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公民在香港的遺產應該怎麼繼承
根據我們工作中的經驗以及查詢的資料,給你提供參考:
一、香港遺產繼承一般的程序。
內地居民遺留在香港的遺產,必須按照香港法律的程序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遺產承辦書,獲得批准後,才可能領取遺產。
什麼事遺產承辦書呢? 在香港的遺產管理人制度下,居民去世後,法院會通過頒發遺產管理書,將死者的遺產授予給受託人管理, 然後由受託人將遺產分給各個遺產繼承人。遺產承辦書, 就是法院任命遺產管理受託人的文書。 取得遺產承辦書後,受託人就可以合法領取、處理死者的遺產了。
那麼,如何取得香港高等法院頒發的遺產管理書呢? 需要遺產繼承人中的一人或幾人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申請。申請人需要委託香港律師辦理, 由於內地居民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遺產承辦書涉及到香港、內地兩地法律,也需要內地律師協助出具有關內地法律的法律意見書。
香港高等法院在辦理內地居民申請的遺產承辦書時,對於遺留於香港的動產如股票、銀行賬戶的現金等,如上所述,需要根據中國內地的法律來確定繼承權人,那麼,香港法院如何確定中國法律呢?通常的做法是由內地律師出具有關《法律意見書》,對此作出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高等法院對於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的執業年限、法律意見書需要包含的內容是有規定的。因此,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內地律師需要就法律意見書的內容徵詢香港律師的意見,按照香港高等法院的要求的內容和形式出具法律意見書。
內地居民繼承香港遺,所需的時間、客戶是否需要親自來香港?
在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遺產承辦申請之前,香港律師會指導內地在內地辦理各種文件的公證、認證,辦理內地公證、認證,通常需要一到兩個月;而所有申請文件准備齊備後,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後,香港高等法院處理遺產承辦申請的時間,一般需要兩到三個月。所以,辦理的時間,總共需要三四個月的時間。
內地居民至少需要來香港一次,簽署遺產承辦的申請誓章。 其它事務,均可由本所代為辦理。
內地居民繼承香港遺產的辦理程序:
第一步: 向香港律所提供有關的初步文件資料和資訊,包括:死者的死亡證明,有無遺囑(如有,提供遺囑復印件),家庭關系(如有相關證明文件,如戶口本、結婚證,一並提供);
第二步: 香港律所起草客戶委託本所辦理的聘用信,發送給客戶簽署;
第三步: 客戶支付首期律師費用;
第四步: 香港律所向客戶發出內地需要准備的文件清單,並指導客戶在內地辦理所需文件的公證、認證;
第五步: 香港律所為客戶代客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遺產承辦書;
第六步: 法庭發出遺產承辦書。
第七步:香港律所協助 客戶(遺產承辦人)領取遺產。
二、據我上個月辦理的一個繼承香港遺產的案例經驗,你需要給香港律師提供的資料包括:1-死亡證(要公證加外交部加簽,為了盡快辦理,可以先將公證文件寄過來盡量嘗試辦理),2-親屬關系證明(直接證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出生證,戶口本等文件,而不是派出所或其他單位開具的純證明文件,要做公證及外交部加簽,可以按第一點先處理),3-死者身份證及通行證或護照復印件,4-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因為香港實行的是遺產管理人制度,跟我們大陸不一樣,建議你先在大陸找個律師,最好他有在香港執業的資格。或者找香港律師,現在很多香港律師都是可以在大陸執業的。
B. 香港開曼證交所的股票如何繼承過戶能委託辦理嗎
所有的股票、資金,必須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後憑公證書到證交所辦理股票、資金過戶手續。
C. 急問:股票作為遺產繼承需要賣掉賬戶內的所有股票么
股票作為遺產的,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分配:
1、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分配股票的,可以按股票的數量進行分配,將股票變更登記到各繼承人名下;
2、股票無法變現的,也可以通過上述方法直接分配股票;
3、繼承人不同意分配股票,且可以變現的,分配股票變現所得價款。
4、部分繼承人願意取得股票的,股票由該部分繼承人持有,將股票價款支付給其他繼承人。
D. 關於股票賬戶繼承的問題
以下為美股研究社總結的股票繼承流程,希望對你有用!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E. 關於股票賬戶繼承的問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F. 股票怎麼辦理繼承
G. 股票賬戶資產如何繼承
A股沒有T+0,所謂的T+0是原先持有部分股票,當天做了一個短差,低位買進,高位賣出!
或者場外交易
參考:貝爾金融 t+0