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共同的股票帳戶,離婚後怎麼分割
雙方各自承擔一半的責任。
⑵ 股票帳號是我的,錢不是我的,離婚時會算成我的嗎
您好
股票賬戶是一個股票買賣的憑證,所以您離婚的時候這個股票賬戶只要是你的名字應該還是屬於你的,不過需要說明一下,如果你是結婚後辦理的股票賬戶,那麼就要看裡面的資金多少和你的妻子平均分配了,我是理財師,我的答案您可以放心,真誠回答,希望採納,打字不易啊!
⑶ 男女雙方離婚股票也當財產分割嗎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
股票也是共同財產,應當分割。若隱瞞下來,:以後對方知道了,同樣可以向法院起訴。
股票帳戶的交易都有記錄,到證券公司可以打出詳單。
所以,沒必要隱瞞。
⑷ 離婚時如何分割公司股權,及購買的股票,證券
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它代表一定價值、一定數額的財產。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除另有約定外,以一方名義購買的股票,應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因此,在夫妻離婚時,股票應和夫妻其他共同財產一起予以分割,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股票所代表的這部分財產有其特有的屬性,決定其在分割時也有其特點。一是股票的價值不是確定的,它是隨股市的漲落而漲落。
因此,在作為一種財產分割時,既不能以它的票面值來確定它的價值,也不能以它的發行價來確定其價值;既不能以購買時的購買價確定其價值,也不能以分割時的股市價確定其價值。要充分考慮它在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中的風險對夫妻雙方的均衡性,即夫妻雙方共擔共同財產的風險,而且風險對夫妻雙方是均等的。
因此,在分割股票時,可參考分割時的股市價,並結合該種股票在一個合理的期間內的股價漲落幅度,由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一個股價,或由法院判決確定一個股價,按此股價來計算所持該種股票的全部價值量,進行分割。二是分割的是股票所代表的財產的量,不是分割股票本身。
因為股票只有在股市上進行交易時才能在不同所有權主體之間進行讓渡,要在股市交易中辦理過戶手續才能實現讓渡。因此,如果當事人協商或法院判決分割所要求分割的股票,原告、被告各多少股,也只是表明這些數額的股票所代表的財產量的佔有率的分割,而不是股票的分割,股票的分割仍然要辦理過戶手續才能分割。因此,在處理上,對於以夫妻一方名義所持有的股票,宜採取歸其所有,而由其按折價的價值量給付對方一部分辦法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