文化)的控股股東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擬向龍薇傳媒轉讓其持有的1.85億股萬家文化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占萬家文化已發行股份的29.135%。交易完成後,龍薇傳媒將成為萬家文化的控股股東。

然而,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具體為:一,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准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二,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三,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四,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五,龍薇傳媒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一,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二,對萬家集團實際控制人孔德永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罰款;三,對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四,對龍薇傳媒控股股東趙薇、趙薇配偶黃有龍及其代表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表示,就擬對趙薇等實施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其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果趙薇等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證監會將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在禁入期間,趙薇等不能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並且不能從事證券業務,但並不影響趙薇在二級市場進行股票買賣。

法院如何認定揭露日成索賠關鍵

其實,在收到證監會一紙《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前,趙薇夫婦以「蛇吞象」收購萬家文化幾乎是全身而退了。

雖然沒能用杠桿資金收購到萬家文化的股權,但萬家集團事後放棄向龍薇傳媒討要1.5億元違約金,並主動退還其前期支付的2.5億元股權轉讓款。

但是,不少因這場收購大戲介入萬家文化的投資者可謂損失慘重。

王智斌認為,根據證監會認定的事實,龍薇傳媒在此事件中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投資者可以向龍薇傳媒提起訴訟,也可以向萬家集團實際控制人孔德永以及上市公司提起訴訟。

回顧萬家文化涉案期間的走勢,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時萬家文化股價為18.83元。

2017年1月12日復牌後,萬家文化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第三、 第四個交易日繼續收漲,最高漲至25.00元,漲幅高達32.77%。

2017年2月8日,萬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時股價為20.13元,停牌期間公告股東股份轉讓比例由29.135%變更為5%。2017年2月16日復牌,當日下跌8.49%,第二個交易日下跌6.89%。

2017年4月1日(休市),萬家文化公告《解除協議》,次一交易日下跌2.39%,後續該股持續下跌。2017年6月2日,萬家文化股價跌至最低點8.85元。

截至2017年7月21日,萬家文化收盤價為9.03元,較2017年1月17日股價最高點25元下跌63.88% ,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證監會指出,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時間內,萬家文化控股權轉讓事項不斷變更,由控股權轉讓變更為5%股權轉讓,後又完全終止股權轉讓,且雙方不追究任何違約責任。「上述行為造成萬家文化股價大幅波動,引起市場和媒體高度關注,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信心,影響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

「今天一早,我們已經開始審核索賠資料,初步來看,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索賠金額幾萬、十幾萬元不等,還有些投資者是否符合條件有爭議,取決於法院如何認定揭露日。」早在2月28日證監會公告立案時,厲健已經開展股民索賠預登記,目前已有二三十位股民去電、去函咨詢索賠。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也認為,投資者因為收購事件而出現的損失,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賠,此次索賠的金額會非常大,投資者損失非常嚴重,當然至於最終如何賠償,後續需要根據揭露日等時間點的認定方能確定。

「目前為止,我們這里已有近百位投資者在准備訴訟材料,一旦正式處罰落地,我們將代理投資者提起索賠訴訟。從證監會認定的事實並結合法律規定來看,我們對於投資者最終獲賠充滿信心。」王智斌稱。

怎樣的投資者具備索賠資格?

厲健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初步確定索賠條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當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原:萬家文化,600576),並在2017年4月1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准。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厲健建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許峰則認為,哪些投資者可以獲賠,哪些投資者不能獲賠,與法院最終認定的揭露日有直接關系。該案管轄法院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往該法院大多以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告被發布之日作為揭露日的,如果目前繼續堅持這個觀點,那麼後續索賠人數可能會非常多,畢竟調查之前股價曾發生了非常大的波動。

參考此類案例,厲健判斷正式處罰一般在幾星期或幾個月後公布,本案將由杭州中院管轄。

據厲健介紹,杭州中院審理此類案件經驗很豐富,處於全國領先水平,此前曾經審理「杭蕭鋼構案」(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榜首)、「中捷股份案」、「新嘉聯案」、「數源科技」、「華盛達案」、「宏磊股份」、「露笑科技」、「宋都股份」、「天目葯業」」等多起重大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件,其中,中捷股份案是股民因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違法佔用資金而提起民事賠償的第一案,150餘位中捷股份股民起訴索賠約2500餘萬元,經杭州中院調解最終獲賠了1830萬元。

投資者需要做哪些准備?

