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股票交易的自動撮合機制是怎樣一個原理
股票撮合交易機制
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目前,滬、深兩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
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餘交易時間均為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期間內,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
2、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
3、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
(1)深圳股票收盤交易機制擴展閱讀:
股票的交易方式
一、面議和競價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面議買賣和競價買賣。面議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的面談,通過地攤小販式的討價還價來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最常見,也是最常用的一種買賣方式。這種交易方式一般都是出現在股票沒有辦法上市、交易量不多,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
而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有種類似於拍賣的那種形式,最後是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的。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賣方都可以自由的選擇適合自己的買賣方,這樣可以使得交易的公平性,產生的價格也不會讓人難以接受。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二、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另一種,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可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就是不通過中介,買賣雙方直接面對面交談,然後股票就由買賣雙方自行交割。
場外交易大部分都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就是買賣雙方找個中介人,來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買賣雙方都不會露面。
三、現貨和期貨交易
按照交割期限的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就是指買賣雙方都成交之後,馬上就辦理了交割手續,當時就財貨兩清。而期貨交易則不一樣,它是按合同中規格的價格、數量,過一段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② 深市股票的收盤價的計算方式
【裝機必備2】股票{保本 贏利}自動計算器v3.01-增加個股多次買入計算
http://page.Shdjt.Com/page.asp?bk=3&page=62103&boardid=8&Id=301
說明:
【1】印花稅,傭金,其他費用,輸入後點擊保存即可保存,下次啟動無需再修改
【2】輸入 買入單價和買入股數 後點擊計算保本單價 就可以自動算出保本需要賣出的價格
【3】輸入賣出單價和賣出股數可以自動算出賣出所產生的贏利
【4】輸入買入價+買入數反復添加該股的買入價格和買入數量,即可計算累計保本價
③ 中國股票交易機制是什麼
股票交易機制是證券市場具體交易制度設計的基礎,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其設計依據就是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的不同機制。
從交易時間的連續特點劃分,有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在定期交易中,成交的時點是不連續的。在某一段時間到達的投資者的委託訂單並不是馬上成交,而是要先存儲起來,然後在某一約定的時刻加以匹配。在連續交易中,並非意味著交易一定是連續的,而是指在營業時問里訂單匹配可以連續不斷地進行。
因此,兩個投資者下達的買賣指令,只要符合成交條件就可以立即成交,而不必再等待一段時問定期成交。
定期交易的特點有:
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價格的穩定性;
第二,指令執行和結算的成本相對比較低。
連續交易的特點有:
第一,市場為投資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時性;
第二,交易過程中可以反映更多的市場價格信息。
(3)深圳股票收盤交易機制擴展閱讀:
特點:
1、流動性
證券的流動性是證券市場生存的條件。如果證券市場缺乏流動性,或者說不能提供充分的流動性,證券市場的功能就要受到影響。
2、穩定性
證券市場的穩定性是指證券價格的波動程度。一般來說,穩定性好的市場,其價格波動性比較小,或者說其調節平衡的能力比較強。從證券市場健康運行的角度看,保持證券價格的相對穩定、防止證券價格大幅度波動是必要的。
3、有效性
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包含兩方面的要求:
一是證券市場的高效率;
二是證券市場的低成本。其中,高效率又包含兩方面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證券交易機制
④ 收盤價的交易規則
1、收盤價計算方式
下午3時收盤前的3分鍾將實施收盤集合競價的方式,用以確定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最後一筆成交價為當日收盤價。
2、開盤集合競價有變化
根據規定,在開盤集合競價的期間,交易所將即時揭示中小企業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其中開盤參考價格是指截至揭示時所有有效申報按照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虛擬開盤價格。
3、將編制中小企業板塊指數
交易所將編制中小企業板塊指數,用以反映中小企業板塊總體價格變動和走勢。
4、披露席位的變化
根據規定,當中小企業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將公布成交金額最大五家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以及買入、賣出金額:
1)收盤時,個股的漲跌幅與中小企業板塊指數漲跌幅比較,其差距(下稱偏離值)達到±7%的前三隻股票;
2)盤中價格震幅達到15%的前三隻股票;
3)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
5、異常波動的判斷
當中小企業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
1)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個股漲跌幅的偏離值累計達到±20%;
2)連續三個交易日內,ST和*ST股票的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
3)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一旦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就將被實施停牌,直至有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的當日10時30分復牌。同時交易所將公布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成交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⑤ 股票的交易機制
撮合制交易模式
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始和結束交易
(2)交易單位:一個交易單位為一手,委託買賣的數量為一手或一手的整數倍
(3)報價方式:採用電腦報價方式,接受市價申報和限價申報
(4)價格決定: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
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為5%
交割方式:T+1交割制度,貨銀對付原則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出入資金額度沒有限制
⑥ 關於上交所調整收盤交易機制的公告
上海交易所於2018年8月6日修改了相關交易規則,並於8月20日正式啟用,主要修改條款如下:
一、關於收盤交易機制的調整
1、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的收盤價產生方式調整為通過收盤集合競價產生。收盤集合競價的時間為14:57至15:00。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以申報,不可撤單。行情揭示同開盤集合競價。
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的收盤價產生方式不變。
2、調整證券交易停牌後的復牌時間。如證券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分,則於當日14:57分復牌,此後進入後續交易階段;對於原先「盤中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的規定,調整證券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分,並於14:57分復牌,此後進入後續交易階段。
二、關於股票上市首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調整
1、對於新股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維持現狀不變;連續競價階段、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和開市期間停牌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統一調整為「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增發上市、暫停後恢復上市、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其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維持現狀不變;後續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統一調整為「申報價格不高於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於最新成交價格的90%」。
三、關於開市期間停牌的股票接受申報事項的調整
開市期間停牌的股票可接受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
債券、債券回購、基金停牌階段可接受申報的有關事項不做調整。
四、關於滬港通額度使用規則的調整
當日額度在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使用完畢的,暫停接受該時段後續的買入申報,但仍然接受賣出申報。此後在連續競價階段開始前,因買入撤單、廢單或賣出等情形釋放額度的,則恢復接受後續的買入申報。
當日額度在連續競價階段或者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使用完畢的,停止接受當日後續的買入申報且當日不再恢復,但仍然接受賣出申報。
詳情請查閱上交所公告: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180806_4607055.shtml
⑦ 深圳股票收盤前最後三分鍾內成交的問題
不可以了
因為15:00你才知道是否成交
那時候已經收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