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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賬戶里遺產稅

發布時間: 2021-05-09 02:12:06

Ⅰ 家人共用股票賬戶,戶主去世,公證處繳納遺產稅問題。

無事找事

Ⅱ 個人購買的股票能面遺產稅嗎

?不太清楚你問的意思。

Ⅲ 什麼是遺產稅

遺產稅是指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徵收的稅,它的徵收對象是被繼承人去世後所遺留的財產。遺產稅常和贈與稅聯系在一起設立和徵收。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開征了遺產稅,但是各國具體執行的遺產稅制度有較大差別。總體來看,遺產稅制度大體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1、總遺產稅制
總遺產稅是對財產所有人死亡後遺留的財產總額綜合進行課征。其納稅人是遺囑的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規定有起征點,一般採用超額累進稅率,不考慮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疏關系和繼承的個人情況。其在表現形式上是」先稅後分「。美國、英國、紐西蘭、新加坡、台灣、等國家和地區都實行該遺產稅制,香港也曾使用過該稅制。

2、分遺產稅制
又稱繼承稅制,是對各個繼承人分得的遺產份額分別進行課征的稅制,其納稅人為遺產繼承人,形式上表現為」先分後稅「,多採用超額累進稅率,日本、法國、德國、韓國、波蘭等國家實行分遺產稅制。

3、總分遺產稅
總分遺產稅,也稱混合遺產稅,是將前面兩種稅制相結合的一種遺產稅制,是對被繼承人的遺產先徵收總遺產稅,再對繼承人所得的繼承份額徵收分遺產稅,表現形式是是「先總稅後分再稅」,兩稅合征,互補長短。

(3)股票賬戶里遺產稅擴展閱讀:

中國目前並未開征遺產稅,也從未發布遺產稅相關條例或條例草案。遺產稅是一個歷史較長的稅種,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和地區開征了遺產稅。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財政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一直在認真研究相關問題,收集、梳理了部分國家和地區遺產稅通行做法,並積極關注相關國家稅制發展趨勢。從研究情況看,遺產稅具有以下一些特點:

一、征稅范圍復雜。遺產形態多種多樣,既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也包括銀行存款、現金、股票、證券、古玩、字畫、珠寶等動產,還包括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開征遺產稅需要全面、准確掌握居民財產信息,以及遺贈、繼承等具體情況。

二、征管程序復雜。遺產稅需要對各類財產進行合理估價,需要大量專業人員從事相關估價工作,征管中極易產生爭議,爭議解決程序通常也較為復雜。三是征管配套條件要求高。開征遺產稅還需要具備相應的征管條件,如不同政府部門的緊密配合、對拒不繳稅的納稅人在法律中做出稅收保全和強制措施制度安排等。

Ⅳ 股票持有者突然離世,其賬戶密碼不知道,請問該怎麼辦若要交遺產稅,那麼標準是什麼

一.你要帶上死亡證明、公證機關的遺產繼承公證、你的身份證和證券賬戶卡,然後要求營業部辦理社會公眾股非交易過戶。
二.股東賬戶更名是不行的,你要開有自己的證券帳戶,把逝者帳戶上的股票過戶給你。
三.社會公眾股非交易過戶
1.社會公眾股非交易過戶暫包括公眾股的遺產繼承及上市公司職工股的贈與。
2、開戶代辦點受理個人投資者辦理因遺產繼承而發生的公眾股非交易過戶的申請,應當核驗申請人以下材料:
(1)繼承公證書;
(2)證明被繼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復印件;
(3)繼承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及復印件;
(4)股份託管證券營業部出具的所涉流通股份凍結證明;
(5)填妥的《股份非交易過戶申請表》(附件3)。
備註:個人投資者委託他人代辦的,開戶代辦點還應核驗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Ⅳ 急問:股票作為遺產繼承需要賣掉賬戶內的所有股票么

股票作為遺產的,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分配:
1、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分配股票的,可以按股票的數量進行分配,將股票變更登記到各繼承人名下;
2、股票無法變現的,也可以通過上述方法直接分配股票;
3、繼承人不同意分配股票,且可以變現的,分配股票變現所得價款。
4、部分繼承人願意取得股票的,股票由該部分繼承人持有,將股票價款支付給其他繼承人。