許峰稱,目前投資者已經可以啟動索賠准備工作了,主要首先到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將自己全部的萬家文化股票對賬單列印出來蓋章,然後聯系律師做起訴狀、證據等准備工作,待正式處罰下達後起訴到法院立案。

厲健提醒,投資者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從第一次買入萬家文化列印到5月31日)、聯系電話手機及地址郵編。免費審核後,律師將對符合初步索賠條件、有委託意向的投資者進行登記,一旦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決定公布,律師將在第一時間代理投資者向杭州中院起訴。

關於可能給予投資者的賠償計算標准,王智斌稱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一,如果投資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間買入萬家文化至今未賣出,則賠償買入價與11.35元之間的差價,同時還可以要求索賠對應的傭金、利息和印花稅損失。

二,如果投資者在2017年4月1日之後賣出了萬家文化,原則上按照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差價計算本金損失,但未全部賣出或者賣出後又有買入等各種情況下,損失計算就相對比較復雜。

截至2017年11月10日收盤,祥源文化收報9.70元,漲4.08%,該股在當日盤中曾一度漲停。

2. 趙薇為什麼禁入股市的最新相關信息

近日,趙薇夫婦因收購萬家文化(已更名祥源文化)過程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面臨證監會處罰。而收到監管部門處罰告知書後,趙薇丈夫黃有龍日前稱打算向證監會提交申辯意見並要求舉行聽證會。

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劇情」似乎還沒完。這場資本市場收購「大戲」背後真相如何?對信息披露行為應如何監管?
信息披露違規,監管部門擬作頂格處罰
11月9日晚間,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的一則關於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引爆了朋友圈。曾經在股市上引發高度關注的趙薇夫婦收購萬家文化一案,強勢回歸人們的視野。
公告顯示,證監會擬對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龍薇傳媒和萬家文化兩家公司予以處罰,包括責令改正、警告,並分別處60萬元罰款。
而背後的「主角」們也都收到了數十萬元的罰單和證券市場禁入「紅牌」。證監會擬對趙薇、黃有龍、萬家文化實際控制人孔德永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龍薇傳媒代表、趙薇的哥哥趙政同樣也面臨監管部門30萬元的罰單。
與此同時,告知書中還梳理了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五宗「罪」。其中,最受關注的莫過於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准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業內專家分析,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針對信披違法違規,本案已為頂格處罰。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15日表示,監管部門一直以來都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保持高壓態勢。並購重組作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方式,證監會將持續關注其過程中的信息披露質量。
51倍融資杠桿、一波三折的收購計劃
51倍的融資杠桿,一波三折的收購計劃……記者依據證監會告知書梳理,趙薇夫婦上演的這場收購「大戲」主要有5個關鍵步驟:
第一步,2016年11月2日,龍薇傳媒成立,注冊資本200萬元,尚未實繳到位,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主要財務數據均為零。公開信息顯示,演員趙薇是龍薇傳媒的控股股東。
第二步,2016年12月23日,龍薇傳媒與萬家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收購萬家文化29.135%的股份。協議顯示,收購完成後,趙薇將成為萬家文化的實際控制人。
第三步,2017年1月12日,在上交所的問詢下,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公告披露了資金來源:在收購所需的30.6億元中,股東自有資金僅為0.6億元。至此,高達51倍的杠桿比例浮出水面。
第四步,2017年2月13日,龍薇傳媒的收購計劃大幅「縮水」至3200萬股和5.29億元,不足原協議的兩成。「縮水」理由是龍薇傳媒的融資計劃並未順利完成。當日,萬家文化再次收到上交所問詢函。
第五步,2017年3月31日,萬家文化公告稱「因股份轉讓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友好協商雙方決定終止本次股份轉讓事項,原收取2.5億元股份轉讓款返還,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至此,這場失敗的收購變成了一場連違約金都不用付的「過家家」。
監管「鷹眼」緊盯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萬家文化、龍薇傳媒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並非孤例。事實上,今年以來,資本市場涉及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典型案例層出不窮,一些曾經肆無忌憚的資本玩家已相繼被查處。
其中,九好集團利用虛增收入、存款等惡劣手段自我「包裝」,試圖通過「忽悠式重組」借殼上市,遭遇監管層頂格處罰。鮮言更是因炮製「奇葩議案」、操縱多倫股份,遭證監會開出34.7億元的「史上最大罰單」。
監管「鷹眼」一直高度關注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統計顯示,今年年初到8月,僅上交所就針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作出公開譴責決定11份、通報批評決定19份、監管關注決定33份,涉及上市公司33家;共處理79名「董監高」、15家股東以及兩名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合計96人次。
強化監管的同時,相關制度規則也在持續完善中。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今年9月,證監會進一步修訂完善了並購重組信息披露規則,縮短停牌時間,限制、打擊「忽悠式」「跟風式」重組。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上市公司資本運作亂象、財務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大股東及「董監高」違規減持股票行為、上市公司不當停牌行為、公司重大業務操作差錯等。
億信偉業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顧問江明德建議,在保持打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高壓」的同時,進一步推動相關法規的完善,尤其是改變違法收益和違法成本失衡的現狀,讓違法者付出更沉重的代價。
(原標題:趙薇夫婦收購「大戲」面臨證監會處罰 監管「鷹眼」將持續關注)

