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個人賬戶里如何區分出限售股和流通股數量
股權分置改革前未流通股本在股改後獲得流通權,並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的時期內不完全上市流通的A股稱為限售流通A股。
股權分置改革就是把以前不能上市流通的國有股,法人股變成流通股,但為了減少大量的股份集中上市給股市帶來沖擊,所以對這部分股份上市時間有所限制。
後來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現企業所有股份自由流通買賣。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ps:(IPO限售股:新股上市日起3個月,網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東的限售流通股陸續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鎖定期結束後,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價減持,不需要支付對價。)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B. 自然人的限售股是因為其高管身份嗎
如果高管持有的是原股東上市的限售股,參考以下規定:
首先是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如果是IPO限售股: 則新股上市日起3個月,網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東的限售流通股陸續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鎖定期結束後,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價減持,不需要支付對價。
至於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規定相關法律及責任如下:
《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證監會《管理規則》第八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當年可轉讓但未轉讓的本公司股份,應當計入當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總數,該總數作為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證監會《管理規則》第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制定專項制度,加強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申報、披露與監督。」
深交所《業務指引》第二十一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確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種的行為:(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三)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四)中國證監會、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特殊關系,可能獲知內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C. 請問一個自然人,能開幾個股票賬戶
一張上海股東卡,一張深圳股東卡! 想換證券公司 只能轉戶過去!或者銷戶,然後去你要去的證券公司重新開個賬戶。開完戶最好也不要急著入市,先用個模擬炒股自己練習一下比較問題,我開始就是這樣學習的,希望能幫助到你
D.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對於自然人股東及法人股東的解禁期,是如何規定的呢不甚了解,求高手賜教!
這個不區分是自然人股東還是法人股東,只是區分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是董監高還是一般股東。
如果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鎖定期是上市後三年。如果是董監高,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任職期間每年只能轉讓不超過25%,離職後半年內不能轉讓。如果是一般的原始股股東,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
還有一些特別規定,是針對在上市前突擊入股情況的。
E. 限售股股東的股票在那裡放著呢解禁後是怎麼到了二級市場的,是不是以前就有股票交易帳戶呢
股票發行時,持有股票的股東就辦好了股東卡,如果要上市買賣,還需要辦理股票交易帳戶,股票在股票交易帳戶放著(凍結),解禁後就可以賣了。
F. 無限售條件股股東和有限售條件股股東的意思
1、無限售條件的股東指:沒有持限售股票(既沒有出售限制的普通股票)的股東。
2、有限售條件股股東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按承諾有轉讓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權分置改革暫時鎖定的股份、內部職工股、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等。
有限售條件股份分類為:
1、國家持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如國有資產授權投資機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國有法人持股,是指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以及第一大股東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且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其他內資股,是指境內非國有及國有控股單位(包括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及境內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外資持股,是指境外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G. 請教股東資金賬戶與自然人股東的問題!!!
1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中所說的股東賬戶是指包括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個體工商戶的股東資金賬戶,當然也包括自然人股東。
2 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個體工商戶這四類企業組織的設立都需要其股東在銀行開立資金賬戶,用於該企業對外經濟往來,如果是法人單位設立的則為法人股東,如果是自然人設立的則為自然人股東。
3 此處所指不股票的股東資金帳戶。
H. 請問解禁的原始股是直接把股份打入股東的資金賬戶還是需要走什麼手續後才能打入賬戶
限售股解禁前都會出公告,公告中會註明該部分股票何時解禁。股份也會在解禁上市前自動打入客戶資金賬戶中的,如果有特殊情況也會在公告中註明。從上市當天起就可以賣出了。
I. 限售股解禁 如何交個人所得稅是解禁當天不管是否賣出都統一繳稅還是賣出時繳稅
1、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2、實際賣出收入繳稅,個人轉讓收入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
3、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徵收。
政策依據:
《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個人轉讓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本通知所稱的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合理稅費,是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四、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五、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徵收。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的稅款,於次月7日內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主管稅務機關在收取納稅保證金時,應向證券機構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納稅保證金收據》,並納入專戶存儲。
(9)自然人股東限售股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情況,對不同階段形成的限售股,採取不同的徵收管理辦法。
《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五:
(一)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證券機構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復牌日收盤價,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按照計算出的轉讓收入的15%確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以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適用20%稅率,計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
納稅人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稅額,與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稅額有差異的,納稅人應自證券機構代扣並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持加蓋證券機構印章的交易記錄和相關完整、真實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清算申報並辦理清算事宜。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按照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辦理退(補)稅手續。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事宜的,稅務機關不再辦理清算事宜,已預扣預繳的稅款從納稅保證金賬戶全額繳入國庫。
(二)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後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證券機構事先植入結算系統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和發生的合理稅費,以實際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適用20%稅率,計算直接扣繳個人所得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