Ⅵ 關於股票賬戶繼承的問題

以下為美股研究社總結的股票繼承流程,希望對你有用!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Ⅶ 股票遺產繼承要收多少稅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我國現在還未徵收遺產稅,所以單純的遺產繼承是不需要交稅的,但在繼承期間,例如房產過戶、車輛過戶其他有價證券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繳納契稅、增值稅等稅費的,建議詳情咨詢當地稅務局,以其回復為准。

Ⅷ 國外收遺產稅是收他的存款的稅,還是包容他股票和一切值錢的東西加在一起

遺產稅是對納稅人死亡後留下的財富課征的稅收,為防止納稅人在世時以贈與的方式先將財產分於子女親友等,因此制定了贈與稅,美國的遺產與贈與稅是合並統一徵收的,以避免利用遺產與贈與稅率的不同,達到逃稅的目的。

一、綜合遺產與贈與稅

(一)贈與稅。在現行美國聯邦稅法中,遺產與贈與稅是合而為一的,納稅人有生之年的贈與額會影響到死後的遺產稅額,兩者分享同一綜合抵稅額,並適用同一稅率。甩以,納稅人的贈與應該與遺產計劃統一安排,稅法規定,每一個納稅人一生可以允許60萬綜合免稅額,也就是每年有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納稅人必須精心加以利用,以降低遺產與贈與稅的稅負。

在美國,繳納贈與稅是贈與人的責任,受贈人不需要繳納此稅,贈與的禮物可以是現金、股票、珠寶、年金、人壽保險、房地產等。對於未成年人,一般贈送房產等要辦理信託手續,通常,未成年人沒有獨立簽訂合約的能力,只能由指定的監護人負責管理,一旦子女成年,監護關系便自動終止。

美國稅法規定,無論採取直接或間接方式轉移財產,只要受贈方並未支付贈與方相當的代價,則符合贈與稅的納稅范疇。財產的直接轉移包括財產的銷售或交換;財產的間接轉移包括借款免付、保險契約轉贈、財產移交信託和親友間無息低利貸款等。

美國稅法規定,符合贈與的基本條件是:1、贈與者必須精神正常且有行為能力;2、贈與方必須具備贈與意願;3、受贈方未拒絕贈與;4、受贈方擁有贈物的法律和實體的一切權利;5、贈與方在贈與後對贈物無權收回;6、受贈方未支付等價交換贈物。

但慈善捐贈、夫妻間財產轉移、代付他人教育費及醫葯費和不出資人未曾動用的聯名銀行帳戶等行為,不必繳納贈與稅。

納稅人在一年內收到國外個人禮物或遺產超過10萬元就要向稅務局申報,否則,每月將被處以5%的罰金,最高處罰率可達25%.但是該款項是與受贈人的學費、醫療費用有關,並且是直接匯到有關的教育及醫療機構,則無需申報。

(二)遺產稅

過世所留下的遺產,包括死者獨有財產及屬於殘廢人的共有財產部份,應收帳款、退休金、撫恤金、人壽保險等,也應算在遺產毛額內,但要減去過世人的各項債務及過世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借貸、應付帳款、醫葯、安葬送殯等費用,也包括各種當年稅金、認證及行政開銷、贈送未亡配偶財產、合格捐獻財產調整額,得出遺產凈額,就是應納遺產稅的稅基。依據稅法,每位一生有$60萬元可免稅遺產贈與額,按稅率計算綜合抵稅額為$192800元。

(三)稅率

美國遺產及贈與稅實行累進稅率,最低稅率為18%,最高稅率為55%.見下表:

遺產及贈與稅稅率表

應課綜合稅凈額 最低 稅率%

0-$10000 0 18

$10000-20000 $1800 20

$20000-40000 $3800 22

$40000-60000 $8200 24

$60000-80000 $13000 26

$80000-100000 $18000 28

$100000-150000 $23000 30

$150000-250000 $38800 32

$250000-500000 $70000 34

$500000-750000 $155800 37

$750000-1000000 $345800 39

$1000000-1250000 $365800 41

$1250000-1500000 $448300 43

$1500000-2000000 $555800 45

$2000000-2500000 $780800 49

$2500000-3000000 $1025800 53

$3000000以上 55

(四)免稅額

1997年的修改稅法將贈與稅免稅額大幅提高。

年度 免稅額 抵稅額

1997 $60000 $192800

1998 625000 202050

1999 650000 00

2000 675000 220050

2001 675000 220050

2002 700000 229800

2003 700000 229800

2004 850000 287300

2005 950000 326300

2006年以後 1000000 345800

由於免稅額的調整,遺產、遺囑、信託等計劃就要重新修訂,新稅法對家庭擁有事業除允許60萬的綜合免稅額外,還允許再加上70萬的特別免稅額。家庭擁有事業一個家庭擁有的事業,該家庭成員必須控制該事業,並且需要有一半以上的擁有權,參與管理。家庭成員指夫妻、父母、子女、孫子女等直系親屬,過世者必須是美國公民或是居民外國人,家庭事業不可為股票上市公司,不得有35%以上的收入來自個人控股公司等。

通常遺產稅在遺產贈與人過世9個月內申報,稅法允許第一個100萬元遺產額可以分期付稅,並享受2%的低利率。其他稅負的余額利率可享受繳納通常分期付稅利率的45%.

每位報稅人每年可給予受贈人每年每人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如父母有三位子女,父母每年可分別贈送每位子女1萬元,共6萬元可免繳贈與稅。

二、贈與再租回與國外贈與

(一)贈與再租回

對於所得多適用稅率高的納稅人,通常採用成立信託的方式,將事業上的機器設備、房地產等贈與信託受惠人,信託受惠人往往是報稅人的子女,然後再向信託受惠人租回這些財產,繼續使用,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國外贈與的申報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很多報稅人與外國關系密切,國外贈與經常發生。1996年「小型企業工作保障法案」規定,凡是美國人每年由國外收到超過1萬元的贈與,就要向稅務局申報。這里的美國人是指擁有美國國籍或居民外國人;禮物是指包括生前的贈與和死後的遺贈;申報數額則指累積數額,所謂超過1萬元權指來自外國公司或海外合夥企業的贈與,假如贈與人是外國個人或遺產,則累積贈與要超過10萬元才需申報。申報國外贈與時間與每年個人所得稅申報時間一致。未能按時申報者,稅務除要求補報外,還要按贈與數額每月起罰5%,最高可罰贈與額的25%.

三、遺產計劃

遺產計劃就是當事人生前對未來過世後財產預先作出妥善安排,以便遺產可按當事人意圖分配,減少稅負,也可免除將來的認證手續。遺產計劃主要是立遺囑。

(一)遺囑與分配

所謂遺囑,就是當事人以書面形式訂立過世後財產處理的意願,所以立過遺囑的人,可依其生前的意願將遺產作妥善的處分。而未立遺囑的人,遺產分配將依各州法律按順序分配:1、夫妻共有財產屬於未亡人;2、死者獨有或個別的財產(1)單身有子女的財產歸子女;(2)已婚有一個孩子的,財產一半歸未亡人配偶,另一半歸孩子;(3)已婚有二位孩子以上的子女,三分之一歸未亡人,三分之二歸孩子們;(4)已婚無子女,一半歸未亡人,另一半歸雙親,倘若雙親已亡,則分配給雙親的其他子女如死者的兄弟姐妹;(5)未婚亦無子女,財產歸雙親,倘若雙親已亡,則分給雙親其他子女。

(二)遺囑的種類

在美國,凡年滿18歲、心智健全的人都可以訂立遺囑。

1、手書遺囑。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並註明日期,見證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遺囑中必須清楚陳述遺產處理方式的意願,手書遺囑一經塗改,或有添附,法律將不予承認。

2、正式遺囑。正式遺囑通常要選用法定遺囑的格式,立遺囑人要簽名,註明日期,說明清楚遺產的處理方式,一般須有兩人以上見證。

雖有遺囑,但立遺囑有死亡,遺產仍要經過法院的認證。倘若死亡人無遺囑或遺囑無效,則要經過無遺囑認證手續,認證過程費時、費錢、而且要經過公告,失去了隱私權,所以很多立遺囑人都設法利用信託、財產所有權等方式,以避免認證手續。