3. 趙薇股市割韭菜事件讓股民受損,你有朋友讓你受到傷害的事嗎

對於我們來說,朋友絕對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部分,但是,所謂人心隔肚皮,很多時候我們也都會遭受到朋友帶來的傷害。單單對於我自己來說,其實我也是受到過朋友的傷害的,雖然現在想想並沒有什麼,但是在事情發生的當時,會非常的憤怒,因為這是一種讓我感覺到了背叛的傷害。



但是我覺得從這件事情之中,能夠看清一個人的本質,這無疑是非常劃算的。也許今天他對我的傷害在我看來比較大,但是,如果我依舊把他當作朋友,那麼未來我受到的傷害只會更大。

4. 趙薇炒股賠40個億是真的嗎

是真的,幾大財經版塊都有報道,只是她不是炒股票。
14年12月20日,趙薇及丈夫黃有龍斥資31億港元,按1.6港元每股的價格購入阿里影業逾19.3億股的股份,占股9.18%,成為阿里影業的第二大股東。此外,趙薇還是唐德影視的大股東,持有117萬的股份。自進入2015年6月中下旬,A股港股同步上演跳水大戲。阿里影業跌至1.95港元每股,唐德影業跌至90.95元,按照當天匯率換算,趙薇身家比之最高點蒸發了近40億人民幣

5. 趙薇為什麼被罰禁入股市,發生了什麼

據說是內幕交易被查出來,擾亂股市交易秩序,坑害散戶,違法違規,遭受罰款被禁終生不能入市,這就是利用自身優勢、不顧散戶生死、沒有民族氣節、追隨太陽旗、追逐金錢的漢奸可悲下場,罪有應得!

6. 趙薇夫婦遭證監會行政處罰是怎麼回事

11月9日消息,今日晚間,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祥源文化」)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萬家文化(已更名為祥源文化)、龍薇傳媒等涉嫌信披違法違規案已調查完畢,依法擬對龍薇傳媒、萬家文化、黃有龍、趙薇、趙政、孔德永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 60 萬元罰款;對孔德永給予警告,並處 30 萬元罰款;對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 60 萬元罰款;對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 30 萬元罰款。

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採取 5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7. 證監會對趙薇夫婦是怎麼處罰的

證監會16日晚公布了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駁回了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最終決定: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此外,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並且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

