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法院申請調取收入證明時,必須要提供具體銀行賬號嗎
不需要,因為在合理合法合規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直接通過身份證號調查一個人的收入證明,他們會通過人民銀行的監管系統調取,一個人所有銀行的賬號信息,存款信息包括流水啥的,還有股票和其他理財信息,
2. 法院如何查詢當事人購買股票,基金信息平台
在 不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的情況下,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去中國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對方的股票交易明細。通過這兩個公司,可以查到對方所有的股票交易記錄。
3. 如何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
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以及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九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包括:
(一)證據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無權查閱調取的;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綜上,如果確實有困難,你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如果不懂的話可以和承辦書記員聯系,一般是不收費的。
4. 對於自己無法調取的證據,如何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由於法律法規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有些特定的證據,如銀行存款情況、股票帳號情況等當事人不能在訴前調查
,只能委託法院調查。但如果對方一知道原告訴至法院,很可能就會立即將資金轉移,因此,建議原告直接在訴狀中附帶《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並註明先查詢再送達的理由,不至於「打草驚蛇」,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查詢賬上仍有大量資金,可以考慮採取財產保全,以求主動。
5. 法院或公安局能不能查股票賬號
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調查,當然可以查股票賬戶;法院如果涉及到刑事、民事訴訟,如果認為必要,依其職權,也可以查股票賬戶。
6. 法院如何查封證券賬戶
個人,法人,集體或機構被法院查封財產,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賬戶會一並被凍結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
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6)申請法院調查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證券法》第139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7. 我現在有個官司,其中要在法院申請保全對方的股票賬戶,可操作性如何
太難辦了,股票是即時的,遇上大跌大漲價值是不固定的。也無法保全呀。
但凍結是可以的,所謂的凍結也只是不讓其變現而已,其價值也是無法保證的,也許今天法院取證時裡面還值10W,結果開庭時遇上大跌了,就剩餘2W了,這都是有可能的。按取證時的10W給你,你要嗎?
所以不要怨法院不給你保全,不是他不作,是他作不到呀。呵呵
8. 法院能夠查詢個人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信息嗎
「法院能夠查詢個人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信息嗎?」:
1、如果賬號主人涉嫌刑事犯罪,檢察院和法院可以查。
2、如果牽涉到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法院在當事人申請時有權查詢。
3、如果是執行案件中的被執行人:執行員有權查詢並劃扣。
9. 離婚申請法院調查取證原告股票和銀行存款是否轉移法院管嗎
法院有權利調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