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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階段實施盤中臨時

發布時間: 2021-11-26 09:57:03

1. 科創板交易規則

一.科創板的漲跌幅限制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規則如下:
1、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為20%;
2、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3、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二.科創板的交易時間

科創板股票交易時間如下:
1、開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9:15-9:25;

2、連續競價: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盤後固定價格委託交易時間如下:
1、申報時間: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間,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

2、交易時間: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創板的臨時停牌規則

科創板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說明:
1、競價交易階段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

2、停牌時間: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4、單個交易日內,同一股票單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鍾,雙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鍾。
更多交易規則,您可以通過我司投教園地,科創板專欄查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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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多少

在連續競價階段,如果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其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這里提到的買入基準價格是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2)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階段實施盤中臨時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因科創企業普遍具有技術新、前景不確定、業績波動大、風險高等特徵,市場可比公司較少,傳統估值方法可能不適用,發行定價難度較大,科創板股票上市後可能存在股價波動的風險。

科創板制度允許上市公司設置表決權差異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據此項安排,存在控制權相對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大於每一普通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資者的表決權利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等事務的影響力受到限制。

3. 科創板盤後固定價格未成交的不撤銷可以嗎科創板盤後固定價格交易能100%成交嗎

你好!具體的科創板交易規則如下:
一、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不實行當日回轉交易,投資者當日買入的科創板股票,在次一交易日才能賣出。投資者需關注可能產生的股價波動風險。

二、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且不超過10萬股;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 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通過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收盤定價申報,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超過200股的,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三、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市價申報、集合競價階段、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本條規定。

四、在競價交易中,科創板的市價申報主要有4種類型,其中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是科創板新增的。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即本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如有本方申報的,則按本方最優報價轉為限價訂單;如無本方申報的,則該市價訂單自動撤銷;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即對手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如有對手方申報,以對手方最優價為成交價與對手方撮合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按本申報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訂單;如無對方手申報,該市價訂單自動撤銷。

五、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申報內容應當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買入保護限價)或者最低賣價(賣出保護限價)。

即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保護限價。

六、新增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申報價格方面,收盤定價申報為限價申報。如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的限價,則買入申報無效;如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的限價,則賣出申報無效。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停牌當日復牌的,已接受的申報參加當日該股票復牌後的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當日 15:00 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交易所不再接受收盤定價申報,當日已接受的收盤定價申報無效。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以交易所確認方為有效。

七、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科創板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或者達到或超過60%的,交易所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4. 科創板交易規則

一.科創板的漲跌幅限制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規則如下:
1、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為20%;
2、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3、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二.科創板的交易時間
科創板股票交易時間如下:
1、開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9:15-9:25;
2、連續競價: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盤後固定價格委託交易時間如下:
1、申報時間: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間,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
2、交易時間: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創板的臨時停牌規則
科創板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說明:
1、競價交易階段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
2、停牌時間: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4、單個交易日內,同一股票單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鍾,雙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鍾。

5. 科創板股票的交易規則

基本交易規則
1、漲跌幅
競價交易的漲跌幅比例為20%;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前5個交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
2、申報數量
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不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
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
通過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3、交易方式
(1)競價交易;(2)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15:05至15:30);(3)大宗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 交易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T+1交易結算。
4、委託方式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3)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4)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即該申報以其進入, 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
5、融資融券
科創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9家券商可以實現科創板股票融資融券交易的T+0。分別是: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銀河證券、申萬宏源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
6、新股申購
(1)市值門檻
符合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條件且持有市值達到10000元以上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申購。
(2)申購單位
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
高申購數量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的干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5萬股, 如超過則該筆申購無效。
(3)配號
網上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 交易所按照每500股配個號的規則對有效申購進行統連續配號。

6. 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何種情形時,屬於盤中異常波動,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是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

二是中國證監會或者上交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更多問題歡迎咨詢~

7. 創業板股票擁有臨時停牌機制,是怎麼用的

1、 漲跌幅限制。


規則條文: 本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解讀:所有創業板的股票,以後每天的漲跌幅由原來的10%變為20%。意味著該規則實行後,創業板的股票風險會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動幅度則變成40%,如果在漲停板買入,很多可能虧損40%以上。而有些投資者習慣運用的「漲停戰法」,也將承受更大的風險。




4、盤後定價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本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

盤後定價申報當日有效。


解讀:這一條文源於上海科創板的規則,但一般投資者並不容易理解這一規則。其大概意思是:沒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這兩個時段內,投資者可以像買賣普通股票一樣,在交易軟體上以盤後固定價格申報的方式發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競價階段並不會成交,而是在15:05-15:30這25分鍾里,根據時間優先的順序按照收盤價撮合成交。

這一規則對於投資者而言,主要有兩個作用:一,可以避免當天買入股票後,承受虧損的局面;二,可以根據收盤後情況,再作出投資決策,給予投資者更多理性選擇的機會和時間。


除了上述比較重要的條文以外,還有以下幾個規則需要注意,但不詳細去寫了。


第一, 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第二, 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納入可出借范圍。

第三, 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