8. 「證監會禁止趙薇夫婦入市」,在股市中,這種懲罰有多嚴重

我可以准確地告訴你這個懲罰非常的嚴重,可以說基本上阻斷了趙薇夫婦財富暴漲的一個最重要的一個途徑,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當下金融市場的波動非常的大,就比如說一個公司今天市值五百億,有可能明天只值一百億,在這種暴漲暴跌的情況下,一些深諳此道者就可以從中謀取大量的利益,從而可以達到財富快速暴漲的一個目的。


前一段時間,趙薇因為紅酒銷量不好的問題,還開啟了網路直播來推銷紅酒,所以由此可見趙薇現在的日子並不好過,有可能已經陷入了資金周轉不開的地步。

9. 為什麼不準趙薇入股市

證監會認定的五項違規事由如下:
1、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准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2、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3、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
4、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5、龍薇傳媒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證監會披露的資料顯示,趙薇夫婦控制的龍薇傳媒其實一開始就沒有準備好資金,期間的信息披露更是弄虛作假,未及時說明實情。
其一
此次收購共需30.6億元,可龍薇傳媒自有資金僅6000萬元,杠桿比例達50餘倍。
雖說計劃通過銀行融資,可龍薇傳媒2016年11月2日才成立,僅是個無實際運營的空殼公司,明顯不具有快速從銀行募資的能力。此時,貿然公布收購信息,疊加名人效應,致使萬家文化股價大幅波動,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其二
在公告中,龍薇傳媒稱,向金融機構質押融資14.999億元。可實際上,其與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約定的上報審批最高額度為30億元。
如果該審批獲通過,則上述資金將覆蓋除6000萬元以外的所有資金缺口,但與公告的股權款支付步驟並不一致。
黃有龍的筆錄顯示,「趙政他們希望30億元全部由銀行提供,這樣成本能下來……如果銀行同意提供30億元,趙政他們會把銀必信的15億元還掉。」
更令人驚訝的是,根據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方案,龍薇傳媒向中信銀行融資款項中的第二筆及第三筆發放額度取決於萬家文化股價情況。
相關辦事人員的筆錄顯示,「(銀行方面)表示保底22億元能借,如果股價漲起來,到27元的時候,最高能批到30億元。」
換言之,即使拿到了首批資金,後續資金也不見得能夠按時到位,可龍薇傳媒完全沒有披露此事。
其三
龍薇傳媒始終沒有準確披露融資情況。
2017年1月12日,其稱,金融機構將於月底前完成審批流程。可到了月底,龍薇傳媒並沒有披露「未與任何金融機構達成融資合作」的消息。
另外,2017年2月16日,龍薇傳媒稱,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是由於「金融機構融資審批失敗」。而事實上,銀必信沒有準備好足夠的資金,無法按時借給龍薇傳媒12億元。
其四
2017年1月12日,龍薇傳媒稱,「將積極與萬家集團進行溝通以使本次交易順利完成,同時繼續尋求其他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但其並沒有積極與萬家集團溝通,也未再聯系過其他金融機構。
黃有龍在詢問筆錄中表示:
「中信銀行是孔德永這邊找的,我們這邊沒有找過任何銀行,包括深圳的銀行。自始至終,銀行方面都是孔德永聯系的,我和趙政都沒聯系過銀行……在趙政去杭州和孔德永談上飛機前(股份轉讓變更為5%前),我和趙政說不要做了……至於後面取消收購,我覺得這個事情沒辦法做了,就不做了……孔德永讓我們留5%的股權,我其實真不想要,但出於信用,我最後還是同意了……我們從來沒有想過用自有資金進行收購。」
小編注意到,在去年11月,證監會對萬家文化發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後,黃有龍在微博上發文稱:
「鑒於近日來一些媒體對我和我太太的不實報道,已經聘請律師取證,將以最快速度起訴謠言製造者與背後強大的推動勢力」;
從沒有當過某個領導的「司機」,從沒當過巨富,也從不想當巨富,只想一家人平淡平安的生活;
希望通過文化類上市公司支持趙薇的事業更上一層樓,「這是我的初衷,可惜事與願違」,從沒有過任何違法的想法或者越過道德底線去獲取財富。

10. 小燕子趙薇操縱股市被抓

沒被抓,只是再次成為被告,還有之前被禁止進入股市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