(三)信託的種類與應用

倘若夫妻的一方,不願把財產轉移給夫妻以外的第三人,而又不願放棄每位的綜合遺產贈與抵稅額,則可考慮成立信託,將60萬放入信託,由夫妻的一方為受益人,這60萬就被排除在遺產總額之外。所謂信託,是一種利用合法的方法將所有權轉移給受益人的方式。信託種類很多,取消信託和不可取消信託,生時信託和遺產信託等。一般採用生時信託,即立信託人在生時按意願成立,通常立信託人在信託上已選擇管理人管理信託的財產。生時信託分為可以取消或修訂信託,立信託人在過世之前,仍未完全失去對財產的控制權,死後方可按生時意圖來安排遺產,這種信託是最受歡迎的一種。不可取消的信託是指一旦設立就不能終止改變的信託,設立這種信託,如計劃得法,在逐漸轉移財產過程中可減免贈與稅,進而影響遺產稅,但信託如屬於未滿14歲的孩子,則信託所孳生的利得超過1200元,立信託人則要按較高稅率課稅。遺囑信託的好處是在信託中可說明受益人尚未成年或喪失行為能力,信託管理人可直接管理財產,此外,如果計劃得法,可減免遺產稅,有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的好處。

四、財產所有權與產權登記

目前美國最普遍的財產所有權有:

(一)互繼共有財產。財產互繼共有人各擁有同等比例的產權,倘若共有人一方死亡,死亡人這份財產,就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共有人所有,無須認證。

(二)分別共有財產。在此種財產所有權下,由無遺囑轉移成為認證遺產必須經過認證手續。分別共有財產人擁有財產的比例不必相等,但每位出資額應與擁有比例相當,否則就可能涉及贈與或所得稅。

(三)夫妻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一半所有權。若夫妻一方死亡,財產即由未亡人繼承,且該部分無須繳納遺產稅。在夫妻共有財產制下,凡婚姻有效期內所購買的財產均屬夫妻共有財產。

(四)個別獨有財產。財產屬於個人獨有的稱為個別獨有財產。具體因個人婚姻情況不同而分為未婚男女、未再婚男女、已婚男女擁有獨有財產等。

五、美國遺產稅的發展趨勢

美國現任總統布希在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接受總統提名時曾說:每一個家庭,每一個農場主和每一個商人,都應該自由地將其一生辛勤所得遺留給他們所愛的後人,而不必繳納遺產稅。

布希當政後,開始朝著取消遺產稅的目標邁進。2001年2月8日,布希政府向國會提交了旨在逐步取消遺產稅的方案;5月26日,美國參、眾兩最終通過了該法案;6月7日,布希總統簽署了該法案,從而使美國遺產稅改革方案成為正式的法律,並於20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從2002年起,逐年加大遺產稅的稅前扣除額,降低邊際稅率,最終於2010年正式取消這一稅種。對於這一改革,美國國會一開始有兩種不同看法,共和黨基本支持,民主黨多數反對。經多方解釋說明,一些民主黨議員也轉變了態度,贊成改革,這是改革方案得以順利通過的重要原因。美國輿論對改革也有贊成和反對兩種意見。

反對改革的理由:一是遺產稅是一種富人稅,廢除這一稅種會影響稅收調節收入分配,實現社會公正的功能;二是遺產稅是個人所得稅的一種補充,可以延伸調節收入的隔代轉移,避免王朝式的家族影響,有利於社會進步;三是遺產稅雖然存在較多漏洞,但經過改革完全可以彌補,沒有必要廢除;四是遺產稅收入已有一定規模,有一定的財政意義。

贊同改革也有三條理由:一是遺產稅實質上是一種死亡稅,而從社會正義的角度看,對死亡是不應征稅的;二是遺產稅實質上是給有錢人設置圈套,不利於資本積累;三是遺產稅漏洞太多,經過稅收籌劃即可以大量避稅,而征管困難、收入規模小,僅占聯邦稅收的1.5%,個人所得稅的 3.5%,收入與成本付出不相稱。

據了解,美國於1916年開征遺產稅,1930年開征贈與稅,1976年將兩稅合並,統稱遺產稅。目前,美國遺產稅納稅人約占總人口的2%,年收入僅300億元左右,這次改革以後,美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將逐步脫鉤,最終保留贈與稅,取消遺產稅。

Ⅸ 關於股票遺產的問題

對於股票遺產繼承手續的辦理,如果繼承人對股票的繼承權以及繼承份額等沒有爭議,應首先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即合法繼承人應持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此後,證券公司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等材料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繼承人如屬於未成年人,其繼承的股份將過戶到其經過公證的法定監護人股票賬戶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明確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