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三板上市公司有訴訟案件是否應發表露公告披露
這個是不會披露的,換個角度想一想就知道了,但是有中大利好消息,還是會及時公告的,企業掛牌新三板的目的大多數還是為了融資,負面的報道那不是砸自己飯碗?
❷ 新三板交易股權糾紛,該到哪個法院起訴
您好,一般情況下,新三板股權交易不易發生糾紛,因為新三板股權交易往往都是通過全國股轉系統交易的。但並不是說新三板股權交易,就不會發生糾紛,現實生活中,股權出讓人與證券公司、股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仍然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糾紛。這時,想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的,就需要選擇合適的法院起訴。
現階段,當新三板股交易發生糾紛的時,可以到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的法院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當事人是可以事先約定糾紛處理的法院,當出現糾紛,有無法協商處理的,就可以按照約定到指定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倘若雙方沒有約定糾紛處理法院的,按照民事訴訟中「原告就被告」的通行原則,原告往往就需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當然了,要是不知道該那個法院起訴的,建議向律師咨詢或拿著相關資料到法院咨詢工作人員,從而確定要到那個法院起訴。否則,通常會出現以下兩種結果:被法院駁回起訴或被告提起管轄異議。
在起訴時,當法院認為其無權管轄時,往往會駁回起訴並告知該到那個法院起訴。倘若法院受理起訴,但被告認為該法院無管轄權的,就會提起管轄異議,要求到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盡管被告提出管轄異議,不一定成功,但是肯定都會拖慢訴訟進程,對原告都是不利的。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❸ 新三板 控股股東限售期內 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那麼,在新三板股權轉讓中有哪些限制性的規定呢?一、通過員工持股平台間接持股的轉讓限制在已有新三板掛牌公司案例中,其員工持股平台多以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搭建。對於此類有限合夥形式的員工持股平台,《公司法》和《業務規則》均未明確規定其股份轉讓限制,但是實踐中,需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的區別:(1)若持股平台中有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參與的(多見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擔任持股平台的GP,從而管理持股平台並間接獲取表決權),則受限於《業務規則》第2.8條的規定,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因其間接持有公司股票應遵循「兩年三批次」的轉讓限制規定。對於持股平台持有的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則存在被認定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間接持有的股票,從而導致應整體遵循「兩年三批次」的轉讓限制規定的風險;(2)若持股平台中並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參與的,則持股平台持有的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並無法定的轉讓限制,但是須受限於持股平台或其中的合夥人為獲取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而訂立的股份轉讓限制性約定。同時,若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系在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受讓自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股份轉讓的限制同樣等同於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轉讓限制對於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轉讓限制,我們簡單總結為「兩年三批次,轉讓受限,做市除外」。具體而言,根據《業務規則》第2.8條規定:1、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其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2、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進行過轉讓的,則取得該等股票受讓方的限制性轉讓要求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相同;3、主券商為開展做市業務而在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從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處取得的做市初始庫存股票,不受到前述轉讓限制的約束。三、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對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業務規則》則並未專門作出規定,目前主要受限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即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員離職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掛牌公司亦可以通過公司章程的特別約定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四、核心員工持股的轉讓限制《公司法》和《業務規則》均未對公司核心員工股份轉讓作出專門的限制性規定。但是實踐中,核心員工主要通過參與員工激勵計劃而持有公司股份,而在此類員工激勵計劃項下通常會對核心員工設置一定的持股鎖定期。因此,公司核心員工股份轉讓的限制主要取決於公司員工激勵計劃的內部約定。此外,如公司核心員工持有的公司股份系在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受讓自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股份轉讓的限制與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相同。五、其他股東持股轉讓限制對於上述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而言,《公司法》和《業務規則》並未對其股份轉讓作出專門的限制性規定,即只要該股東並非股份公司發起人或雖作為發起人但股份公司設立已經滿一年的,若公司章程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件無特殊約定,該股東股份轉讓不受限制。六、發起人持股的轉讓限制《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並未對公司發起人轉讓新三板公司股份作出限制性規定,因此,一般的公司發起人(排除同時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發起人)所持股份對外轉讓的限制,主要是根據現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即,如新三板公司掛牌後,該公司作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不滿一年的,則發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不得轉讓。同時,在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況下,若公司股份化改造後的存續期間未滿一年的,則發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同樣存在限售要求。
❹ 公司新三板上市後認購了股票,離職後股票怎麼處理
公司新三板上市後認購了股票,勞動者離職後,勞動者持有的股票應當按照勞動雙方約定的方法執行,可以協商交易給用人單位或者相關的股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❺ 新三板股權質押風險有多大
如果你有100萬新三板股票,假設你從金融機構質押貸款30萬,假設警戒線為60%,當股價跌到48元時,各方會開始關注其中風險;假設平倉線是30%,當股價跌到39元,在你不追加質押的情況下,金融機構為了控制風險,可能會賣出股票。
當然,金融機構會不會賣出,要看質押貸款時的合同約定及後續執行。
實際上,因為新三板流動性較差,假使真存在賣出的話,這種賣出可能是致命的。所以,市場各方對股權質押都非常謹慎。實際上,一旦觸及平倉線,以新三板目前的流動性,金融機構想跑也未必能跑出來。所以,沒有人希望這件事發生。
不想出現風險,唯一的辦法是降低質押率,所以讀懂新三板研究中心的數據告訴你,目前大部分的質押里,100萬股票通常能貸出10萬至30萬。
問題是,已經搞過股權質押的公司,現在股價怎麼樣呢?
讀懂新三板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已經有14家做市公司被質押的股權市值不超過質押貸款額的130%,而且這些公司並沒有披露是否已經增加質押。
這是不是意味著風險就在眼前?讀懂君不知道。因為新三板公司關於股權質押的公司細節很少,既不說為什麼這100萬股票能貸出80萬人民幣,也不說在什麼情況權力方要求增加質押或有權拋售股權。
另一種情況更令讀懂君費解,那就是不少新三板公司用100萬市值股票質押出200萬甚至300萬元,而二級市場股票在質押後又大規模下跌,讀懂君不知道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會如何處理。投資還是要到一些正規的平台,例如騰訊眾創空間
❻ 新三板原始股轉賣有哪些方式
1,以書面形式(切記是書面形式,且留痕,比如發郵件、傳真、快遞)將要股權轉讓的事情通知其他股東。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
2,如果超過半數都同意,那麼你轉掉。如果超過半數不同意,那麼,以同樣的價格買,如果不買,則視為同意。
3,向公司聲明,在保留上述證據的前提下,我可能向法院起訴。因為你們公司要做新三板上市,股權方面不存在糾紛時基本的條件,所以公司不會讓起訴的而跟會處理的。當然,也最好不要起訴,以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協商應該可以解決問題。
4,關於購買新三板的股票。買三板的股票必須重新去開三板的帳戶,而且有權開三板交易的證券公司是少數。
❼ 有訴訟案件上得了新三板嗎
三年之內不能出現有關公司的案件訴訟,公司沒有重大人員變動。
❽ 訴訟保全凍結了在新三板的股票,這個被凍結的股票能進行交易嗎
已然凍結了就不能再交易了,要不就不叫凍結。再者新三板交易的不能叫股票,只能叫股份。新三板是中小企業股份掛牌轉讓的場所。
❾ 我被人騙賣了新三板,現在出不來,算不算詐騙.開戶
根據你的表述,這種行為應該不屬於詐騙。
該行為應屬於民事經濟糾紛。
你們可以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或者通過當地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等方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