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集合競價時間段中可以成交嗎
在集合競價時間段中可以成交。集合競價過程中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所以有些投資者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在集合競價中,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
(1)股票競價的時間可不可以交易擴展閱讀:
集合競價的相關注意:
1、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② 競價時間可以買賣嗎
1、 競價時間投資者是可以買賣股票的。競價指的就是投資者在股票交易日上午9:15—9:25這個時間段,根據個人的心理預期價位去靈活自由的申請股票買賣。在這個競價過程中,對於投資者下單的買賣單,證券所都是遵循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這也是為了保障投資人雙方的利益,最大程度去促成交易。
2、 股票競價簡介:股票競價本身就是指證券所把投資者的各種委託報價或是和一段時間內的各種委託報價整合在一塊,按照買價不小於賣價的要求,盡可能去達成股票交易。在這個情況下,股票的交易會更加的公開透明,因為投資者都是根據個人的投資預期進行下單委託的,如果之後的股價超過了個人的心理預期,那麼投資者也可以選擇不買入或賣出。總的來說,集合競價讓股票價格更加客觀、透明。
拓展資料:
集合競價時的成交價格的確定基於如下三點:
1、 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即「量大優先」原則;
2、 高於成交價買進與低於成交價賣出的申報全部成交;
3、 如與成交價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集合競價參考價值:
集合競價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值得參考的,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初步判斷所選股的強弱,集合競價在開盤後9點20以前高開且量大的,通常是虛高或有人操盤坐高,如果集合競價在分時走勢上上下波動大,該股當日走勢一般不建議入手,如果集合競價做多量能穩定商鞅,最後一分鍾有快速拉高之勢,可以考慮掛漲停追進去。
競價分兩種情況考慮:
1、成交量 集合競價成交量放大到和首板漲停爆量相同最佳,如果放大到2/3也可以,最差也要放量到一半,如果縮量就沒有參與價值。 一定要爆量,就是看漲停瞬間分時成交量柱的高低。 2、高開幅度和分時 高開幅度主要兩個方面,開到3%-5%,或7%-9%有一定價值,競價開到6%左右是雞肋,既不如高開7%-9%證明了強度,也不如高開3%-5%位置相對安全。
③ 股票開盤前競價 可以交易嗎
股市開盤前不可以買賣股票。開盤前集合競價時間可以進行委託,但是不會成交。
股票集合競價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股民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直到9:25分以後,股民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在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
(3)股票競價的時間可不可以交易擴展閱讀:
集合競價中需要注意如下要點:
1、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這段時間內交易系統只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9時15到20分可以撤單,9時20到25分不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既不能報單也不能撤單,9時27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以及新股申購都沒有集合競價,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④ 在股票中,競價時間的價格能成交嗎
有不少剛開始炒股的新股民,對股市的交易規則並不了解,以為只要想買入或賣出,按自己心裡的預期價位掛單就能成交,實則不然,A股有規定的交易規則,只有搞懂交易規則,才不至於錯過買賣機會,大家需要了解A股的競價撮合機制。
下午14點57分至15點的集合競價規則和上午是一樣的,只不過下午集合競價結束後就收市了。搞清了這一規則,對我們參與股票交易是很有幫助的。
⑤ 股市幾點到幾點可以交易
准確來講,股市的交易時間其實分為三個階段:
(一)9:15-9:25為開盤前集合競價交易時間,開盤前集合競價產生了開盤價,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在集合競價時間(早晨9:15-9:25)中,不同時段要求不同:
9:15-9:20,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
9:20-9:25,只能掛單,不能撤單。
其中的9:25-9: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9:25後系統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但指令暫存券商系統,然後9:30統一提交到交易所。
設置集合競價的目的是:防止人為地操縱股票價格,因為集合時看不到買賣雙方的數量。
(二)上午9:30-11:30,以及下午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此時投資者不斷申報價格,交易所按照一定規則來產生實時價格。
(三)下午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產生了收盤價。
在科創板和創業板盤後交易(15:05-15:30)中,都是按照收盤價固定價格成交,買賣雙方價格不變。但可以根據買賣盤的變化,預計出次日高開走勢。無論是集合競價還是盤後固定交易,不僅能幫助投資者作出預測,還能防止操縱股價,因此對證券市場有正面積極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科創板和創業板,還有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為收盤的半個小時內,此時投資者可以按照收盤價成交。
拓展資料:
一、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集合競價一般是量大從優,散戶只能碰碰運氣。
⑥ 集合競價時間內,股票能交易嗎
集合競價 9:25產生一個開盤價, 如果你的買價高於開盤價或者賣價低於開盤價,那麼會以開盤價成交
⑦ 請問股票集合競價時間是在幾點競價時間買進的,當天可以賣嗎
股票集合競價時間是上午9:15,競價買入按照交易規則當天不能賣出。(除非原來有這個股票,當天競價買入是補倉)。
⑧ 股票在集合競價期間交易能不能成交
只在最後一瞬間一次成交。
⑨ 集合競價時候可以賣嗎
集合競價時候可以賣
9:15到9:20以前是無法賣出的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撤單規定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委託人有權變更和撤銷委託,如有部分成交,則成交部分不得撤銷。
集合競價階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從9:20至9:25的時間段,滬深兩市都不接受集合競價的撤單。
股民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滬深兩市的規則都不一樣。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
9:15——9:2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
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⑩ 股票競價時間交易規則
一。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成交順序: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二。 競價規則: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目前,滬、深兩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餘交易時間均為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期間內,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⒈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⒉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⒊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