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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男方父親股票賬戶

發布時間: 2021-05-03 08:47:26

⑴ 離婚時,發現丈夫把股票全部轉入子女的股票帳戶內,分割財產時是否會牽涉進去

能夠把股票轉入子女的股票帳戶里嗎????????
這個問題法院根本不會相信,因為技術上就不成立。他只能夠把錢轉入子女的銀行帳戶。

⑵ 離婚期間 老公是否可以私自買賣股票 賬戶是我的

賬戶是你的,要看是不是你們共同財產,而且他不可能看著錯過最佳時機出手,有交易記錄,最後按照法律程序分所有財產,是你的賬戶也不一定是你的,他賣了錢也不是他自己的,沒事,最後都可以分清

⑶ 我用父母的錢替他們炒股,但在我賬戶上,離婚時會無良老公非說這是夫妻財產要平分,怎麼辦

哪要看你有沒有銀行轉賬的證據,證明錢是你父母的,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除了父母,其它都是扯蛋

⑷ 離婚後,前夫還在用我的銀行帳戶和股票帳戶買賣股票,錢都是他的,會不會給我帶來損失

因為個人我國誠信系統正在建立,所有你的違背信用的行為都可能對你造成影響。如果你前夫違背了銀行的賬戶管理要求、股票賬戶的管理要求,那麼銀行和證券公司有可能將該信息上報誠信系統,目前該系統在人民銀行已經成立運行。以後你要申請銀行貸款、銀行信用卡,就可能因為這個原因被拒絕,同樣如果該系統擴展到全社會,那麼有可能你用手機、申請上網賬戶等也可能受影響。保險起見,要回你的賬戶吧,損失並不一定只是表現在金錢上的。

⑸ 離婚前把股票賬戶名字改了,還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因此,離婚時,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⑹ 准備離婚可是我不知道老公的股票帳戶

這個可以在起訴的時候,申請法院調查,不過你自己最好提供你老公開戶的證券公司,這樣便於法院調查。

⑺ 請問,存在父母股票賬戶上的錢,是共同財產嗎婚前房產在婚後處置的

婚前房產存在父母股票賬戶上,不是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⑻ 丈夫的股票賬戶在公婆名下 離婚時我能申請凍結嗎

不能凍結,必須是對方本人的債權。或者有證據證明是男方在父母名下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