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不判離我可以申請查對方賬戶嗎
可以,但必須起訴後申請。
民事訴訟法(2012)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民事訴訟法解釋(2015)
第九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包括:
(一)證據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無權查閱調取的;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貳』 起訴離婚法律上會不會查個人銀行帳戶
在離婚訴訟中,一方隱瞞財產,另一方可以申請法官調查取證。《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向法院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如果對方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院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後,法院就會查封另一方的銀行卡里的存款。《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叄』 如果我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不會查我的賬戶分我的財產
當然會查你的賬號財產啦,只不過分不分你的財產,那還得看你的財產怎麼得來的,什麼時候擁有的,比如是你婚前自己勞動得來的,那麼法院不會分你的財產,如果是你和你的愛人結婚後一起勞動得來的,那自然要分你的財產啦,所以得看情況。
『肆』 離婚名下的股票能查到嗎
離婚名下的股票,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否則就是違法。也就是離婚訴訟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伍』 如果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的人會不會查我的賬戶分我的存款
如果對方申請的話是可以的,他必須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如果離婚的對方不知道,可能就不會調查到,未知銀行賬號和開戶行,法院會拒絕調查。
查詢銀行存款方法:
一、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話,可以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的情況下,注意收集對方的存摺、銀行卡信息,可以將相關材料復印,或號碼抄下。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信息查到。
二、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無法通過上述手段查到對方的銀行存款信息的,可以採用以下方法了解對方銀行存款情況:
(1)起訴後,申請法院調查。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有義務查詢當事人的賬戶余額。另外,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或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當事人的權益高度重視,不能提供賬號和開戶行的,法院一般會表示拒絕。雖然理論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稱和身份證號,各個銀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況。
(2)起訴後,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由律師持調查令到銀行查詢。在支持法院調查令的地區,律師可以持法院調查令的方式到銀行查詢對方當事人的存款情況。
(3)實踐中除了上述查詢渠道外,還有一些調查公司提供銀行存款查詢服務;還有一些當事人通過銀行系統的熟人查詢存款情況,這些方法雖然能夠達到查明財產的目的,但這種作法是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建議當事人採用。
『陸』 起訴離婚的時候,法院會不會調查個人擁有的財產
兩個人情投意合如果到了合適的年齡就會結婚,但是結婚之後如果發生了矛盾或者雙方之間的問題多來越多就會離婚。但是如果離婚時有財產相關的問題沒有解決就會上升到法律訴訟的階段了,此時離婚官司法院會查個人財產嗎?1.沒有一方的申請,法院不會主動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訴訟離婚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財產的證據,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2.如夫妻一方認為另一方隱匿財產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相關證據,法院決定調查的,會採取查詢存款、房產、車輛、股權等途徑調查夫妻雙方的財產情況。3.根據《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相關規定,通過法院離婚,就是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4.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調查,並對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進行認定與分割。綜上,離婚訴訟中,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但會依據一方的申請決定是否調查。一般法院調查包括法院依職權的調查取證和給律師簽發調查令進行調查兩種。
『柒』 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的證券賬戶股票情況
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個人有能力調查核實也可以。
法院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法院不復雜調查。
『捌』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調查出股票資產(已被被告轉走)在第二次起訴時如何認定
《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庭審期間男方將股市資金轉走的行為應屬於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轉移,對法院的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建議你委託律師代理。
如有幫助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