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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可以查股票賬戶嗎

發布時間: 2021-05-05 05:05:37

❶ 律師可不可以到證券公司查嫌疑人的資金

律師可以到證券公司查嫌疑人的資金。

《律師法》
第三十三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有權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會見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第三十四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❷ 請教法官、律師達人,案件執行時需要調查當事人的股票信息,需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查詢股票開戶信息,

會的,包括開戶日期,買賣股票數量,時間,數額等等

❸ 律師可以查到被執行人的所有財產嗎

律師如何查被執行人財產
查詢被執行人賬戶十招
首先需要明確被執行人的資產范疇: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資產(財產)形態不一,數量大小有差別,但大同小異。被執行人的資產(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動產、不動產);現金;股權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權證);所購有價證券,包括金融債券、企業債券;預付款;到期和未到期債權;其它應收賬款;無形資產,包括商標、專利、商譽,著作權,版權等。
如何才能查清被執行人轉移、隱藏的財產呢?法院執行人員人少案多,執行法院往往要求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申請人往往委託專業律師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盧海國律師作一個簡單整理,以期給那些被執行難所困惑的債權人一點幫助。
1、從申請人處挖掘
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簽訂的合同、往來函件、傳真,被執行人有無網站,以及在經濟往來過程中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住址或辦公地點、聯系方式、動產、不動產及各種收益、債權、銀行帳號等基本情況、財產保全的情況以及證明材料、被執行人的行蹤及隱匿財產的線索。
律師應告知申請執行人舉證不能的後果。即申請執行人若不能證明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人民法院會以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由中止執行。告知發現被執行人財產時申請執行人先行扣留權。
了解被執行人的配偶情況:姓名、有無固定工作單位和收入情況,為追加被執行人做准備。
被執行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以及已設置了擔保或其他優先權的財產,也應當予以關注。
2、案外人報告或懸賞舉報:
告知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懸賞執行。即若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被執行人財產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執行時,申請執行人可申請懸賞執行,鼓勵有關知情人員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其到期債權。同時應明確告知申請執行人若申請懸賞執行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講明獎賞方法及金額,並交納公告費。從被執行人關聯方打探其債權情況。
3、從被執行人處取得。
(1)套取:筆者在代理赴保定市執行案件時,因被執行人是一房地產公司,經查詢工商檔案得知被執行人旗下有一賓館,我們便謊稱是外地出差要在此住宿,以身上錢款不足為由,要求給我們一個賬號,我們的公司直接打過來,總台服務人員經請示經理後,給我們一個賬號,然後我們和執行法官趕到銀行一查詢,余額遠遠超過應執行款項,辦理了相關法律手續後成功返回石家莊。
(2)安排「線人」 進入被執行人單位。
(3)跟蹤被執行人出納,發現其帳戶上有錢的開戶行。
(4)被執行人門前經常停放車輛。
(5)被執行人單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銀行。
4、律師依法主動查明:
工商檔案查詢被執行人開戶行、賬戶、賬號,股權、子公司、分公司、股東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驗資報告股東出資是否虛假、到位,有無抽逃出資。被執行人繳納水費、電費、稅款等相關部門,知識產權可向國家商標管理局、專利局,不動產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產、國有資產、林業等管理部門查詢。
5、積極協助人民法院調查和申請人民法院給律師簽發財產調查令
北京、上海、浙江、湖南、重慶等省市的部分或全部法院已經實
行。 對一些不能核實或因為客觀原因不能調查的財產線索,作為代
理人應將財產線索提供給法院,積極協助法院調查和執行。
查詢被執行人賬戶十招
第一招,到中國人民銀行會計科查詢被執行人的基本開戶情況,有外幣業務的單位到中國人民銀行外資科查詢外幣開戶情況。
第二招,到工商局查詢企業基本情況,其中有企業銀行開戶情況,外資企業和私人企業有審計報告,可從審計報告中查詢企業存借款銀行。
第三招,到國稅局查詢企業繳增值稅帳戶。
第四招,到地稅局查詢企業繳所得稅或營業稅情況。
第五招,到電信局查詢企業電話費從哪個帳戶交納(適合被執行人為大型企業及其集團)。
第六招,到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查詢企業繳納水費、煤氣費帳戶。
第七招,到電力局查詢企業繳納電費帳戶。
第八招,以采購方的身份電話談業務,問對方將錢打到那個帳戶上。(此招防不勝防)
第九招,通過銀行查銀行,通過查詢銀行來往帳及單據,摸清對方資金走向。
第十招 通過職工發工資所在銀行倒查企業存款情況。

❹ 知道被告有股票的賬戶,我如何可以查到

你自己去是沒用人,人家肯定不給你查,但是如果你帶上法院強制執行人員,可以凍結賬戶等。不過很多時候強制人員要等很久,可以帶律師去,一般律師都有辦法。

❺ 律師事務所能開設證券賬戶嗎麻煩註明法條出處,多謝~

不能啊,開設證券賬戶只能在證券公司。律師只能提供證券方面的法律服務。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律師在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等活動中的執業行為,完善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和《律師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律師事務所及其指派的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適用本辦法。前款所稱證券法律業務,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委託,為其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等證券業務活動,提供的製作、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法律服務。、
希望能幫到你~

❻ 離婚原告律師可以申請法院查被告的股票交割單嗎

若涉及夫妻共有財產,律師無法查明的,可申請法院予以調查。

❼ 請問民事律師能否查驗個人證券賬戶信息

可以
如果他有法院的立案受理單據

❽ 怎樣查詢自己的股票賬戶信息

查詢自己股票賬號的步驟:

一、打開自己使用的證券軟體,打開軟體,右上角就有些。也可以打開股東卡,股東卡上面也有。

(8)律師可以查股票賬戶嗎擴展閱讀:

查詢股票賬戶的總盈虧的方法:

一、查詢你的銀行銀證轉賬記錄,用轉進的資金總額減去轉出的資金總額,再和你現在的證券賬戶市值比較,即可得出盈虧。

二、聯系你的開戶券商,通過櫃面進行軋差查詢資金進出情況,然後和你的賬戶總資產進行比較,也是可以統計出盈虧。

三、建議自己做個有心人,學會記賬和統計,這樣一方面是統計你的盈虧。另一方面也是統計你自己買賣股票的成功率,時間長了你會從中獲益。

❾ 證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賬戶嗎

可以,但是他們是分級別的。你的客戶經理可以。不是誰都能查。

業務規則
1、業務風險隔離制度
《證券法》第13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2、證券自營規則
《證券法》第137條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3、自主經營的權利
《證券法》第138條規定,證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其合法經營不受干涉。
4、客戶資金的管理
《證券法》第139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5、委託書的設置與保管
《證券法》第140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應當置備統一制定的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採取其他委託方式的必須作出委託記錄。客戶的證券買賣,不論是否成交,其委託記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於證券公司。
6、辦理委託事宜要求
《證券法》第141條規定,證券公司接受證券買賣的委託,應當根據委託書載明的證券名稱、買賣數量、出價方式、價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規則代理買賣證券,如實進行交易記錄;買賣成交後,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製作買賣成交報告單交付客戶。證券交易中確認交易行為及其交易結果的對賬單必須真實,並由交易經辦人員以外的審核人員逐筆審核,保證賬面證券余額與實際持有的證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證券法》第143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8、禁止對客戶作出收益或賠償的承諾
《證券法》第144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戶委託
《證券法》第145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經營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10、證券公司的責任
《證券法》第14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1、資料的保存
《證券法》第147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述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12、信息、資料的提供與要求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證券法》第148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信息、資料。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13、審計與評估
《證券法》第14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